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通用4篇】

时间:2011-01-09 08:47: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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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的运行情况,我们对某省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首先,我们对该省农村地区的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80%的农村家庭已经购买了家电产品,其中最受欢迎的是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家电的使用频率也较高,每天使用2-4小时不等。家用电器的普及率和使用频率的提高,使农村家庭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家电产品的质量问题。调查显示,有超过30%的农村家庭在购买家电产品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如电视机画面出现故障、冰箱制冷效果不佳等。这给农村家庭带来了不便和损失。其次,由于农村地区的用电设施和电网建设滞后,供电不稳定是另一个问题。有超过50%的农村家庭表示,在使用家电产品时经常遇到停电或电压不稳定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家电产品的正常使用,还给家庭生活带来了一定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家电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督,确保农村家庭购买到质量可靠的家电产品。其次,应加大对农村用电设施和电网的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家庭的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农村家庭对电器使用的安全意识,减少因不当使用电器而引发的事故。

综上所述,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对农村家庭的生活条件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好地造福农村家庭。

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我国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农村地区的家电普及率显著提高,农村家庭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为了深入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在某省的运行情况,我们对该省农村地区的家电销售情况进行了调研。

首先,我们调查了该省农村地区的家电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带动了家电市场的繁荣。农村家庭购买家电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销售额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等大型家电产品的销售量最为突出,占据了家电市场的主导地位。此外,小型家电产品如电饭煲、电磁炉等的销售也有一定的增长。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销售渠道的不完善。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地区的家电销售主要依靠传统的实体店铺,而电商渠道的开发还比较薄弱。这导致了农村家庭在购买家电产品时选择受限,价格也相对较高。其次,农村地区的家电售后服务相对滞后。由于售后服务网点缺乏,农村家庭在家电产品出现问题时难以及时维修,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家电销售渠道的管理,推动电商渠道的发展,提高农村家庭在购买家电产品时的选择和价格优势。其次,应加大对农村地区家电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力度,提高家电售后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教育,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地区家电市场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家庭的生活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好地为农村家庭提供优质的家电产品和服务。

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三

  根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检查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县贸易局于2009年3月2日至3月6日会同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我县于2008年12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贸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宣传部、公安局、工商局、审计局、监察局、国税局、质监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足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贸易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的各项具体工作。全县24个街镇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各辖区内“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和人员落实。同时,制定了大足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进行宣传。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落实相关责任,解决存在问题。按照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县于2008年12月28日在县宏场文化广场设立了“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大足分会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400余人,6家大经销商参加启动仪式,并展出家电下乡产品,现场销售商品33台,实现销售金额3.48万元,兑现政府补贴4524元。启动仪式现场,县贸易局等“家电下乡”工作牵头部门设立了多个咨询处,耐心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了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我们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做到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得到、理解得了、消费得好。一是在县城和各乡镇悬挂各类大小横幅达145幅,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在大足日报、电视台开辟专栏,滚动宣传;三是在各乡镇赶集日集中广播宣传。四是贸易局做为“家电下乡”工作牵头部门设立咨询处和咨询电话,细致地为农民朋友宣讲政策,并发放宣传资料。

  (三)扎实开展备案。一是及时收集各网点信息。通过前期的动员宣传,各销售网点均踊跃申请,积极争取成为备案销售网点。对各申请网点,我们按照国家确定的四大类产品、街镇乡进行了分类信息归集,并逐一了解调查,做到信息应有尽有、正确可靠。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筛选备案销售网点。在进行确定备案销售网点时,我们根据其是否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是否具有良好信誉、是否具备场地条件、是否具备配送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对比,截至目前,确定了176个备案销售网点。同时加大了对备案网点规范设置的管理,基本做到了设立了专区专柜、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须知和购买须知、产品产销衔接、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均有保证。三是严格执行中标价格,明码实价,县贸易局正在与各销售网点签订《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促使商家真正做到“商品质优价廉、服务诚信快捷”。五是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4起未经备案,冒用“家电下乡”销售产品的网点,现场进行了拆除标语和宣传牌,批评教育。查处了一起无进货发票,无说明书,无质检报告书的拼装电视5台,其中:飞利浦3台,三洋2台,并冒用政府补贴13%的虚假广告进行销售,县工商局已立案查处。

  (五)资金发放。财政部门实行定领导,定科室、定人员主抓兑付工作,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存款帐户上。县财政局先后组织了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多次培训,并制定了补贴管理办法。补贴运行情况基本满意,无投诉现象。

  二、运行的效果

  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止2月28日,全县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22台(件),销售金额222.06万元。截止

目前财政部门已审核1037台(件),现已发放补贴款34.06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检查组通过走访农户和销售商,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一是审核兑付手续繁杂,审核后兑付时间过长。兑付周期一般在1个月二次,影响农民购买的积极性,不利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家电下乡网点有缺货现象,厂家不能及时供货,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三是一些在乡镇设置的销售网点,由于场地规模有限,货源准备不足,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够,宣传不够到位。四是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镇乡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销售商普遍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利润薄,税收方面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四、下一步工作

  1、继续印制《重庆市家电下乡知识解答》资料20万份,依托县邮政局网络体系,向全县242个行政村逐户投递发放,基本上让每户农民有1份宣传资料。

  2、成立家电协会,实行行业管理,在县贸易局的领导下开展行业自律。

  3.在3月底前,与销售网点签订完《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

  4.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利益。

  5.建议“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实行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四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一、绛县家电下乡工程开展情况

  “家电下乡”工程自2009年3月份在绛县正式启动以来,县商务局始终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多次会同财政部门深入到指定店,与购买者近距离接触,了解购买、补贴等环节中的可能出现的情况及问题,与销售者亲切交谈,替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农民朋友反馈的补贴周期长、手续复杂等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绛县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于11月份同指定店负责人签订了《“家电下乡”资金垫付协议》,此协议主要内容为:农民朋友在购买时,由指定店先行垫付资金,把补贴额补给农民朋友,再由指定店负责办理补贴。此协议的签署,大大缩短了补贴周期,确保了农民朋友补贴资金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朋友购买的积极性,切实把党的好政策送到了农民朋友的心坎上。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农民朋友购买积极踊跃,截止2010年4月29日,绛县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47家,全县实现家电下乡销售产品10311台(部),销售金额2169.2274万元,其中:冰箱销售3341台,销售金额705.3827万元;彩电销售2420台,销售金额500.4535万元;手机销售92部,销售金额54778元;洗衣机销售1820台,销售金额175.2657万元;计算机销售1169台,销售金额403.6482万元;空调销售880台,销售金额275.5228万元;热水器销售420台,销售金额95.4917万元;微波炉销售93台,销售金额52646元;电磁炉销售76台,销售金额27204元;已有10145台(部)家电下乡产品获得了补贴,补贴金额2783611.48元,补贴率达到98.4%,补贴兑现率在山西省名列前茅。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政策性强,任务大,责任重,具体时间是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暂定4年)。虽然目前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以下四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更上新台阶,使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让农民朋友都能享受到政府阳光的温暖。

  一是要转变观念,扎实推进。对于家电下乡这项惠农工程,要正确把握行政推动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律恰当地选择乡村经销网点,把家电下乡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多元投资”的家电下乡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在抓好网点备案的同时,及时加强网点的销售监管。一是严格要求各经销网点在经营过程中及时开具发票和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信息,确保农民朋友及时领取补贴。二是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方便农民朋友反馈和投诉,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三是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发现一家处理一家,并公开曝光。

  四是要培养人才,注重实效。尽快构建起功能齐全的农村家电商品网络,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通过培训和引进高素质的信息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提高家电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使绛县家电下乡工作的蓬勃发展。

家电下乡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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