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一
自查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自查单位:XX公司
自查人员:XX部门负责人、相关员工
一、自查目的和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局放管服工作,提升设备安全运行水平,特组织开展了此次自查活动。自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设备局放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自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设备局放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 设备局放检测手段和频次的规范与执行情况;
3. 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
4. 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措施。
自查采取了以下方法:
1. 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了解设备局放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实地检查设备运行现场,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
3. 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设备局放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情况;
4. 对设备局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
三、自查结果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1. 设备局放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漏洞;
2. 设备局放检测手段和频次的规范与执行不到位,存在一些盲区;
3. 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4. 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措施不够及时和有效。
四、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1. 完善设备局放标准,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流程,并加强培训和宣传;
2. 调整设备局放检测手段和频次,确保全面覆盖和准确性;
3. 加强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
4. 加强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踪评估。
五、自查总结
此次自查活动使我们对设备局放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改进措施。我们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设备局放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可靠性。
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二
自查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自查单位:XX工程公司
自查人员:XX项目组负责人、相关工程师
一、自查目的和背景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局放问题,提高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我公司决定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自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设备局放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局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 设备局放检测设备和手段的规范与执行情况;
3. 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
4. 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措施。
自查采取了以下方法:
1. 查阅设备局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了解相关要求;
2. 实地检查设备运行现场,观察局放情况;
3. 与项目组负责人和工程师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设备局放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情况;
4. 对局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查找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结果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1. 设备局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和落实不够严格,存在一些漏洞;
2. 设备局放检测设备和手段的规范与执行不到位,存在一些问题;
3. 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4. 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措施不够及时和有效。
四、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1. 完善设备局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流程,并加强培训和宣传;
2. 更新设备局放检测设备和手段,确保其规范和准确性;
3. 加强局放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
4. 强化设备局放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踪评估。
五、自查总结
此次自查活动使我们对设备局放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改进措施。我们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设备局放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可靠性。
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三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
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四
5月1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计财司副司长雷奋强一行5人,在湖北省质监局副局长周德文,黄冈市政协副主席余觅,黄冈市质监局局长黄焱军,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意辉等领导的陪同下,就推进“放管服”改革”到浠水进行工作调研。
雷奋强一行深入到浠水县晨科农牧集团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质监部门的.期望和要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雷奋强一行考察了县质监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详细查看了窗口业务工作台账。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浠水县质监局局长何国舫就该局“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作了工作汇报。
雷奋强对浠水县质监局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给与了充分肯定。他说,浠水县质监局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紧贴企业发展需求,不断强化履职尽责,体现了质监部门的责任和担当。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认识,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还同时表示,要把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质监部门和企业对质监系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带回总局,认真进行研究,更好地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政协副主席余觅对总局调研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调研组简要介绍了黄冈质监的基本情况。余觅表示,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质量工作,将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一如既往地支持质监部门深化改革。她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作为,加快质监与地方各部门的融合;二是加快相关财政配套政策出台;三是加大对基层质监部门的支持力度。 (操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