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1-02-06 01:17:2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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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一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定了双方在买卖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首先,合同的订立需要有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并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其次,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这些内容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再次,合同的履行是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最后,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仅对于买卖双方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以促进商品的交换与流通,推动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经济中,买卖合同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石,为市场提供了有序的交易规则,保障了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一方面,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交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避免因合同的缺陷导致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合同的约定,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总之,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商业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履行过程,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合同的约定,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公平。只有这样,买卖合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商业交易的发展。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方面都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重视。

首先,合同的签订是买卖交易的起点。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需要就交易的内容、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等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其次,合同的内容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重要条款,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审查和确认,防止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不合理的条款。

再次,合同的履行是买卖交易的关键环节。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如果出现履行难题,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避免因履行问题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最后,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对于违约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么它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多样,包括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这取决于具体的违约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持诚信守信的原则,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上,买卖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买卖合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及交货时间

  品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质量要求

  莲藕的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有机食品标准;

  (2)绿色食品标准;

  (3) 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4)无公害食品标准;

  (5)双方约定标准:

  三、包装方式及要求

  (1)包装方式及要求:

  (2)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四、交付和货款支付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 提货。

  2、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交付之日,即时结清。

  (2)甲方应于每批莲藕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交付该批莲藕后,甲方应于每批莲藕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至最后一批货物交清时,定金抵作货款。

  五、验收

  甲方应于收货当日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莲藕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标准为 ,检验地点: 。

  六、合同的变更

  1、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双方可对莲藕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2、因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1、交付的莲藕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日内负责调换,无法按期调换的,应扣除不符合约定的莲藕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莲藕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应在 天内负责补齐,无法在该期限补齐的,按欠交莲藕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批次价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不按约定收购莲藕的,应向乙方支付该批莲藕价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莲藕变质腐烂等实际损失。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货款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买卖合同 篇四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说明:CFR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一种,即成本加运费,卖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买方自己购买货物运输途中的保险。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货物装船后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买卖合同 篇五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该公司账面价值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元,涉及职工安置______人,涉及银行债权________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负责,于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件(共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六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 元(截止20xx年 月 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7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RJCH20130315),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2吨DW萃取剂,合同价款为人民币96000元,若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告有权退货,被告应在收到原告退货通知后一周内到原告处自提货;《采购合同》还约定,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在三日内返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xx年3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货款并于20xx年3月29日对被告所供货物进行了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货款,被告于20xx年5月23日向原告发函表示愿意在20xx年5月29日退还货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对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有限公司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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