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
企业名称:ABC有限公司
报告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ABC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私营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制造和销售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员工人数为500人。公司总部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场所。
二、质量管理体系
ABC公司一直秉持着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设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质量检测和质量改进工作。在报告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合格率达到99.9%,客户投诉率低于0.5%。
三、质量控制措施
ABC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可靠。首先,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其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和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的合格率和稳定性。此外,公司还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这些措施,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提升。
四、质量改进措施
ABC公司注重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在报告期限内,公司积极开展质量改进活动,通过开展员工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同时,公司注重用户反馈和市场需求,不断改进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通过这些改进措施,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五、信用评价
ABC公司在报告期限内没有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公司始终以诚信为本,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客户权益。根据市场调研和用户反馈,ABC公司在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在质量信用评价中,ABC公司获得A级信用评级,表明公司具有较高的质量信用度。
六、结论
综上所述,ABC有限公司在报告期限内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持续的质量改进措施,保持了良好的产品质量和质量信用度。公司将继续秉持质量至上的原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企业名称:XYZ有限公司
报告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XYZ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注于建筑工程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拥有150名员工。公司总部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拥有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大型生产基地。
二、质量管理体系
XYZ公司一直将质量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设立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质量检测和质量改进工作。在报告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工程管理,项目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三、质量控制措施
XYZ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首先,公司注重施工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其次,公司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工艺,提高了施工效率和质量。此外,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的合格率和可靠性。通过这些措施,公司的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和保证。
四、质量改进措施
XYZ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施工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在报告期限内,公司积极开展质量改进活动,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督,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公司注重用户反馈和市场需求,改进施工流程和工程设计,以满足客户的不断变化的需求。通过这些改进措施,公司的工程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升。
五、信用评价
XYZ公司在报告期限内没有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工程质量稳定可靠。公司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信赖。根据市场调研和客户评价,XYZ公司在建筑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在质量信用评价中,XYZ公司获得B级信用评级,表明公司具有一定的质量信用度。
六、结论
综上所述,XYZ有限公司在报告期限内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持续的质量改进措施,保持了良好的工程质量和质量信用度。公司将继续加强质量管理和施工监督,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工程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建筑工程服务。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三
摘要:在实践中如何正确应用和解读个人信用报告在异议处理中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为解读并应用信用报告的核心原则是“以人为本”,全面贯彻科学性、全面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等项原则,以上述原则为指引,指导商业银行正确解读和应用信用报告,制订更加科学的信贷审批制度和更加人性化的金融服务措施。
关键词: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1―0090―02
一、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在信贷业务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信用报告解读和执行标准。
金融机构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由于信用报告解读标准不一、理解层次各异及判断执行标准不同等原因,造成部分客户在金融机构贷款申请和信用卡的申领被拒绝,导致少数当事人对个人信用报告产生异议,发生纠纷,直接影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用。
2、个人征信系统异议申请数量激增,对正确应用和解读个人信用报告提出新的挑战。
自2009年1月至11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总部共受理异议笔,是去年同期异议受理量的2-3倍。据了解,受理量激增的主要原因是否认逾期的客户增多。其中因公民对偶然逾期还款被记入征信系统有争议的有48笔,是上年同期的倍,还不包括公民去商业银行直接提出异议的情况。这些公民大都是因为有逾期记录被银行拒贷来人民银行提出异议,如果商业银行能够正确应用和解读信用报告,将会使异议处理工作的压力减轻,将异议处理工作的重点集中到数据纠错上来。
3、个人信用报告的“失信惩戒”作用远大于“守信激励”。
在业务实践中,各商业银行对信用记录有逾期情况的客户的拒贷数量远远超过对有着良好信用记录个人给予优惠的数量,个人信用记录不再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双刃剑,而变成了一把以惩罚为主的大刀。这与当初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初衷相违背。
4、不区分恶意与非恶意违约行为,实行一刀切信贷政策。
实践中,并非所有公民都是恶意拖延还款或骗取贷款,有些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逾期,例如加息时账户金额不足,出差出国等因素。如果不区分这些情况进行“一刀切”,会将一些优质客户拒之门外,不利于信贷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使扩大内需刺激消费这一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5、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信用记录的保存期限空白。
在征信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信用记录保存期限不确定,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客户无法进行答复。增加了投诉。同时客户对于信用记录的保存期限不明,影响客户通过努力来改善信用记录的主观能动性。
二、相关建议和对策
1、人民银行总行对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应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学地应用信用报告,充分发挥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建议总行在广泛征求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公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出台统一操作规范。操作规范应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统一性等特点,指导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综合资信实力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来判断信贷风险。同时应明确。在客户能够提供有效资料可以证明其资信实力,信用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不应以个人征信违约记录为唯一依据,拒绝客户信贷业务申请。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工作中,要全面准确理解信用报告中每个数据项的具体含义,具体分析和客观对待信用报告上显示的不良记录,特别是要关注信用报告中“异议标注”与“本人声明”,以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
2、要正确区分恶意与非恶意违约行为,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近期,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分别和上海市电力公司、中国电信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信息提供方将经司法判决的窃电和恶意欠缴电费信息提供给征信系统。从侧面可以看出,信息提供方提供信用信息时是审慎的,区分了善意违约和恶意违约的情形,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和风险。建议总行规定商业银行对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的逾期记录可以免报征信系统,对逾期产生的信用记录在做出信贷决策时应综合贷款人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判断。商业银行对有逾期、未还等信用记录的公民,应该给予其解释和申辩的权利,如果确实由于存在客观原因,对于出现过违约行为,但主观上无恶意,且不存在骗贷倾向的客户,可以通过调低授信额度、提高利率、要求提供担保等手段制约客户的违约倾向,做到既拓展业务又防范风险。
3、征信中心应大力推动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模型建立工作。
大部分发达国家征信系统建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评分模型,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征信中心可以采用委托或外包模式加紧推进我国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模型的建立,推动发展个人信用评分业务,为商业银行提供评价判断标准。
4、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并出台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不良信用记录保存时限,不仅可以给事实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尤其是非主观恶意造成的信贷申请人重新树立个人信用,获得信贷支持的机会和希望。
5、完善异议处理流程,加强金融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异议处理环节的快速性、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所产生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同时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服务的手段,贷前明确告知借款人个人征信系统的存在,以及不良个人信用记录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醒社会公众注重个人信用财富的积累和保护。同时及时关注借款人还款动态,到期前几日可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按约还款,避免逾期行为发
生。在异议处理中如发现信息确实有误。应及时在信用报告上添加“异议标注”或增加出错信息的屏蔽功能。避免“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就是在搞黑名单”、“个人信用报告决定了是否能贷到款”等类似错误理解的发生。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四
一、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一)全市小企业概况。我市现有小企业xx户,从业人数约为xx万人。规模在xx万元以下的企业有xx户,占小企业总数的xx%;非公有制占主体,股份合作企业xx户,私营企业xx户;集中于第三产业,有3003户,占小企业总户数的。小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无论是对税收、地方经济发展还是劳动就业都产生了积极重要作用。然而,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资金制约由来已久,资金的外向依赖程度很大。调查发现,无论是成长期还是成熟期企业,参与其运营周转的外来资金约占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全市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有两条:一是包括企业内部集资在内的社会民间融资;二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其中贷款约占融资成份80%以上。
(二)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国银监会《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安徽银监局《安徽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下发后,全市各农村信用联社贯彻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截至20xx年9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企业贷款1069户、98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7户、16164万元。贷款既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各信用社的效益。
(三)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满足率低。据调查,至少有30%的企业因达不到准入条件而难以获得信用社的支持,而得到支持的企业并非完全能足额得到满足,受种种因素制约,资金满足率平均在60—70%。二是品种单一。《意见》明确了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而我辖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贷款上,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几乎停滞,至于贸易融资、保理等其他业务则从未涉及。而目前所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担保贷款为主,兼之有少量的金额较低的信用贷款。三是各县区信用联社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不均衡,个别联社小企业贷款工作重在面上,开展的深度不够。
二、制约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成因分析
(一)客观因素。小企业管理粗放,财务不规范,经营规模小,竞争力弱,难以达到银行规定的准入门槛。我市小企业多在乡镇偏远农村地区,资产评估值低,有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因受区位劣势和资产质量、资产交易等条件的制约,不仅不能及时变现,也无法按照有关金融规章的要求实行抵押登记,难以满足信用社担保条件。农村信用社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与服务品种不尽完备,制约了信贷业务扩张能力。
(二)主观因素。农村信用社一些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主观上认为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收益小,金额低,笔数多,管理难度大,投放大中型企业易管理、收效明显,有追捧大企业思想情结,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另外,在信贷新产品开发上缺乏应有的积极性,认为新产品开发耗时费力,不出风险便罢,一旦形成风险,责任难免。
(三)历史因素。我市的数千户小企业(其中不少已关停倒闭)原有贷款合计金额大、质量低。统计数字表明,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小企业存量贷款中不良率高达。曾经有过发放乡镇企业贷款的沉痛教训,且沉淀的贷款至今仍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沉重负担,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贷投放业务的开展。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与开展小企业贷款的要求不相匹配。
(四)社会因素。一是无论工商、税务、统计部门还是金融部门,都不能掌握某个企业资信及经营等全面情况,难以对其作出综合性的信用评价。二是担保机构数量少,资金规模较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业务期限短(一般在1年以内),风险防范方式比较落后,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又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全市仅有五家政府出资的担保中介,市以及四县各有一家,且和县担保公司运营出现问题,业务停滞已近两年。三是小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的规费缴纳方面负担重,企业要获得100万元信贷支持,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且登记期限一般也是一年,对于长期周转使用信贷资金的企业来说,财务负担较重。此外,在贷款呆帐核销方面,税务部门的审核缺乏灵活性,贷款呆账核销比较困难。四是乡镇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不够,在业已沉淀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为90年代前后期基层政府干预形成,直至如今,协助清偿力度不够。五是目前仍有部分小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债务,农信社胜诉案件执行难,社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机制因素。一是单户贷款比例控制制约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按现行监管规章和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发放单户贷款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10%。一些当初由农信社扶持起来的企业做大做强后,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得不到联社加大支持的情况下,便转向其他商业银行寻求解决。二是现行的考核机制影响了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目前各联社的考核机制中多强调信贷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缺乏正向激励机制和免责条款,影响了对小企业的信贷营销。三是现行利率水平的影响。目前,辖内农村信用社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在与商业银行竞争优质小企业客户过程中,明显处于劣势。
三、对策建议
(一)立足“六项机制”,找准推行小企业贷款的切入点。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改进信用评级、授信办法,制定符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采取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小企业的纳税情况、
销售收入归社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道德品质等来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核定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对基层社适当下放审批权,特别是要下放低风险贷款和优质客户的审批权,减少贷款审批层级,简化贷款程序,使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及时得到信贷支持。支持和鼓励业务部门根据小企业客户实际需求,量体裁衣,因地制宜,积极进行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与创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要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分析、判断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要高度重视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建立小企业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小企业贷款信息透明度,实现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应每年开展一次优质、诚信小企业客户的评选工作,推行小企业贷款客户“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小企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联手制裁,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向社会公告,为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小企业要强身健体,增强诚信意识。小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一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运营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小企业家长制、作坊式管理经营模式。
二是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情况、技术能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选好项目,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力和竞争力,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是积极主动向农信社提供产、供、销情况和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信息,实现信息对称。四是完善小企业的相关资产证明,努力达到农信社抵押担保准入条件。五是增强诚信意识,树立信用观念,赢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赖和支持。
(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大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其一,积极完善和落实农村信用社各项扶持政策,政府的各类政策性补贴应及时足额到位,简化贷款呆账核销程序。
其二,在积极引入各种形式的社会中介担保机构的同时,不断充实由政府出资创办的担保公司,丰富担保中介的担保能力和担保面。
其三,降低房产、土地部门抵押登记等费用,根据企业使用贷款的周转时间和周转频率,合理制定抵押登记期限,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其四,积极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司法执行难问题,对前期因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积极协助清收、或者以优质资产予以置换。
其五,努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制止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逃废债务行为。
(四)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差别的监管政策。银监会及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农村信用社实际状况研究制定推动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坏账核销以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方面的差别政策,适当提高单户贷款比例,为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监管政策环境。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五
信用村创建标语
1、诚信是金融的生命线
2、加强诚信建设
促进社会诚信
3、坚持诚信服务
改善金融生态 共建和谐社会
4、优化金融生态
建设诚信乡村
5、信用乡镇信用村
信用农户讲诚信
6、大信用大发展,小信用小发展,不信用难发展。
7、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加快推进诚信农民建设。
8、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基地走,基地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诚信走
9、做诚信农户,当诚信农民。
10、讲诚信,就会得到政府扶持和银行支持。
11、今天的信用就是明日的财富
1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公民信用意识
“四个三位一体”的试验,即:①县乡村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少、基础性金融服务薄弱问题;②信用档案、拓宽抵押、健全担保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可抵押物匮乏、担保难问题;③内强管理、外寻支持、可控成本三位一体,解决了金融机构自身效益和农村金融可持续性问题;④诚信评估、规范管理、教育引导三位一体,解决了农村生态、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非法集资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⑴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⑶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⑷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类型
⑴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⑵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⑶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⑷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⑸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⑹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⑻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⑼以签订商品经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⑽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具体手段
⑴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⑵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养殖蚂蚁、黑豚鼠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⑷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 跨省非法集资,骗取群众信任。
⑹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xxx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五、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⑴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⑵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⑶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⑷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六、非法集资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xxx刑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信用知识宣传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
(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
(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
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运行。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部分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4、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5、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我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大体分为以下三种:①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②法定目的。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情况下,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③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6、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7、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怎么办?
答:异议申请人如果对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商业银行的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时,可以就近到征信中心或征信分中心提出不超过100字的个人声明添加到本人信用报告内,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8、已有逾期还款记录如何补救?
答:如果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或信用卡出现了逾期,首先要把已经逾期的款项尽快还上;其次是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第三是尽快重新建立自己的守信记录。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9、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何作用?
答:如果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时,可以带来很多便利和优惠。首先是可以节省商业银行的审贷时间,个人能更快地获得贷款。其次,在贷款利率、期限、金额等方面也可能会得到优惠,比如,可以享受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贷款期限可能更长些、金额可能更大些。如果个人的信用状况非常好且其他条件也符合要求,商业银行甚至有可能给个人发放不需要抵押或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
10、如何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
答:居民身份证件及身份信息被盗用,给当事人信用档案产生负面信用的事情屡屡发生。为此,百姓应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易将这些身份证件借与他人。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文字的地方标明用途,同时加上“再复印无效”字样;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证被盗用,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范文 篇六
摘 要:本文就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和正确性方面进行交流探讨,以此进一步提高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规范性,这将有利于维护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权威性,最终达到促进水利产品质量全面提升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检测报告;规范性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我国水利业的蓬勃发展,众多水利工程相继展开。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水利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也日益得到重视。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验收的重要手段。对承担水利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而言,执行严格的检测流程,履行规范的检测方法,出具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报告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对水利工程而言,产品的管理是检测成败的关键,检测产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产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产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确保检测对象符合规范要求,从而使检验结果准确、可靠、规范。
一、高质量检测报告规范性的重要意义
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判定水利产品是否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重要技术文件,能够客观地反映水利产品的质量信息。对于产品生产厂家来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该企业就其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对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是产品用户愿意购买并使用该产品的信心保证。
对于第三方专业质检机构来说,检测报告的质量直接反映该质检机构的工作质量,也反映了该检测机构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水利产品中有许多是属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工业产品,如水文仪器和岩土工程仪器,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水利工程、水患治理、水资源调度管理等重大水利事件,是水利的基础和核心。当然,如果将一定数量的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整理、分析,就能得到某一时期某一种水利产品质量状况的宏观质量分析信息,这种客观的质量信息将成为水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从产品生产企业角度来说,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出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可以使企业对自己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如实把握,企业可以依据检验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来评价其生产现状、生产工艺,为企业的生产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从产品使用方的角度来说,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更加客观、可信,产品的使用方可以依据检验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来评价该产品的质量,为其实际使用决策提供技术参考。所以说,从检验报告中获得的信息是否准确,关系到报告的各方使用者能否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责任很最大,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因此,无论是产品生产企业本身还是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编制并出具一份科学规范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意义重大。
二、正确解读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应用,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般都是计算机打印输出件,因此外观基本都是 A4 纸大小,外观主要包括报告封面、报告封里、报告首页、报告其它内容页等。一般有条件的企业和质检机构都使用专用检测报告用纸,具有一定的防伪功能。企业自身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一般由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标准或制度加以规定,各企业间不尽相同。
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相对来说规范性更好些,原则上都符合国家计量认证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可以借鉴和参考。本文将重点探讨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一般来说,产品用户拿到一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首先要会辨识检测报告封面上的各种类标识信息,特别是涉及检测报告的真伪、检测机构的真伪、检测机构的权限级别、检测报告的有效性等方面信息,这是最为关键的。
三、加强对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审核与批准
加强水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应从检验报告形成的全过程管理出发,制定相应配套的报告管理制度,从检测源头开始,加强对检测报告诞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特别是严把审核与批准关,这是重中之重。如:保证抽样信息流转的准确性,保证样品质量状态不发生变化,保证样品编号、名称、规格、生产单位等信息不出差错;保证检测环境条件、所用仪器设备符合要求,操作符合规范;保证报告涉及个各相关人员各负其责、严格履行各自职责义务等等。这些都是提高检验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
1、审核检测依据的现行有效性
选择正确、适用、现行有效的标准作为检测依据是保证检验工作和检验报告质量的前提和标准。特别是生产许可证检测,选择标准的一般原则是:首先选择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应选择被检产品的行业标准。若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则应选择被检产品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再加上生产企业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对于委托性检测,应严格依据委托合同中载明的检测依据开展检测工作,这里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委托检测合同时,委托方和检测机构应就检测依据进行有效沟通,在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明确,一但明确,就严格按此约定执行。
2、重点审核部分
(1)原始记录。包括原始检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原始记录不应是重新抄正的“原始”记录,应保证真实可靠。原始记录要尽量采用统一的推荐格式。记录中涉及到的受检单位、生产单位、产(商)品名称应采用规范化的全称。原始记录中错误的修改,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修改方法。如书写错误需要更改时是在差错处划一横线,正确的记录写在差错处附近,并加盖更改者的专用章。
(2)计量单位。检测报告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注意几个原则:一是优先采用符号原则,二是计量单位的汉字名称或符号必须作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使用原则,三是计量单位汉字名称与符号不能混用原则。
(3)数据处理。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方法,一般可按照 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和GB8170《数据修改的规则》两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并注意特殊数据的处理方法。
(4)检验结果与检验结论。根据检验结果,依据采用的有关标准准确地为受检样品下检验结论。对委托单位送检的样品下结论可以写成“该规格型号样品所测项目符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对生产许可证检测的样品下结论时可以写“该规格型号产品本次抽检合格(或不符合),符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样可以使阅读报告的人员能清晰地理解检验结论。
3、检测报告的修改
检测报告在产品出厂前或者检测机构发出前,在任何环节发现问题,都应该及时进行修改,一般应采用收回原报告,并将修改会的检测报告重新向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报批。
当发现签发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现错误后,应立即进行更正。如果已经发往报告的使用方,应该及时向其追索,应采用收回原报告,以更改后的新报告更换原整个报告的方式进行更正。如果此方法不可行,可以另外发一个更正文件,明确告知要更正的报告编号、原内容和更正内容、本报告编号,更改文件的数量应与原报告数量相对应,以保证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结束语
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判定水利产品是否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重要技术文件,应在检测报告诞生的全过程始终注意保持检测报告的规范性,真实、客观地反映水利产品的质量信息。同时,一份规范的检测报告的诞生,凝聚了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共同心血,它是检测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承载了检测报告相关各方的信任,责任重大,因此,无论是产品生产企业还是专业的检测机构,都应严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审批手续,加强审批流程监管,以确保水利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准确性、权威性,最终为水利产品质量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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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赖晓荣.论检验报告的质量保证措施[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