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篇一
小学入学是每个孩子和家庭都会经历的重要阶段。为了确保孩子的入学顺利进行,家长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以下是小学入学所需的证件清单。
1. 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最基本的证明孩子身份的文件。家长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 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家长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以证明孩子的居住地址。这可以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 监护人身份证明:家长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4. 健康证明:小学通常会要求提供孩子的健康证明。这可以是由医生开具的健康检查报告或疫苗接种证明。
5. 相片:家长需要准备几张孩子的近期照片,通常是2-4张。这些照片将用于学籍登记和学生证的制作。
6. 其他证件:不同地区的小学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如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明等。家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请注意,以上清单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准备入学证件时,建议家长提前向学校咨询,以确保提供正确的证明文件。
小学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篇二
小学是孩子教育生涯的起点,为了确保孩子的入学顺利进行,家长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件。以下是小学入学所需的证件清单,供家长参考。
1. 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最基本的证明孩子身份的文件。家长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 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家长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以证明孩子的居住地址。这可以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 监护人身份证明:家长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4. 健康证明:小学通常会要求提供孩子的健康证明。这可以是由医生开具的健康检查报告或疫苗接种证明。
5. 相片:家长需要准备几张孩子的近期照片,通常是2-4张。这些照片将用于学籍登记和学生证的制作。
6. 家长同意书:有些学校可能要求家长填写并签署家长同意书,以便了解家长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可和支持。
7. 其他证件:不同地区的小学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如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明等。家长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请家长在准备入学证件时务必核对清单,并提前向学校了解具体的要求。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确保孩子的入学顺利进行。
小学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篇三
【#少儿升学# 导语】小学入学需要哪些证件,以下文章由®整理发布。报名时需要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
2、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二)户籍证明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小学生入学的程序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
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2、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居住地。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地证明;
③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1.资料备齐后,按规定时间由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小学登记;
2.由小学审核后交小学教育科审批;
3.小学教育科审批后交学校并由小学发放录取通知。
注意:
1、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没有房产,在我区居住的房屋需为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广州市的居住地。
2、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如发现为选择学校而临时迁移户口的,将另作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6、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
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