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经营租赁合同【通用4篇】

时间:2016-08-03 07:47: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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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经营租赁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工具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车辆进行经营。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保障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签订一份车辆经营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就车辆经营租赁合同的内容和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双方信息

在车辆经营租赁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这是确保双方权益的基础,也是合同的基本要求。

二、车辆信息及租赁期限

在合同中需要详细列明出租的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辆产地、发动机号码等。同时,还需要明确租赁的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这是确保租赁车辆的合法性和租赁期间的明确性。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租金的数额以及付款方式。租金可以按日、按周或按月计算,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等,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

四、车辆维修及保养责任

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责任。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承担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并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费用。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包括未按期归还车辆、损坏车辆等,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是协商解决或仲裁解决,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选择的方式。

六、合同终止条件

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的终止条件。合同可以在租赁期满后自动终止,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终止条件包括租赁期满、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终止条件。

综上所述,车辆经营租赁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合同双方信息、车辆信息及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车辆维修及保养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只有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才能保证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车辆经营租赁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工具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车辆进行经营。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保障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签订一份车辆经营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就车辆经营租赁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车辆经营租赁合同的重要性在于确保租赁期间的合法性和租赁车辆的稳定供应。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规范了双方的行为,有效避免了纠纷的发生。合同的签订可以保证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同时,合同也规定了出租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签订车辆经营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应明确合同的内容,包括车辆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车辆维修及保养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条件等。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详细,以避免后期的纠纷和争议。其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最后,合同的签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双方应保留好合同的复印件,以备后期使用。

在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对租赁车辆进行妥善使用和保管。出租方应提供合格的车辆,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双方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车辆经营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和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注意合同的内容和要点,并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合同才能发挥作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车辆经营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车辆经营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

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 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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