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通用6篇)

时间:2016-07-05 04:49: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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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 篇一

个人借款合同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个人借款合同是一种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注意事项。

首先,借款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借款金额。在合同中,借款人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出借人也应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借款金额,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的用途和还款方式。借款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借款的具体用途,以便出借人了解借款的目的。同时,还款方式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包括还款期限、还款金额和还款方式等。

再次,借款合同应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借款人和出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借款的利息率,以便确定借款人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同时,借款合同也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还款的罚息和其他违约责任。

最后,借款合同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和合同终止条件。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同时,合同中也应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借款人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等。

在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并确保自己能够理解合同中的条款和义务。如有需要,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另外,双方应该保留好签订合同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借款合同是一种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应该在签订之前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个人借款合同 篇二

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是一种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撰写一份完善的个人借款合同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撰写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首先,合同应包含明确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应写明具体数字,并且可以用中文和数字两种形式表示,以避免产生歧义。借款期限应写明具体日期或具体期限,例如借款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归还借款。

其次,合同应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利息的计算方式可以选择按月计息或按年计息,具体计算公式也应写明。支付时间可以选择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等,具体日期应在合同中明确。

再次,合同应明确还款方式和还款账户。还款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或支票等,具体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还款账户应写明具体的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账号和开户行等。

最后,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可以包括逾期还款的罚息和其他违约费用等,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具体程序和机构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在撰写个人借款合同时,需要注意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达。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还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和咨询,以确保合同的完善和合法性。

个人借款合同的撰写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双方慎重对待。通过合理的撰写和明确的条款,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和争议。

个人借款合同 篇三

  编号A: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 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 放款

  5.1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 还款

  6.1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 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 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个人借款合同 篇四

  (流动资金贷款类: 贷款)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借款合同 篇五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 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

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2%支付。

  五、

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1、借款本金;2、借款利息;3、逾期违约金;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

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

  甲方:乙方: 电话: 现住地址:原住地址:担 保 人

  担保人对以上借款合同应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人期限为两年。

  担保人: 电话: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址:

  担保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六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数量:____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 元整 。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 年__ 月__ 日 至____年___ 月___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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