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报自查报告的报告 篇一
自查报告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对自身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一种工具,通过自查报告,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近日,某公司针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最新的自查报告上报,并在报告中详细列出了自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该公司在自查过程中,首先明确了自查的目标和范围,重点关注了企业内部管理、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各个部门的调研和数据分析,该公司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管理混乱、生产环节存在漏洞、质量控制不严格等。
在管理方面,自查报告指出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流程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导致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信息传递不及时。自查报告建议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在生产流程方面,自查报告发现了一些环节存在操作不规范、材料使用不当等问题,影响了产品的质量。自查报告建议加强员工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在质量控制方面,自查报告指出公司需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自查报告还发现了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包括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设施不完善等。自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安全培训和完善安全设施的建议。
通过这次自查报告的上报,该公司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自查报告的上报不仅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还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该公司表示将根据自查报告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最新上报自查报告的报告 篇二
自查报告是企业进行自我评估的一种重要工具,通过自查报告,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最近,某公司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最新的自查报告上报,并在报告中详细列出了自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该公司重点关注了企业内部管理、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各个部门的调研和数据分析,该公司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管理混乱、生产环节存在漏洞、质量控制不严格等。
在管理方面,自查报告指出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流程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导致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信息传递不及时。自查报告建议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在生产流程方面,自查报告发现了一些环节存在操作不规范、材料使用不当等问题,影响了产品的质量。自查报告建议加强员工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在质量控制方面,自查报告指出公司需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自查报告还发现了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包括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设施不完善等。自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安全培训和完善安全设施的建议。
通过这次自查报告的上报,该公司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自查报告的上报不仅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还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该公司表示将根据自查报告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最新上报自查报告的报告 篇三
2017最新关于上报自查报告的报告
篇一:上报省自查报告
海城市“禁实”工作自查报告
海城是全国第一批公布的限时“禁实”城市之一。几年来,在省和鞍山市墙改办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市“禁实”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显著,经自查,已实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禁实”标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执行“禁实”标准,“禁实”工作效果显著
我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禁实”城市之后,按照省政府第142号令的要求,我们严格掌握“禁实”标准,认真对各项指令予以落实。重点抓了两项工作:
一是下大力气限制实心粘土砖生产,逐步压缩生产规模。2002年,我市共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97家,生产规模10亿块。经过5年多的工作,到2007年,已关停53家,仅剩44家,生产规模为4亿块,到2011年11月已经实现关停所有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目标。
二是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发展,努力扩大生产能力。到2011年末,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已发展46家,生产规模7.3
8亿块标砖,其它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家,这些企业产品质量都符合标准,基本能够满足本市需求。在我市城区新建建筑工程中,已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为100%。为扶持新材企业发展,增加新材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规模,2008年,我市又制定了《关于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在政策上对新材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促其更快发展。
二、制定“禁实”措施,全面推进“禁实”工作
(一)制定文件,确定目标,加强对“禁实”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为全面开展“禁实”工作,几年来,我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鞍山市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开展进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对“禁实”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禁实”初期,我市计划、建设、经贸、技监和墙改办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禁实”文件,并将省政府令传送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讨论我市“禁实”工作方案,提出了贯彻国家、省、鞍山市“禁实”工作措施,得到了市各界领导的支持。我们还制定了《海城市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意见》,以政府办文件下发。2008年6月,为鼓励、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又制定下发了《关于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海政办发[2008]71号文件下发。为巩固工作成果,使 “禁实”范围不断扩大,2006年,我市对“禁实”工作确定了目标和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即:到2008年末,在城区已实现“禁实”的基础上,实现五个卫星城镇(西柳、南台、牛
庄、牌楼、腾鳌)中心区全面禁实;到2009年实现全市镇区所在地中心区多层建筑全部“禁实”,2010年11月份市政府下发了[2010]113号文件《海城市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分期关停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为加强对“禁实”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工作有续进行,我市成立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任组长,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以政府文件形式予以明确。每年都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年度“禁实”工作情况,制定下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部门按分工和政府布署的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重点抓基础工作,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顺畅,形成了合力。
(二)全程审查、现场监督,保证“禁实”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省政府142号令要求,我们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审查监督。
第一,搞好施工现场监察。在项目建设中,我们把建筑材料的使用做为施工现场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纠正,纠正之前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日常检查与竣工验收相结合。按“禁实”文件规定,我们不但对建筑节能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还在竣工验收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就擅自组织
施工;是否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不做或少做节能措施;设计单位是否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选用的节能材料、产品是否规范;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工程监理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监理等。
与此同时,我们每年都组织“禁实”工作自查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随时查找出工作漏洞,完善工作措施,处罚违规行为,保证目标如期实现。
(三)做好宣传,大力推广,不断提高人们对新材的认知。在开展“禁实”工作中,我们利用本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对“禁实”工作进行了连续宣传、报道。并召开了由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全市“禁实”大会,贯彻省政府令,宣布我市“禁实”方案,规定“禁实”方法、目标和任务,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了我市“禁实”分阶段时间和区域范围。每个镇区都设立一名联络员,墙改办对联络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墙改、“禁实”政策,墙材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传递要求。市各相关部门也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业务培训,如建设局多次举办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建筑节能管理业务,包括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要求和节能建筑新规范、标准及建筑节能条例等。各相关部门人员都按时参加省、鞍山市组织的培训活动。
我们还对工作不断进行总结,对部门的创新工作及时推广,形成创新经验材料,使这项工作始终稳步健康发展,截止2011年10月我市所有粘土实心砖企业已全部关停。
三、加强新材基金征缴,合理使用基金
我市新材基金的征收和使用,按鞍山市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征收程序是: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办理基本建设计划的相关文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窗口申请,发改局审核合格后,开出缴纳新材基金通知单,建设单位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收费窗口缴纳。发改局凭财政局开出的记账凭证给予建设单位办理基本建设计划手续。征收使用的票据为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征收的专项基金在财政已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2007年以来新材基金征收率都在70%以上。
征缴的基金入财政专户后,市财政每年向市墙改办(隶属市发改局)划拨一定的管理经费,但因我市新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建筑材料大多不在省规定的产品目录中,不符合返退条件,企业没有申请,所以没有返退。又因我市目前的新材企业大都规模较小,没有独立研发条件,所以,也没有对其予以资金支持,节余的基金全部存在财政专户上。今年,针对上述问题,市有关部门已制定了整改计划,一是加大了对使用新材返退政策的宣传,增加在行政服务中心发送宣传单窗口;二是选择1—2个具有一定规模、产品档次较高、有
篇二:信访工作情况自查报告(上报)
关于20xx年度信访稳定工作自查报告
区信访局:
20xx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局、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20xx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开展信访工作,认真办理每一件信访,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尽力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为杜绝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作出了贡献。现将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上级交办、群众寄(交)来的各类信访件@@件,比上年同期(@@件)下降@%。所有信访件(信访问题)处理率、办复率 100%。按照信访问题分类,我局今年办理的@@件信访件中,涉及@@问题的@@件。从来信反映的问题来看,涉及###管理问题的仍然较多,占整个信访件的81.03%。涉及的.信访问题较多是由于艰巨性、复杂性、动态性、反复性和直接面对弱势群体的特性等原因。
二、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接办信访案@@件,均按期结案,结案率达100%;集体访或突发性事件能及时处理。
全年安排集中下访活动两次,排解矛盾10件。及时受理和解决市民的举报和投诉,全年受理@@件,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领导,健全群众和信访工作网络
1、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责任。我局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及目标管理考核,明确了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研究和落实,统一督查和考核。我局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初的考核目标任务中就进行了下达分解,在年中和年底进行定期考核,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督促和抽查。
2、定期研究信访问题。我局按有关要求定期研究信访工作,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各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使全局职工强化信访工作意识。做到局党组会和每月的局长办公会,都要听取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将信访工作列入每月的工作计划中。对于上级来的信访件及重要群众来访,局领导均亲自批阅或亲自接待。班子成员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针对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局领导亲自参与督查督办。
3、健全完善机构机制。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信访工作领导重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
四、及时解决,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访接访长效机制
1、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在局机关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方便了市民来访。设置专门版块,征求群众工作意见和建议。
2、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对重大信访问题、疑难信访案件和重要信访事项实行限时督办,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领导包案。我局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零报告制度。
我局在处理群众来访过程中,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 虚心听取、接受群众意见、批评和建议。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因客观原因暂不能解决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或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再着手解决,力求得到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我局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信访工作指示精神,不断加强信访工作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全力协调、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篇三:自查报告
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做好我市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落实市局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崇卫发(2010)34号文件及会议要求,我市开展一次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河南省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告知一类苗免费政策,二类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不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不撤擅自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不擅自开展群体性疫苗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
县卫生局加大监督管理,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购买的情况进行督查。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订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实行统一采购,并做好疫苗生产、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查验,索取疫苗批号合格证明等工作。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
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
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处理和确诊鉴定。对确属异常反应的病例,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落实补偿资金。对于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引起相关上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加强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加大今年“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程度和国家扩免政策,倡导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理解预防接种工作,消除社会对扩免工作误解。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接种单位冷链运转运输记录不全,没有途中及到达时温度记录;
2、少数接种单位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未告知疫苗预防疾病,无监护人鉴名等;
3、部分乡镇防保站未设立生物制品帐目,出入库帐目与冰箱疫苗实物不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4、少数乡镇防保站存在一、二类苗捆绑接种现象,违背了二类疫苗自费自愿原则。
5、少数乡镇疫苗报废未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进行报废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强生物制品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冷链运转及温度监测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2、认真做好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知情告知工作,告知后监护人签名。
3、进一步做好常规免疫工作管理,优先确保一类疫苗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要受种人或其监护人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
4、加强疫苗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5、报废疫苗严格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完善报废手续,不得任意处理。
6、认真组织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重点工作
按照省厅统一布置,5月份将对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第三针补种,对东华理工大学行知分院在校学生乙肝疫苗补种强化;下半年在全县开展麻苗强化活动。这些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确保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