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优质4篇】

时间:2019-04-02 06:50: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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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篇一

脱贫攻坚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斗争任务之一,而实施方案的设计和执行对于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至关重要。本文将针对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进行探讨,以期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设计应立足于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和了解贫困地区的特点和问题。只有深入了解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制定出具体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措施,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需要注重政策的整合和协同。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在制定和执行方案时,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避免政策之间的冲突和重复。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需要注重资源的整合和利用。财政资金、人力资源、科技创新等各种资源都是实施方案的重要支撑。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的资源整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资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需要注重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是实施方案的重要环节,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因此,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实施方案的跟踪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只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并加强实施和监督,才能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因此,应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研究和探讨,不断完善和改进方案,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贡献力量。

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篇二

脱贫攻坚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实施方案的设计和执行至关重要。在制定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实施方案的设计应该以精准扶贫为核心,注重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程度的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脱贫措施和目标,确保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此外,要注重贫困人口的个体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每个贫困人口都能够脱贫致富。

其次,实施方案的执行应该注重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要通过发展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贫困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自我发展和脱贫致富。可以通过发展农业、旅游、电商等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来源。

第三,实施方案的执行应该注重教育和健康。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和健康的投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和健康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健康服务,帮助贫困人口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

最后,实施方案的执行应该注重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员干部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中坚力量,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设计和执行对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应该注重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教育健康和党员干部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研究和探讨,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贡献力量。

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xx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瞄准扶贫对象,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县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xx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

  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

  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

  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

  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

  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xx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

  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2014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 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

  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 2020 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

  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2014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

  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 2018 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2019-2020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

  二是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

  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精准摸底。

  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

  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

  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

  在贫困村中,区分出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

  在扶贫对象中,先区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3、建档立卡。

  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

  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精准施策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

  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

  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

  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 “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

  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

  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

  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

  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到2018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

  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

  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

  (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

  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

  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

  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

  (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

  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

  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

  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

  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

  到2018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对“十二五”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

  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

  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

  力争2018年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20年完成全县108个行政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网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2015年底基

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90%。

  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

  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

  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

  (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到2017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

  (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

  五、帮扶方式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

  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

  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

  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

  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

  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网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1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

  (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

  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

  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

  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

  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

  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

  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篇四

  20xx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全县有1.35万户、4.9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但仍有1.12万户、4.88万人处在贫困状态。

  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行政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

  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17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

  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

  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

  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

  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

  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

  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17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5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16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17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

  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

  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

  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

  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

  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

  (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

  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

  (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等特色经营产业。

  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

  (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

  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

  一是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

  二是细化责任。

  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严肃问效。

  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

  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

  各镇办、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

  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

  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

  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

  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

  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

  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

  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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