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 篇一
牛虻,一部以农村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作者是乔·威廉姆斯。这本小说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并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田园风光中,主角是一位年轻的农民,名叫Jody。小说以Jody的成长为线索,展示了他与家人、朋友和动物们之间的关系。其中,牛虻这个角色是整个故事的重点和象征。
牛虻是一种蜘蛛,它们在乡村地区非常常见。在小说中,牛虻是一个孤独的角色,它喜欢独自生活,但却经常被其他动物欺负。尽管如此,牛虻依然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挑战。
通过牛虻这个角色,作者传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少困难,我们都应该像牛虻一样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一切。正如小说中所写道:“牛虻是一个孤独的生物,但它依然坚强地生活着。”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此外,牛虻也象征着农民的生活。在小说中,农民们过着勤劳而艰苦的生活,他们依赖土地和动物来维持生计。他们与大自然紧密相连,而牛虻则成为了这种联系的象征。通过描写牛虻与农民之间的互动,作者展示了农民的努力、坚持和无私。
在阅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我被作者精彩的描写和深刻的内涵所吸引。通过牛虻这个角色,作者向读者传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并展示了农民的艰辛和无私。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也从中汲取了许多人生的智慧。
牛虻读后感 篇二
乔·威廉姆斯的长篇小说《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小说以乡村为背景,通过讲述主人公Jody与牛虻之间的故事,展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的勇敢和坚持。
在小说中,牛虻这个角色扮演着重要的象征意义。牛虻是一种孤独的生物,它们喜欢独自生活,但却经常被其他动物欺负。尽管如此,牛虻依然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挑战。通过牛虻这个角色,作者传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鼓励人们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此外,牛虻也象征着农民的生活。在小说中,农民们勤劳耕种,依赖土地和动物来维持生计。他们与大自然紧密相连,而牛虻则成为了这种联系的象征。通过描写牛虻与农民之间的互动,作者展示了农民的努力、坚持和无私。这种描写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农民们的辛劳和奉献,也让我对农村生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阅读《牛虻》,我不仅享受了故事带来的乐趣,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作者对生活和自然的热爱。小说中的细腻描写和深入思考让我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勇气。
总的来说,乔·威廉姆斯的《牛虻》是一本充满智慧和情感的作品。通过牛虻这个角色,作者向读者传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并展示了农民的艰辛和无私。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对生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我相信,这个故事将继续影响和启发更多的人。
牛虻读后感 篇三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 篇四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 篇五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
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