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合同 篇一
演出合同是指在演出活动中,演员和演出方之间所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它详细规定了演员和演出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首先,在演出合同中,需要明确演员和演出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演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演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其次,在演出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演出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演出的时间应明确具体的日期和时间段,以确保双方能够按时参与演出活动。演出的地点应明确具体的场地名称和地址,以方便演员和观众的到场。演出的内容应明确具体的节目安排和演出形式,以满足观众的需求。
此外,在演出合同中,需要明确演员和演出方的权益和义务。演员的权益包括演出费用、演出时间、演出形式等。演员的义务包括按时到场、按要求进行演出等。演出方的权益包括节目质量、观众满意度等。演出方的义务包括支付演出费用、提供演出场地等。这些权益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
最后,在演出合同中,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迟到、缺席、演出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的处理办法。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以便双方能够妥善解决潜在的争议。
总之,演出合同是演员和演出方之间的一种法律约定,它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证了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所有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合同才能发挥其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演出合同 篇二
演出合同是指在演出活动中,演员和演出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它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署演出合同之前,双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演员和演出方都应提供准确的个人或公司信息,以确保双方的身份合法和真实。同时,在合同中应详细描述演出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确保双方对于演出活动的具体要求达成一致。
其次,双方应明确演员和演出方的权益和义务。演员的权益包括演出费用、演出时间、演出形式等,演员的义务包括按时到场、按要求进行演出等。演出方的权益包括节目质量、观众满意度等,演出方的义务包括支付演出费用、提供演出场地等。这些权益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迟到、缺席、演出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的处理办法。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以便双方能够妥善解决潜在的争议。这些条款的明确规定可以防止演出活动中的不可预见情况对双方造成损失。
最后,双方应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所有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与对方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总之,演出合同是演员和演出方之间的一种法律约定,它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认真考虑合同的内容,并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合同才能发挥其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演出合同 篇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邀请乙模特参加由甲方主办的 (下称‘’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邀请、乙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参加活动。
2、 活动名称:
3、 日期:
4、 地点:
5、 活动时间:
6、 活动时长:
7、 乙保证模特在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场,在模特相关的活动部分结束后即可离开现场:除此之外的活动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参加。
第二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在活动结束当场付清所有款项。
如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有权拒绝肖像权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条甲责任
1、甲方应做好活动期间及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并为模特及随行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如活动期间(包括前往活动地往返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随行工作人员患病、受到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明确责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如确有必要,乙将给予配合。如模特或随行人员因此另行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乙将在所得保险金额范围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随行人员于活动行程期间的伙食及车费用(早、午、晚)。
3、甲保证不要求模特与活动期间做任何危险、不雅、不当、淫秽、暴力、违反善良风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与名誉的演出,保证活动现场没有任何可能损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1、乙确保模特在活动前(即 年 月 日 点前)到达活动地点。
2、乙保证模特对甲方的活动组织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员(包括摄影师、工作人员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3、模特保证以良好精神面貌参加活动。
4、模特保证与其他参加活动的演艺人员进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动。
5、艺人或随行人员在酒店下榻期间所发生的超出本协议约定的额外费用(如:长途电话费和酒店所有设施及娱乐场所的消费等)由乙自行负责。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约,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如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该一方及时通知另一方免除该一方相关违约责任:如不可抗拒力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模特或乙随行人员已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的.,或不可抗拒力发生时活动已在进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协议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
4、 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动无法举办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乙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单方改变活动名目,或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如文化部门等)的活动许可批文,或乙合理地认为模特或随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乙均有权拒绝履行本协议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6、 乙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协议的,应承担其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应的费用。
7、 本条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指政策变更、模特伤病等因素。
第五条 其他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所有附件为商业机密,双方均应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义务后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该协议。该协议宗旨在于保护双方权益,实现双赢。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景区水上舞台作为乙方演出场地。演出场地的搭建、灯光、音响等一切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适当的调整,包括以下内容:
(1)演出地点: 景区水上舞台
(2)表演时间:每周六场,分别为星期一、三、六、日(注:星期六、日白天晚上各一场),表演时间:每天14:30、6:30。
(3)表演时长(小时/场):
(4)节目类型: 歌唱节目、舞蹈、小品、杂技、魔术等
(5)表演场数:(场) 一年为400场 2、甲方对乙方的演出节目有权严格审核、经审核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节目质量,乙方需作出调整。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演出形式与节目内容。乙方将审核后的节目作为景区固定节目进行演出。如有更换需书面报请甲方,经甲
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3、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的正当权益。
4、甲方有权无偿向乙方提供演出用电。
5、甲方不提供乙方演出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达到甲方对表演节目水平和质量后,有权获得本协议商定的报酬。
2、乙方有权援引适当法律及法规条文拒绝不适当的表演内容,且该拒绝事项不在违约之列。
3、乙方应不得耽误甲方所制定的与乙方相关的工作进度并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以下内容:动作、力度、协调、音准、等具体内容和感情处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内容。
5、乙方与游客、演艺人员、其他演出公司等人员在景区内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民事、刑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款项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演出费用支付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演出费用总金额: (元)(大写: )(详见附件清单)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分四次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
3、支付时间(4次):
4、考虑到乙方前期投入较大,在合作满一月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前一月的演绎费用。除此外,其余款项支付方式不变。
三、争议处理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就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果的条件下,可以诉诸签约所在地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或诉诸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贰万元。
3、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演绎活动。当因天气、表演人员身体状况欠佳、设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发生时无法进行演艺活动,乙方若无书面请示甲方,造成演出场数的删减,乙方需承担5000元/场的违约金。且缺席演出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附加条款
五、合同履行地:四川省蓬溪县宝梵镇。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 日
演出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演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诚邀乙提供艺员:_________参加_________活动(晚会)的_________表演,时间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场,具体演出的节目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分钟,演出地点: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每场演出酬金_________元(税后款),共_________场,合计_________元(税后款),签约时付全部演出费的50%,艺员到达后付清演出款的另50%,甲方提供乙演职员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人员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到达演出地点。
三、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应配合甲方安排的节目彩排。
四、乙须提前提供演员一切演出宣传资料,配合甲方作好演出和宣传工作。
五、乙演员按时到位而甲方未让乙正常演出,甲方须负责乙全部的节目制作费。
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共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六
1.承办方受委托方委托提供以上服务,应保征艺员素质或由委托方指定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托方自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施。其它由委托方负责。
3.承托方按合同规定时间里人员设备到位,如因承托方人员未即时到位而给委托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委托方有权追究承托方合同金额30%-70%经济责任。
4.演出时间如有变动,委托方应在演出时间前48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承托方仍按合同金额收取演出费。(注:时间变动如在上午,下午或晚上单位时间内临时变动,双方可具体协商。
5.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经双方协定,本合同顺延执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可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8.为保证委托方的财产安全,委托方可通过银行结算一次性付款。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承办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