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经典6篇】

时间:2018-03-08 03:47: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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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准备复工复产。作为医院这个特殊的单位,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更加重要。下面将就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计划。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复工复产计划,明确每个部门的复工时间和步骤,确保整个复工复产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要注重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疫情信息和防控要求,确保医院复工复产的合规性。

其次,医院应做好员工健康检测和防护工作。在复工之前,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检测,筛查出有疑似症状或发热的人员,及时隔离并进行进一步检测。同时,医院应配备充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加强员工的个人防护培训,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另外,医院还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疫情期间,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增加,处理和消毒工作更加重要。医院应制定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案,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同时,医院应加强对各类物品和设备的消毒工作,保证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最后,医院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复工复产过程中,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如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举办防控知识培训等,提醒员工和患者注意个人卫生和防疫措施,减少感染风险。

综上所述,医院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复工复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计划,做好员工健康检测和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患者的防护意识。只有这样,医院才能顺利度过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阶段,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二

新冠病毒疫情的暴发对医院的运营产生了严重影响,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首先,医院应加强组织和协调。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医院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复工复产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复工复产的具体方案,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和卫生部门的沟通,了解最新的疫情信息和防控要求,确保复工复产的合规性。

其次,医院应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安全防护工作。医院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训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知识、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等。同时,医院要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测,筛查出有疑似症状或发热的人员,及时隔离并进行进一步检测。此外,医院还要配备充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保障员工的安全。

另外,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医院在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增加,处理和消毒工作更加重要。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案,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同时,医院要加强对各类物品和设备的消毒工作,保证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最后,医院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复工复产过程中,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如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举办防控知识培训等,提醒员工和患者注意个人卫生和防疫措施,减少感染风险。

综上所述,医院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复工复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医院应加强组织和协调,做好员工的培训和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患者的防护意识。只有这样,医院才能顺利度过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阶段,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

领导

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四

  为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各级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要求,结合我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经20xx年8月22日医院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坚持联防联控、专防专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傲好疫情排査和处置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蔓延,确保一旦疫情发生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应对处置。

  二、防控措施

  (一)启动就诊人员体温监测。在门、急诊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实施24小时体温监测。

  (二)按照患者就诊登记要求详细登记,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信息真实可追溯。门诊病历书写详细记录流行病学史,行血常规、C反应蛋白、呼吸道病毒7项、胸片等相关化验检查。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请专家组会诊,必要时启动传染病应急预案。

  (三)疑似病例启用发热门诊留观室,出现大规模疫情时启动备用传染病房。

  (四)协助疾控中心完成患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疾控中心要求,进行血清及咽拭子采样。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根据最新的诊疗方案进行全员培训,熟练掌握诊疗技术及诊断标准。医务人员切实按照院感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科室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医务科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疾控中心。

  (七)按照医院《传染病异常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职能部门、专家、应急小分队分别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郝兆丰、院长石玉宝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防控措施,组织协调全院落实防控工作,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全力监控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坚持“内紧外松、只做不说”原则,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具体防控工作。各科室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确保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出现疫情按规定流程报告,确保处置及时有效。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防护服、消杀药品、救治药品器械等。

  (三)压实压牢责任,强化问责追责。

  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防控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对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立行立改。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五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

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

、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疫情过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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