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政治轮训调研报告(精彩3篇)

时间:2016-08-01 03:42: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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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政治轮训调研报告 篇一: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然而,政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人员政治觉悟不高、纪律意识淡薄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为了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政治轮训成为必要的手段。

首先,政治轮训能够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政法队伍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政治轮训,可以加强对队伍成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使他们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对党的领导的坚定信仰,增强对党的决策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其次,政治轮训有助于提高政法队伍的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纪律性和职业操守。通过政治轮训,可以加强对队伍成员的纪律教育,使他们严守纪律、遵守法律、履行职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政法队伍的形象和威信。

第三,政治轮训能够提高政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政法队伍是专业性较强的队伍,需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政治轮训,可以加强对队伍成员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只有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素质,政法队伍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最后,政治轮训有助于促进政法队伍的整体建设和发展。政治轮训是对政法队伍进行全面提升和培养的过程,不仅能够解决现有问题,还能够为队伍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政治轮训,可以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政法干部,提高整个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政法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政治轮训对于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政治轮训,政法队伍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因此,政治轮训工作应该得到充分重视和支持,为政法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

政法队伍政治轮训调研报告 篇二: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的实施路径和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方面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为了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政治轮训成为必要的手段。那么,如何实施政治轮训呢?本文将从路径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政治轮训的实施路径。政治轮训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实施路径。首先,要建立健全政治轮训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其次,要制定具体的政治轮训计划和目标,确定轮训的内容和方式,确保轮训工作有章可循、有步骤地进行。再次,要加强政治轮训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整和改进。最后,要加强对政治轮训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轮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次,政治轮训的实施方法。政治轮训是一项系统性、全面性的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首先,要注重理论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传达,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其次,要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政法队伍的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再次,要注重经验交流,组织政法干部之间的交流研讨,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促进队伍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最后,要注重培训教育,通过开展培训班、研修班等形式,提高政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综上所述,政治轮训的实施路径和方法是保证轮训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的基础。政治轮训需要有明确的实施路径,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计划和目标,加强监督和评估,提高宣传和推广。同时,政治轮训需要采用多种方法,注重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经验交流和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通过有效的实施路径和方法,政治轮训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政法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

政法队伍政治轮训调研报告 篇三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政法部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正宁县位于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子午岭西麓。东、南、西与陕西黄陵、旬邑彬县、长武接壤,北靠本省宁县,辖4镇6乡。总人口23.41万人,以汉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9%;少数民族以回族人数最多,大部分居住在五顷塬回族自治乡。

  全县有在职政法干警495人,77%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县委政法委16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2人,一般干部3人,工人3人);公安局295人(正式民警110人,编制101名,文职辅警58人,工勤人员58人,乡镇借调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员17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21人,副科级26人,一般干部61人),内设16个科(股)室,8个派出所;法院85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16人,一般干警55人),内设11个庭局科室,辖4个人民法庭;检察院40人(编制35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1人,副科级6人,一般干部22人),内设1

0个科室(局);司法局65人(编制40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15人,一般干部44人),内设4个科股室,10个司法所、10个法律服务所、1个律师事务所和1个公证处。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政法部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自2001年以来,正宁县先后被省上命名为“一级无毒县”、“省级平安县”,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思想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班子成员带头践行“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 (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使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健全党委(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全面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政法各部门鼓励支持干警接受更多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涵盖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等各个方面,政法各部门普遍实行了全面严密的绩效考核制度,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政法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主动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政法各项工作落实。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各项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治安形势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政法部门承担的工作量数倍增长,目前政法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以罚款代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有主观臆断的现象。

  2、警力严重不足。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人员编制少,无法适应和满足当前及今后政法事业发展的需要。

  3、干警待遇偏低。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

  4、政法委协管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履行。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级政法委在履行“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 “各级党委政法委协助同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是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政法委建设的重视。但这些规定到了基层却难以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5、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这一问题在公安机关尤为突出,与全市其他县(区)相比,由于受财力不足的制约,我县干警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偏低,文职辅警无警衔津贴和执勤津贴,近两年新分配的工勤人员无执勤津贴,借调的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员工资关系在乡镇,无警衔津贴、执勤津贴和加班补贴,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政法委机关经费保障偏低,年人均保障1300元,与政法部门平均经费标准1.6万元存在很大差距。

  四、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政法干警核心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为载体,教育广大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自觉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扩充政法部门编制。一是积极争取配套增加政法编制,招录新警,按照警力配置标准和职责职能配齐警力。二是清退调离不能胜任政法工作的人员,解决占编不干事的问题,提高政法队伍战斗力和工作效能。三是加大文职辅警干部的选调力度,将那些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政法事业,特别是政法院校毕业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政法机关,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3、坚持从优待警,加大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坚持以岗定责、以岗定人的原则,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基层单位领导岗位,进一步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提高民警执勤津贴和加班津贴,逐年达到标准,文职辅警警衔津贴和执勤津贴建议县财政参照正式民警各类津贴标准予以保障,服装及装备由县财政保障,其他政法干警工资差距,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4、创新工作体制,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委政法委工作的运行机制。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政法委与组织部门的关系,在考察配备权限范围内的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或任免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组织部门应听取县委政法委员会意见。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干部的有效管理,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5、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政法委机关建设。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副书记和各办公室主任全部按照正科级落实了待遇。但还存在着人员流动不畅,培训交流不够,经费保障低等问题。目前,县财政仍然按年人均1300元标准拨付经费,远远低于上级文件“政法委机关的办公经费参照当地政法部门平均经费的标准予以保障”的规定,应当由现在人均1300元增加到政法部门平均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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