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篇一
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度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展望。通过对报告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权益、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首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指出,去年该院积极参与打击犯罪活动,共立案审查涉嫌犯罪案件2053件,其中涉黑涉恶案件占比较大。通过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长春市的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其次,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保护人民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报告显示,该院积极履行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民事案件方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共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同时,该院还加大了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督力度,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第三,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报告指出,该院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同时,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了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然而,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报告指出,该院在办案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工作不力和不足之处,特别是在案件质量和效率方面还有待提高。此外,报告还提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例如执行难问题和司法公正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总的来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权益、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相信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努力下,长春市的法治建设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篇三
2017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相关解读,内容如下: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积极贯彻“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着力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更新服务理念,自觉融入长春发展大局。2013年以来,面对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实施东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考验和历史机遇,我们认真把握形势,把服务振兴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新一轮振兴发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7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强化、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将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
突出工作重点
,切实提高服务工作针对性。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突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两横三纵”快速路、地铁1、2号线等256个重大项目,外创环境、内抓预防,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92人,有力保障我市投资拉动战略;突出服务民营企业,确定冷弯型钢等336家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9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更加注重司法策略,有效提升办案效果。从保护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正确区分财经犯罪与经济纠纷、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干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743人,起诉30394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开通心理专家咨询绿色通道,与团市委共同建立2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司法保护措施。
坚持严惩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并重,促进形成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朽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336件183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亿元。共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79人,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14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2%和477%,其中,查处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
坚持监督纠正司法不严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积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针对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巨大、不服裁判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着力补齐法律监督工作“短板”,依法对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46件,同比上升36%。
着力开创检察工作新格局
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2013年,九台、南关两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院,探索出集员额制、大部制、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四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9月,两级检察院圆满完成了员额选任、机构整合、定岗定责、明晰责权、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任务,新的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正式运行。
深入推进,切实做好改革“精装修”工作。在基础性改革任务完成后,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核心,建立健全检察官责权清单、案件评查、员额检察官管理、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改革配套制度40项,初步建立了适应改革要求的司法责任、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员管理、司法保障四大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务求实效,以改革成果提升司法效能。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能力明显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增配13.9%,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了25%、16%、27%、26%和29%;检察权配置更加合理,反贪与反渎、侦查与预防、批捕与起诉工作得到有效衔接。
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着眼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专题研讨、疑难案例评析、专项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狠抓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刻认识规范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评查案件1791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6722处,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27个,有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狠抓“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修订实施的党规党纪,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专项检务督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严格的“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4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