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调查报告 篇一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工作,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处境艰难的人们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帮助。为了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我们的调查报告。
调查范围:我们选择了某市的几个社区作为调查对象,包括农村和城市社区。
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社区居民,内容包括他们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对现有救助政策的评价以及对救助工作的需求等方面。访谈主要针对社工人员和救助对象,通过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救助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调查结果:
1.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调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知之甚少。他们对于如何申请救助、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的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惑和不了解。
2.现有救助政策的评价较为一般。受访者对于现有的救助政策普遍持中立态度,大部分人认为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一些受访者认为救助标准过于严苛,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救助;另一些受访者则认为救助标准过低,导致一些不需要救助的人也能获得救助。
3.救助工作的需求较为迫切。通过访谈了解到,社工人员普遍反映,救助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他们表示,目前的救助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同时,他们也提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救助对象的筛选不够准确、资金分配不均等。
建议:
1.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可以通过社区广播、宣传单张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传达相关信息。
2.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救助标准,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3.增加救助资源,提高救助工作的覆盖范围。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对救助工作的投入,增加救助资源,确保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够得到适当的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查报告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改善和发展。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报告 篇二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领域,对于那些生活困难、处境艰难的人们来说,是一种重要的帮助和支持。为了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以下是我们的调查报告。
调查范围:我们选择了某市的几个社区作为调查对象,包括农村和城市社区。
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社区居民,内容包括他们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对现有救助政策的评价以及对救助工作的需求等方面。访谈主要针对社工人员和救助对象,通过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救助工作的看法和建议。
调查结果:
1.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较低。调查结果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知之甚少。他们对于如何申请救助、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的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惑和不了解。
2.现有救助政策的评价较为一般。受访者对于现有的救助政策普遍持中立态度,大部分人认为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一些受访者认为救助标准过于严苛,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救助;另一些受访者则认为救助标准过低,导致一些不需要救助的人也能获得救助。
3.救助工作的需求较为迫切。通过访谈了解到,社工人员普遍反映,救助工作的需求非常迫切。他们表示,目前的救助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的需求。同时,他们也提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救助对象的筛选不够准确、资金分配不均等。
建议:
1.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了解程度。可以通过社区广播、宣传单张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传达相关信息。
2.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救助标准,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3.增加救助资源,提高救助工作的覆盖范围。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对救助工作的投入,增加救助资源,确保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够得到适当的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查报告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改善和发展。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报告
搞调查研究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才能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认识事物的本来面貌,得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结论。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社会救助工作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6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罗金昌带领,深入XX县、XX县、XX县、XX区、XX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调查,重点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其它由市民政局主管的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调查组在集中学习相关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基础上,听取了所到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救助站和12个福利院建设管理情况,召开了市政府组成部门中涉及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的7个市直单位、10名人大代表、22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34名被救助对象代表座谈会,查阅了XX市、XX县、XX县的自查报告,讨论汇综了调查的有关情况向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了反馈。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我市于1997年开始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大体稳定在9万人左右,累计筹集资金 5.2648亿元,支出4.81亿元;资金来源方面,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占90%以上,市、县两级财政按照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的比例配套。其中,2008年上级补助1.3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1413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1.6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1672万元,2010年上级补助1.72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1963万元;截止2010年底,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十堰城区280元/月、武当山特区230元/月、XX县 260元/月、XX县240元/月、XX县240元/月、XX县200元/月、XX县240元/月、XX市210元/月;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农村低保达到低标准、广覆盖。我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全市农村低保人口逐步扩面至24.35万人,累计筹集资金3.86亿元,支出3.49亿元;资金来源方面,省政府规定为“省与地方按5:1比例筹措落实资金”。实际执行中为,2008年上级补助638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617万元, 2009年上级补助1.33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778万元,2010年上级补助1.5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1852万元;农村低保实行的是低水平的适当救助,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基本为人均800元/年,救助资金按季度发放。
(三)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103人,其中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2.3%。全市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资金来源方面,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安排、福利院创收等,累计筹措资金1.19亿元,其中2008年2653万元,2009年4412万元,2010年485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省政府统一确定,集中供养对象和分散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分别为2008年年人均1500元和 1000元,2009年提高至年人均1800元和1300元,2011年还将提高至年人均2100元和1600元。
(四)各类专项救助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1.08亿元,支出8982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 4.8万人次,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89亿元,对79.16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为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的突发性、暂时性困难,全市累计筹措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42万元,累计救助13430人次,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的重要补充作用;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救助2.33万人次。加大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中央、省不断加大投入,市、县、乡积极努力作用下,全市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初步搭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助医、助残、助学、助困、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配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等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社会帮扶的制度、机制正逐步破题。
(一)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
一是各级政府将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纳入城乡低保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扩建市郊9所农村中心福利院”分别列入2008年、 2010年政府“十件实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也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政府基础性工作抓在手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如XX县水坪镇中心福利院、XX县宝丰镇中心福利院,已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备、院务管理规范、院民生活安逸的“福星工程”,为入住五保老人安度晚年提供了保障。二是市、县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我市城区城市低保连续提标,由2008年初的220元/月提高至2010年的28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62元/月。坚持每年从市本级留用的福彩公益金按照10%的比例安排城市特困医疗救助资金,并适时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目前,最高限额由3000元普遍提高到5000元以上,市城区达到8000元。救助比例由30%提高至35%以上,市城区达到40%。加快了基础设施和救助服务场所建设,位于天津路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二)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在认真执行相关条例政策前提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和管理机制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关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建立和规范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社区、街办、县级民政部门“三级审定”和社区、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实行“村评乡审县定制”,都要经过村里评议通过后返回到乡镇并公示,乡镇严格审查核实后报县审批,县级再次公示后,无异议的,发证发折;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将
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如XX区自2008年以来,通过核查家庭收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812户1885人,降低补助538户1345人,提高补助487户1217人。近日,市监察局、市民政局也将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清理的活动,维护低保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三)社会救助工作部门协作配合,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我市各级民政、财政、人社、卫生、教育、房管、司法、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在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民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建立了金融单位社会化发放制度,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城市低保对象按月领取,农村低保对象按季度领取,全市社会化发放率达 100℅,确保了低保资金运行和发放稳定。二是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如XX县于2009年投入资金50余万元建成的低保救助服务大厅,办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精简退职人员救助等政策的宣传、咨询,以及各种救助对象的审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通过实行“敞开式办公、一厅式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便利。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同的专项救助工作在全省市州中名列前茅,为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总体反映良好。但同时也应看到,在新的形势下,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低,辅助救助措施少。
一是与城市低保相比,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较低。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月平补助(加上电、气和物价补贴等)达160元,而农村低保对象人月均仅有62 元,差距近3倍,社会救助整体格局上呈现出明显的城“高”乡“低”特点。二是辅助救助措施少。城市救助对象初步形成了以低保救助为主,以医疗、住房、教育、水、电、气等专项救助为辅的救助格局,而农村救助对象获得救助的形式单一,缺乏辅助救助措施。
(二)城乡低保地方配套资金明显不足。
一是城市低保尚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省政府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城市低保资金要按照上年一般预算收入的0.8%-1.5%的比例预算,我市市、县两级财政都是按照0.8%的比例配套;同时,根据省民政厅《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城市保障标准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确定,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40%”。2010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至750元/月,故城区低保标准应不低于300元,而目前仅为280元。二是农村低保地方配套尚未达到政策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实施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负担,省与地方政府按5:1比例筹措落实资金”。全市地方财政在落实配套资金时,尚未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比例。就此次调查的'年份看,2008年至2010年,全市共筹措农村低保资金3.86亿元,其中上级补助3.5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仅有3247万元,占比只有8.4%,与政策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三)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有待提高,XX区、XX区福利院建设资金缺口严重。
一是集中供养率不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只有52.3%,低于全省57.6%的平均水平。部分农村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入院的五保对象,有的地方只能采取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一类对象的方式予以保障。二是 “两区”福利院建设资金缺口严重。2010年市、区两级财政加大投入,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460万元,作为市政府2010年惠民“十件实事”之一,支持了城区11所福利院的维修改造。但目前部分福利院建设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其中,XX区大川、东城开发区、茅塔乡共3所福利院改扩建项目约需资金590 万元,目前尚有290万元资金缺口。XX区新建西沟、方滩、改扩建花果、汉江、城西共5所福利院约需资金680余万元,目前尚有420万元资金缺口。“两区”福利院建设资金缺口共约710万元。
(四)社会救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人员紧张。全市乡镇(街道)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其中专职民政干部仅20人,而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救助对象约38万余人,平均每名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二是社会救助体系运行不够顺畅。除民政部门外,卫生、人社、房管、教育、司法等部门分别负责各专项社会救助工作,各级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也在社会救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救助资源分散,导致工作合力不足,缺乏协调性,尤其是在救助项目安排、救助资金投入等方面缺乏统一安排,缺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整体联动,引发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够的现象,造成救助资源分配不均。三是救助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评定方法还停留在“以评为主、以算为辅”的阶段,导致被救助对象收入难界定,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核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低保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学习、宣传低保政策不够,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亚于第一要务的重要工作。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履行党的根本宗旨出发,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要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切实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责任制,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足额安排财政预算,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救助行为规范化,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城乡统筹,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的保障能力。一是统筹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将重心和财政投入的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上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大对城市化进程中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如,在城区居住但享受的是农村低保待遇、虽属农业户口但因多种原因造成无地可种的失地农民或其他迫切需要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尽可能做到同城同标准予以救助。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配套力度,强化救助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刚性支出,尽快达到上级规定的地方配套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市城乡低保补助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达到25万人的目标,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三是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出台鼓励政策,挖掘社会资源,拓展资金渠道,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文化,增加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建立以“经常性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参与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变单一投入为多元化投入。
(三)加强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一是加大基层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的目标,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有计划、分阶段地新建、改扩建一批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市政府要专题研究,帮助XX区、XX区尽早解决福利院建设中710万元的资金缺口问题,将惠民实事办好。二是抓好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升工作。2011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再次上调,分别从年人均1800元和 1300元,提高至年人均2100元和1600元,政府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市、县财政应承担的提标资金。三是提高服务能力。要发展好福利院院办经济,在现有条件下,无偿划拨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帮助福利院提高自身造血功能。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福利院的建设管理,资助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生产条件,尤其要在“养”字上下功夫,尽最大可能提升院民的幸福指数。
(四)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密切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主管、协作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构筑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救助对象人数、基本情况、享受待遇等基础数据的互认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理顺基层审核管辖权限,实行以“户籍所在地管辖为主、经常居住地管辖为辅”的管辖模式,方便群众就近申请低保。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民政、人社、银行等部门要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和信息对比机制,及时掌握被救助对象的情况变化,定期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引导机制,鼓励被救助对象在条件具备时主动申请退保,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体制,提高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科学运作,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和工作机构建设,努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基层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战单位,要重点加强乡镇、社区民政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市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实际问题,适当增加经费投入,适当增加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进一步严明制度、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