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篇一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表其进行特定事务的合同。在商业领域中,委托合同常常被用来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保证被委托人履行其责任。以下是关于委托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委托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应详细说明其要求和期望,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文件。被委托人则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操作。此外,合同还应规定双方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以及可能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程序。
其次,委托合同应清晰明确地规定委托事务的范围和限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共同商定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这样可以避免双方之间的误解和纠纷,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另外,委托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由于委托人通常需要向被委托人提供敏感信息,因此保密是非常重要的。合同应规定被委托人对所获得的信息保密,并禁止其未经委托人许可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这样可以确保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利益不受损害。
最后,委托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双方应商定合同的起止日期,并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例如,合同可能规定在完成委托事务后自动终止,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完成相关的结算工作,并确保没有未解决的问题。
总之,委托合同对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十分重要。它确保了委托事务的顺利进行,并保护了双方的权益。通过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事务的范围和限制、保密条款以及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条件,委托合同可以为商业合作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委托合同 篇二
委托合同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可以帮助委托人将某些特定事务委托给专业的被委托人来处理。以下是关于委托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和建议。
首先,委托人在选择被委托人时应慎重考虑。被委托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胜任委托事务。委托人可以通过对被委托人的背景调查和参考其过往的工作经验来评估其能力和可靠性。只有选择了合适的被委托人,委托人才能够放心地将事务委托给对方。
其次,委托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就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委托人应详细说明其要求和期望,被委托人则应确保能够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操作。合同中还应规定双方的报酬和支付方式,以及可能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程序。
另外,委托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委托人通常需要向被委托人提供敏感信息,因此保密是非常重要的。合同应规定被委托人对所获得的信息保密,并禁止其未经委托人许可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这样可以确保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利益不受损害。
最后,委托合同应设定合理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并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例如,合同可以规定在完成委托事务后自动终止,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完成相关的结算工作,并确保没有未解决的问题。
总之,委托合同对于商业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慎重选择被委托人、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保密条款以及设定合理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委托合同可以确保委托事务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双方的权益。
委托合同 篇三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须提前五个小时将货运计划通知乙方,并如实告知乙方货物的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
2、甲方须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甲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注明货物品名,须包装合格。
4、甲方根据规定按约足额支付运输费用。
5、托运货时,应声明货物实际价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设施良好的运输车辆和优质的服务。
2、根据甲方的运输计划优先落实,确保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甲方的目的地(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除外)。
3、乙方托运甲方货物到达甲方目的地后,有义务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指定收货人。
4、如有特殊原因延迟货物到达期限,乙方须如实向甲方报知详情,不得欺骗,隐瞒。
二、违约条款
甲方责任:
1、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支付运费,每日按运费金额的0.5%向乙方交付滞纳金。
2、甲方如匿报货物品名、数量、规格和性质从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责任:
1、甲方托运或收到的货,经验货后如发现数量短缺及外包损坏、在装卸或运输途中造成破损而且是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乙方须按甲方销售额全额赔偿(需在5个工作日完成)。
2、乙方在符合法律和法规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 货物合理损耗;
④ 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亏损;
⑤ 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在装货物毁损或灭失;
⑥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其他处理;
⑦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3、如乙方所运货物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收货处,应提前告知收货人,寻求谅解;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逾时责任(每延迟一天扣1000元,以此类推)。
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
5、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同甲方客户争吵,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 元。(在不威胁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下)
6、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提供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仓库卸放货物。
7、由于货物在仓库内乙方保管不善原因,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8、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报立方数、吨数否则罚款5000元(以货物的实际体积计算)。
三、甲方知情权:
1、乙方应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在甲方查询物流信息时,乙方不得对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如果因为乙方提供的信息误导甲方或甲方客户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每次罚款20xx元。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客户提供和乙方工作无关的信息。
3、甲方发运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四、拒付条款:
如乙方未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可拒付当票运费。
五、费用条款
1.计算方式:元/立方
2.以上价格包含送货上门的,为6立方以上价格,6立方以下另加送货费100元。
3.每次运输交易,乙方都将为甲方全额保险。
4. 运费按双方协定的长途运费(起点福建省晋江舒华公司,终点为甲方指定的 省各地点),且需送货上门,并保证货物无损伤(甲方客户收到的货)
5、付款方式:乙方凭货运单以及客户签回的发货清单,于次月15日前同甲方对帐,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运输发票后、单据、对帐单到齐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开发票货款。
6、备注(1);乙方必须提供客户签回的发货清单和装箱清单,若无客户签单,甲方有权拒付运费。
7、备注(2):货运时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间为,由甲方地点发出,5立方以上72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5立方以下96
8、 乙方承诺不因双方发生理赔、运费结算争议而擅自拖延货物时效或扣货情
况的出现。
9、价格如有变动,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这段期间有权依旧履行本合同。若甲方15日后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新的价格履行合同;如果有异议不能在15日的期限达成新的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有异议,交甲方总部的
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七、补充协议(见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半 年,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责任排除
不可抗拒因素:
1、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2、战争或军事行动;
3、核实验或核爆炸;
特殊情况:
1、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塞车、封路;
2、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和联系电话有错误。
九: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委托合同 篇四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给客户提供便利,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材料,并达成如下协议:
1. 根据市场行情,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冻品、干货及调味品。 2. 乙方收取1%的佣金,每年12月31日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
3. 甲方应一次性交付全部代购材料款,如实际数量与预估数量出现差额,双方按实际数量结算。
4. 乙方保证尽到委托人职责,保证所有的代购材料无假冒产品。
5. 代购材料运达现场后,甲方应予以签字验收。如届时甲方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
6. 原则上乙方非财务人员不能直接接触现金,甲方应自行将材料款交到乙方公司财务,并索要乙方财务开具的'收据以作凭证。如甲方需要发票,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方的发票。
7. 乙方的行为属委托行为,代购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代购材料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由产品质量发生商、销售商承担质量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上述单位的产品质量责任。
8.当单项产品的实际购买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时甲方应立即补足,如不能立即补足,乙方可以挪用其它代购款项。
9.如甲方在乙方财务的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停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代购。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统一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并与此合同具同等法律效益。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 方 签 章: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现甲方因经营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会计代账。乙方为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财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正规公司,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代账,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便于账本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暂定为一年)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建账;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3、财务管理咨询;4、税务登记;5、国、地税报到;6、银行交税;7、出具财务税务报表;8、地税报税;9、国税报税;10、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11、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12、协助甲方公司年检;13、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账目;14、承办其他委托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帐联、开进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银行对帐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帐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据相核对,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及时准确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传达)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如传达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代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3)在执业过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并严加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
(4)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约定期限的代理费用;
(2)本次协定按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标准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费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帐簿、帐册、报表、凭证、财务软件费、税务汇算清缴材料等财务会计用品费用。
(4)上门取送票据交通费: 元/年(按距离远近,双方协商)。
(5) 如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中,因甲方业务扩大,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大,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代理费用。
五、其他约定事宜
六、其他事项
(1)自签约之日,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招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地址:
委托招租范围:
第二条:委托招租期限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甲方以佣金加提成的方式委托乙方进行商场招租。
招租期限:20xx年 月 日至开业前。
开业时间:20xx年5月1日前。
第三条:招租目标与标准
1、 招租目标:达到约定的出租率,出租率系指:以******内可租赁厅位面积为基数,开业前乙方已成功出租面积与该基数的比。
2、双方确认开业时出租率须达到70%。
3、租金平均标准:标准为50元/㎡/月,【面积为商场内可租赁厅位面积】。
第四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佣金标准:开业前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佣金6万元人民币,保证乙方正常的开展招商工作。
2、支付方式:
1) 佣金按月支付
2) 首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当日,每月以此日期作为佣金支付日。
3) 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每月预支乙方佣金3万元,剩余佣金3万元/月按乙方实际招商进度阶段性支付,完成率达到20%、40%、60%、70%分四次全部付清。如乙方提前达成协议招商率,开业前剩余月份佣金,甲方按全额6万元/月进行支付.
第五条:提成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提成标准:以双方约定平均招租租金50元/平/月计算,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6:4分成。 支付方式:每当乙方招商率达到20%、40%、60%额度时,甲方按提成标准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提成,剩余30%提成额当乙方招商率达到70%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招商完成标准为业户与商场签定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其他约定
乙方不得中途非甲方原因无故放弃招租工作。 租赁合同由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金由甲方直接收取。 由于市场的不稳定性及竞争的存在,在招商过程中,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发生,需降租金低于合同标准,应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执行,但不计入此合同约定范围内。
1) 竞争对手恶意降价,干扰我方正常招商工作;
2) 特殊品牌欲进驻商场经营,但需调低租金;
3) 特殊合作伙伴,能为商场经营带来客源及效益的大客户欲进驻商场,但需调低租金的;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需提供商城CAD图纸电子稿,供乙方招租时需要。
2、 甲方须出示全部商铺的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租方案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等资料。
6、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并装修完毕的招租办公场所,具体位置协商确定。并按乙方工作需要提供办公用品,并安排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全力配合招商工作的正常开展。
7、甲方承担招商期间与商场招租相关的一切推广及办公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招租工作,完成招商目标任务。
2、乙方制定招租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承租人进场经营。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开业时,如出租率未达到70%,甲方将扣除乙方未付提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0000元人民币。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及提成,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佣金及提成赔偿乙方,并付违约金50000元。
3、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给业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由于乙方招租原因致使甲方项目未能按期开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归乙方负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