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地教育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创新,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江西赣州于都县引入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跨县选调教师,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该方案的选调范围是江西赣州于都县和周边县市的教育系统。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选调程序和方式
1.招聘信息发布:县教育局将通过媒体、网站等途径发布选调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方式等。
2.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确定报名资格。
3.笔试面试: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教育相关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沟通能力和教学理念。
4.体检和考察: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将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主要检查身体健康状况,考察主要了解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
5.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
三、选调期限和待遇
选调教师的工作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或调回原单位。选调教师将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福利,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交通津贴。
四、培训和评估
选调教师将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育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选调教师续聘和调整的依据。
通过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同时,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一个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促进了教师队伍的优化和培养。这一方案的实施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篇二
近年来,江西赣州于都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均衡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县教育局制定了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引入更多的优秀教师,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一、选调原则和目标
跨县选调教师的原则是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目标是吸引更多高素质的教育人才来到于都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该方案的选调范围是全国各地的教育系统,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在于都县从事教育工作。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1.招聘信息发布:县教育局将通过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选调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方式等。
2.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的教育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确定报名资格。
3.综合评定: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主要考察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4.面试考核:综合评定合格的人员将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沟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公示和聘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
四、待遇和支持
选调教师将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福利,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交通津贴。同时,县教育局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选调教师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教学水平。
通过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同时,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促进了教师队伍的优化和培养。这一方案的实施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篇三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年江西赣州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100人,报名时间:5月8日-7月15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发〔2013〕10号)、《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于发[2019]9号)和人民政府批复第〔2020〕4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选调教师名额
2020年我县拟选调县外正式在编在岗教师100名。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二)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现为县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和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者。
2.采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4.我省正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在选调过程中因隐瞒以上情况,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报名与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5月8日-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时间:7月23日上午8:30-下午5:30
(四)资格复审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五)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登记表》(交一份,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需考生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所服务县(市)教科体局(教体局)人事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原件;
6.学校任职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四、选调方式: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二)面试地点:于都中学初中部
(三)面试形式:说课
说课重点考察应试者对所授教材内容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应根据说课内容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要对“为什么这样教”进行深入阐述。每位应试者在开始说课之前请用粉笔将抽取的说课课题书写在面试室的黑板上,供评委考查应试者的书写技能。说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分值100分。
说课内容:班会课。
(四)面试工作流程
1.抽取时段签。8月7日下午4点钟,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复审合格证和身份证赶到于都中学初中部指定考场报到,抽取面试时段签。抽签后,面试考生要当场签名确认。
2.进入候考室。8月8日上午8点,上午时段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进入候考室(下午时段应试考生12:00前进入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顺序签。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将通讯工具交考场候考室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高声喧哗。
3.进入备课室。8月8日上午8:10(下午12:10),第1号顺序签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合格证进入备课室,抽取说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50分钟。以后每间隔5分钟按顺序号应试者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4.进入测试室。8月8日上午9:00(下午1:00),第1号顺序签应试者进入考场开始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以后每间隔5分钟说课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五)面试纪律
1.应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试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资料进入备课室、说课室,备课所需教材、纸、笔均由县教科体局统一提供,一经发现应试者有违规行为的,按考试舞弊论处。
3.应试者必须遵守面试纪律,不
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考官,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4.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六)成绩统计与公布
考场设7名评委,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者公布,并让应试者当场签字确认。
(七)选调名单公示
按选调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于都教科体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档案审查
由于都县人社局和教科体局共同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予以审查。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档案审查合格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并按人事代理性质列入编制管理。
五、岗位安排
选调人员作以下岗位安排:
1.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优先免试调入,直接安排在县城学校任教。
2.县外省重点高中中级以上职称的现任教师,择优选调后直接安排在于都中学和于都二中任教。
3.其他择优调入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任教。
六、纪检监察
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教科体局监察室将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7-6335325(县教科体局监察室)
0797-6335361(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七、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于都县2020年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仲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兰芳(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黄发亮、蓝小锋、潘毅、谢秀珍、高宏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蓝小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跨县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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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