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优选3篇)

时间:2019-03-03 07:50: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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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促进就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业促进法》。然而,如何确保这些法律的有效执行,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了解《就业促进法》的执法状况,我们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状况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就业促进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执法部门的力量不足。尽管就业促进法已经制定了多年,但在很多地方,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仍然不足。这导致了执法工作的延误和不彻底。其次,执法部门的执法意愿不够强烈。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意愿不够强烈,对于违法行为往往采取了不积极的态度,导致了一些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屡禁不止。最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只采取了口头警告或者轻微处罚,这对于一些违法用工行为来说并不构成足够的威慑力,导致了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律的不敬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首先,应该加大对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力度,确保执法人员的数量足够,执法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其次,应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意愿,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最后,应该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实施严厉的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就业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加强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就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就业问题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就业问题,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并加强了对该法律的执法检查。本文将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状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经过对执法状况的调查,我们发现就业促进法的执法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执法部门的力量不足。虽然就业促进法已经实施多年,但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仍然不足,导致执法工作的延误和不彻底。其次,执法部门的执法意愿不够强烈。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于违法用工行为的执法意愿不够强烈,对于违法用人单位往往采取了轻微的处罚措施,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最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只采取了口头警告的方式,这对于一些违法用工行为来说并不构成足够的威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首先,应该加大对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力度,确保执法人员的数量足够,执法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其次,应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意愿,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最后,应该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实施严厉的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就业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加强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就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呼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加大对就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力度,为解决就业问题贡献力量。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 篇三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

  就业问题是现在困扰许多企业和年轻人的一个烦恼,求职难和用工荒的问题同时存在着,yjbys小编整理了一篇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范文,全文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委托县(市)区人大检查了本级政府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增强这次执法检查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协助下,特邀国家级专家莫荣来宜举办了《就业促进法》法制讲座;

  检查期间,集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区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建委、工经委、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群帮再就业基地,走访了安徽华茂集团、**汽运公司等部分大中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深入到桐城市、太湖县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一、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政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新增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争创充分就业社区、争创充分就业乡村、消除零就业家庭、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等指标纳入考核目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形成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为扩大就业、促进就业、统筹就业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促进就业的`目标任务。工业部门大力实施工业经济三年翻番计划,以保增长促发展拓就业。截止XX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17000户,就业人数达50.15万人;到今年2月末,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196户,职工人数16万余人,比XX年净增280户、2万人,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建设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作用。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约5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70%,在外地从业约40万人,未发现大量返乡现象。商务部门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带动和扩大农民就业。近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1万人;

  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解决农民就业XX余人;抓大型市场建设,解决就业1000人;抓大型商场建设,新增就业岗位XX个;抓示范商业社区创建,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岗位3044人。

  围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很多部门和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建立再就业基地等措施,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妇联坚持“四送一树”(即:送温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树典型)活动,热情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铺路搭桥”,协助政府有效地开展了促进就业工作。

  (二)强化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城乡统筹就业扎实推进

  市、县(市)区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在稳定城镇就业的同时,工作重点快速转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

  一是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去年以来,全市以“3231”工程和228个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并申报各类工业投资项目498个,大力提升项目落地率和建设投产速度,有效拉动就业,约有3万返乡农民工在园区企业实现了就业。

  二是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各类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仅省政府认定的5个产业集群镇,去年集聚企业1168户,比上年增加282户,规模企业86户,比上年新增35户,就业人员达61185人,比上年新增9891人;省经委认定的4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有规模企业32户,就业人员达13000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认定数950户,从业人员近4万人,科技人员8000多人。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去年,市本级实际支出各项就业资金6248万元,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争取上级支持,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就业资金投入。各级就

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有效地落实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各项补贴,为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落实帮扶政策,促进和支持就业。市工商联督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市直会员企业提供空岗3400多个,安排就业1800余人,部分行业商会还帮助一些小企业和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问题。市国税局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扶助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帮助431名就业困难人员人实现再就业等;市金融机构共发放担保贷款3485万元,累计扶持2857人实现就业。

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状况调查报告(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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