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定西市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每年年底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以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中,首先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总结。报告指出,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和权威性。报告还强调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合理运用,通过投资运营,有效增加了资金收益,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福利。
报告中还详细分析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报告指出,由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够,存在着个别单位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情况。同时,由于住房市场的供需失衡和价格上涨过快,部分职工难以负担起高额的购房压力。报告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住房供应侧改革等。
报告最后对未来的工作进行了展望。报告指出,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同时,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报告还强调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合理运用,通过投资运营增加资金收益,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福利。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近年来,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项公共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不仅能够提供职工购房的资金支持,还可以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在过去一年中,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了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政策解读等形式,让职工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和福利,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意识。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和权威。
在资金运用方面,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投资运营等方式,增加了资金的收益,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福利。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和风险控制,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到有利于职工福利的项目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
然而,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报告指出,由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够,个别单位存在着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报告建议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此外,报告还指出,由于住房市场的供需失衡和价格上涨过快,部分职工难以负担起高额的购房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报告建议推动住房供应侧改革,增加住房供应,降低房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同时,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报告还强调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合理运用,通过投资运营增加资金收益,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福利。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6年召开了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2016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管理费用决算和2016年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情况的报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业务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关于解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任管理岗位工勤人员工资待遇增资问题的报告》、《关于确定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和月缴存限额的建议》、《关于在各商业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户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 6 个科室,9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8 人,其中,在编 75 人,非在编 13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696家,新开户单位47家,净增单位21家;实缴职工10.34万人,新开户职工0.41万人,净增职工0.14万人;当年缴存额12.66亿元,同比增长38.7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56.47亿元,缴存余额42.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9%、18.9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5.83亿元,同比增长112.7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46.05%,比上年同期增加16.04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3.5亿元,同比增长75.78 %。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76万笔11.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26%、45.52%。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89 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313万笔 56.77亿元,贷款余额31.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 %、 25.63%、25.7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3.74%,比上年同期增加4.0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 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1.65亿元。其中,活期0.9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0.64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0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73.74%,比上年同期增加4.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2711.99万元,同比降低0.15%。其中,市中心12711.99万元;存款利息收入3185.9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518.24万元,其他收入7.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6887.58万元,同比增长87.26%。其中,市中心6887.58万元;住房公积金付职工利息支出6361.27万元,付银行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42万元,付银行委托贷
款手续费支出524.89万元。(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5824.41万元,同比降低35.67 %。其中,市中心5824.41万元;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48.9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54.0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21.4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68.4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06.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443.38 万元,同比增长4.21 %。其中,人员经费720.78 万元,公用经费70.84万元,专项经费651.76万元,其中,专项管理费用392.2万元,服务大厅维修72.05万元,信息化建设187.5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8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其中,市中心0.0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168.43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25%、1.41%和38.7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7%,国有企业占15.4%,城镇集体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其他占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国有企业占15.8%,城镇集体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其他占4.2%。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79.3%,中等收入群体占20%,高收入群体占0.7%。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0006笔5.83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5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9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27%,租赁住房占0.59%,其他占15.2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4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4.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8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48%,其他占6.4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8.4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8.72%,比上年同期减少1.56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17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 7.91%,90-144(含)平方米占 88.91 %,144平方米以上占3.18 %;新房占93.77 %,二手房占6.2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0.9 %,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9.1 %。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2.57%,中等收入群体占 37.43%,高收入群体占0 %。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71 笔1904.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2014.4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45.3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6.04%,比上年同期增加10.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我市当前财政代发工资银行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现状,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信贷业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会议确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农商银行等七家商业银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委托业务承办银行,允许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以上七家商业银行在定西市辖区内的分支金融机构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经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我市2016年缴存基数限额和月缴存限额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4038.67元,经计算,确定我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应为4038.67元,最高应为12116元;职工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为202元,最高为1454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按照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同一标准执行。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挂牌利率调整并执行。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没有调整,按照2015年5月8日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每笔40万元)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在正常开展离退休、购房、还贷、租房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市州的做法,新增了提取公积金用于缴存职工支付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等住房性消费业务,进一步支持广大干部职工的公积金提取需求,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办理提取业务40006笔5.83亿元,其中水电物业费提取28011笔0.7亿元,占全年提取的11.96%,人均提取额2487元。2016年,中心重点对渭源管理部服务大厅进行了改造装修,对安定、临洮、岷县管理部服务场所进行局部维修,并要求各管理部结合实际,强化“服务窗口”硬件建设,美化服务环境,逐步提升服务功能和社会形象。去年9月份正式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更为全面的满足了缴存职工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的需求。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在通过前期筹备、考察论证和公开招标后,建成信息化管理灾备中心,并委托专业机构待正式评估验收后就可投入使用。基础数据和银行结算平台“双贯标”建设方案已报省监管处和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审查通过,已完成招投标项目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没有发生上述情况。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情况: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助推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通过在《定西日报》发布《定西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以答记者问形式解析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在定西党政网及中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刊发简报、寄送结息对账单等形式,及时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管理工作情况。
2.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在重新起草修订并印发各项会议、学习、管理等15个内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16年又先后讨论制定和修改完善了《财务档案管理办法》、《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重要岗位轮换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5个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织牢制度笼子,2016年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使用,并对重点岗位和新提拔调整人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中心对开设的49个账户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对9个管理部的财务帐户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对5个管理部的信贷、提取、财务档案进行了整理移交,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有规可依、违规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