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优秀【推荐4篇】

时间:2013-09-02 04:49: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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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优秀 篇一

标题: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作为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负责人,特向您汇报工作情况。经过团队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我们成功完成了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领导的要求,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安全、舒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具体任务包括清理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等区域,检查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二、工作过程

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每个区域的清理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组织人员:我们成立了清理自查小组,由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并分配了具体的清理任务和责任。

3. 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注重细节,认真清理每个区域的每个角落,确保清理彻底。同时,我们还进行了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故障和问题。

4. 记录和整理工作情况:我们做了详细的工作记录,包括清理的具体内容、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三、工作成果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果:

1. 办公用房整洁干净:经过全面清理,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等区域焕然一新,整洁干净,给大家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2. 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通过自查,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设备设施的故障和问题,确保了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3. 工作记录完善:我们做了详细的工作记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清理工作中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和清理效果的评估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同时加强对清理效果的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感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也感谢团队成员的辛勤付出。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而努力工作。

谢谢!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优秀 篇二

标题: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我作为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负责人,特向您汇报工作总结。经过团队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我们成功完成了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安全、舒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的任务是清理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等区域,检查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二、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

1. 细致入微的清理:我们注重细节,认真清理每个区域的每个角落,确保清理彻底。我们采用了分工合作的方式,确保每个区域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清理。

2.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设备设施的故障和问题,确保了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我们建立了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跟进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工作记录的完善:我们做了详细的工作记录,包括清理的具体内容、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等,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方案

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时间安排和清理效果的评估方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并加强对清理效果的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工作成果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的工作成果不仅仅是办公用房的清理和自查,更重要的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推动工作的开展和提升组织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以上是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总结汇报,感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也感谢团队成员的辛勤付出。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而努力工作。

谢谢!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优秀 篇三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神木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12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优秀 篇四

  遵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庄浪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行事历》等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强化领导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目标任务、清理范围和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积极调查摸底。我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实有人员21名。其中现有乡科级干部9名(正职3名,副职3名,副主任科员3名)。现有办公楼为“十一五”期间国家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国债项目建设,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39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00平方米,属政府划拨原卫生防疫站用地,办公楼为6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办公用房,其余为商品家属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共746.64平方米,200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四)全面开展自查。我局目前系统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12.16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78.16平方米,由于2008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63.42平方米,会议室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78平方米;2名副局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45平方米;工会主席和纪检组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9.25平方米;副局长兼财务会计办公用房18.48平方米;参保化所5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政务受理2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59.57平方米为办公用房

。接待室25.2平方米、水房5.94平方米、洗手间21.45平方米,以上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过道和楼道78.16平方米,总共用房建筑面积390.32平方米。实际办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按编制19人,人均建筑面积为16.43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办公用房短缺。我局在用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为746平方米,由于2008年地震灾害导致卫生局办公场所成危房的原因,其中355.68平方米借县卫生局办公使用。原有核定编制19名,目前实有人数21名,我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2.1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4.86平方米。11月份庄浪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新编制为46名,我局将借用卫生局办公用房收回后为原有的746平方米,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国家规定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够标准1.79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按标准短缺。

  二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短缺。机构改革后,1名正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9平方米,10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为6平方米,按国家规定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需要69平方米,按标准短缺。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办公用房总体设计上,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构的增设、人员的扩编、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在主体设计和施工上落后于超前规划,致使面积不够。二是项目建设上,主体设计中房间进深和开间过大、单体办公室面积轻微偏大造成,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属于项目建设缺陷。

  三、整改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整改。

  (一)加快工作进度。加大教育动员力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等待观望情绪,坚持边清边改、即知即改,按照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调整办公布局。按照“高效、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调整办公布局。超出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到使用面积较小的单间办公室,或者进行分割改造使用,压缩办公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由面积大的办公室调整到面积小的办公室。因结构原因不宜改造的办公用房,部分科室合署办公或者增加使用人员。

  (三)调整使用功能。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特殊业务办公用房2处400平方米。今年11月份,县政府进行了县乡食品药品体制机制改革,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设置上将工商、质监分别承担的流通和生产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监管局。组建成立食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核定总编制46名。职能增加和机构扩编,需要基础设施予以保障。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05〕142号)第七条:为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满足基本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设立特殊业务用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400m2、340m2、200m2。我局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处,面积200平方米,承担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配备食品药品稽查局特殊业务用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集中受理室等。用于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县区直管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由于机关办公用房不够标准,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增设特殊业务用房2处面积200平方米,将尽力压缩办公用房。使办公用房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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