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一
近期,我们局组织了一次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旨在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以下是我们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们对办公用房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仔细观察和测量,我们发现部分办公用房的照明设备亮度不足,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视力健康。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计划更换所有办公用房的灯具,并增加照明设备的数量,确保每个工作区域都能获得充足的光线。此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办公用房存在漏水和潮湿的问题,这不仅给员工的工作环境带来不便,还可能对设备和文件造成损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加强办公用房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房屋结构和设备的完好性。
其次,我们对办公用房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评估。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办公用房存在垃圾堆放不及时和卫生清洁不彻底的问题。为了改进这一情况,我们将制定更加规范的垃圾处理制度,并加强对办公用房的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此外,我们还计划安装更多的垃圾桶和卫生设备,方便员工随时保持办公用房的整洁和卫生。
最后,我们对办公用房的功能性进行了评估。根据员工的反馈和需求,我们发现一些办公用房的设施和布局不够合理,不利于员工的工作和交流。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我们将重新设计和调整办公用房的布局,确保每个工作区域都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并为员工提供更加舒适和便捷的工作环境。
总的来说,通过这次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我们将按照计划逐步改进办公用房的各项条件,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办公用房的良好状态能够持续保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办公用房的环境和条件将会得到明显的改善,为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二
我们局最近进行了一次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旨在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以下是我们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们对办公用房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全面检查,我们发现一些办公用房存在消防设备不完备和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将加强对办公用房的消防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并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此外,我们还计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我们对办公用房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了检查。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办公用房的设备老化和损坏严重,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体验。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将制定设备更新和维修计划,逐步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我们还计划增加一些现代化设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最后,我们对办公用房的环境和氛围进行了评估。通过员工的反馈和观察,我们发现一些办公用房存在噪音过大和环境缺乏绿化的问题。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对噪音的控制和消除,增加绿化植物,改善办公用房的空气质量和景观。同时,我们还计划举办一些员工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团队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总的来说,通过这次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我们将按照计划逐步改进办公用房的各项条件,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办公用房的良好状态能够持续保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办公用房的环境和条件将会得到明显的改善,为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三
近日,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的办公楼工程于1996年被批准开始建设, 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挡土墙工程,后因资金缺口大而一直未建。2007年4月,在县规划委的一再督促下,为了解决办公用房,同时化解原有基建债务,我局拟定将办公楼的一、二楼作为商场对外公开拍租或拍卖,开始续建。现占地1898m2,建筑面积4294.45 m2,建设8层。于2008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旅游局相继参与合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占用一至四楼,县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楼。我局占用七至八楼,建筑面积1073.62 m2,其中:我局实际占用七楼,办公房屋15间,使用面积382.83m2,八楼15间办公房分别出租给信陵镇工商分局和县残联,使用面积396.87m2,年租费7万元。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科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7人,企业编制人员6人,聘用临时人员1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3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116.82 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89m2;其他在职职工25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70.01 m2(已剔除会议室、档案室等3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6 m2),人均使用面积6 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2间,使用面积85.74 m2,分别用作局小会议室和荣誉陈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职3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三是拟定《县水保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细则》,提交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全体职工管理职责、权限和义务。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
合计1056.21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
合计277.95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
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