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合同 篇一
房屋委托合同是指房屋委托人与房屋代理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委托人将自己的房屋交由代理人进行租赁或销售等相关业务操作。该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房屋交易行为。
首先,房屋委托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合同还应详细描述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结构等,以便代理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房屋的情况,并为房屋的租赁或销售提供准确的信息。
其次,房屋委托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租赁或销售活动,并有权知悉代理人的具体操作情况。同时,委托人也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人的委托费用。代理人则有权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房屋委托合同应明确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件。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进行灵活约定,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时间段,也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事件发生后。而解除条件则应明确双方达成一致的条件,比如委托人提前通知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
最后,房屋委托合同还应明确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房屋委托合同是一种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合作协议。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约定合同的期限、解除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可以有效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屋委托合同 篇二
房屋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房屋交由代理人进行租赁或销售等相关业务操作的一种合作协议。该合同的签署对于委托人和代理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委托人来说,签署房屋委托合同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交给专业的代理人进行管理和运营。代理人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更好地推广和租售房屋,提高房屋的利用率和价值。同时,委托人可以通过合同明确自己的需求和要求,比如租金或售价的要求、租赁期限等,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代理人来说,签署房屋委托合同可以获取更多的房屋资源,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委托费用。代理人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租赁或销售活动,从中获取利润。同时,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作也有助于代理人建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基础。
然而,在签署房屋委托合同之前,委托人和代理人都需要认真考虑各自的利益和风险。委托人应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代理人,确保代理人能够妥善处理房屋租赁或销售事务。同时,委托人还应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而代理人则需要对房屋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与委托人详细沟通,确保双方对于合同的约定达成一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沟通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委托人应按时支付代理费用,并配合代理人的工作。代理人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供工作进展情况。
总之,房屋委托合同的签署对于委托人和代理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签署合同,委托人可以将房屋交由专业的代理人进行管理和运营,提高房屋的利用率和价值;代理人则可以获取更多的房屋资源,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委托费用。然而,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都需要认真考虑各自的利益和风险,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房屋委托合同 篇三
市政[20xx]合同 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
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
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水利部验标合格工程标准。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乙方无偿返工重做,至合格为止。
七、代建费及支付方式
代建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建设本项目的代建工程管理费按 政综[20xx]227号文件规定计取,共计¥ 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计算式:10000000×2%=20万元)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先行支付管理费的50%,计¥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管理费待 财政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1、工程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工程监理费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完成监理项目的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监理服务酬金的80%拨付给乙方,待工程完工验收且结算经 财政审结批复后,甲方应支付至审定监理服务酬金的95%(含税)给乙方,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程价款采取“备料款一次拨付;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竣工办理总结算”的方式。具体约定如下:
(1) 备料款拨付:甲方应在乙方选定施工单位后7日内按合同价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 元)。
(2) 工程价款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本月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及付款通知单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按核定的月进度价款的80%拨付给乙方;当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款的30%后,开始将备料款按进度款的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扣完为止。
(3) 税务问题:根据税务局代建工程有关规定,该项目由甲方负责立项,工程发票、决算书审核书等抬头人应为甲方。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工程税务交纳。
(4)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在乙方提交结算价款经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28天内,甲方应支付至审定合同价款的95%(含税) 给乙方,其余5%尾款抵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甲方须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该项工程质保金全额归还乙方。
5、超出合同价款的工程款结算及拨付办法:另行单独办理竣工结算及拨款事宜。
九、完、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过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并备齐验收资料时,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一份;完整的资料一式三份;决算书一式三份。在确认无误后5日内安排水利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工程验收工作和验收文件编制办法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验收规程》的规定办理。
2、对验收中提出需要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符合质量等级为止,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3、在工程完(竣)工验收通过后或整改合格后的次日,乙方将验收合格的螺洲大桥防洪影响堤防加固补救工程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房屋委托合同 篇四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付款方式:
(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 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 帐号: ,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 金额 ;第二次 金额 ;第三次 金额 ;第四次 金额 ;第五次 金额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维修范围
(1)门窗玻璃;
(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
(3)电灯,开关;
(4)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
(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
(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
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
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
(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
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
(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邻里关系严重不和睦、周边环境恶劣等),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七)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
(八)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
(二)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四)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五)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六)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
(二)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委托合同 篇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3、工程保修期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2、乙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委托合同 篇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相关的事项及周边的建筑物。
第二条 费用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进场时,先付 万元整(小写: 元);待工程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项(税款由甲方负责)。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后七日内拆除完毕。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迁工作的,由甲方监督实施,达到甲方要求为准,甲方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合同,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合同》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