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篇一
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旨在让学生通过亲身参与法院工作,了解司法实践的过程和法律的运作。今年暑假,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院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了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对法律职业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首先,我参观了当地一家法院的办公环境和设施。法院的办公区整洁明亮,工作人员们忙碌而有序地工作着。我注意到,法院的办公区域分为不同的部门,包括民事部门、刑事部门、行政部门等。每个部门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相应的案件。在参观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了法院的庭审程序和法官的职责。法官是法庭的核心,负责审理案件、作出判决。他们需要仔细研究案情、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裁决。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官们的责任和权威。
在实践中,我还有机会观摩了一些庭审过程。我参观的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庭审现场庄重而庄重,法官和律师们井然有序地进行辩论和质证。通过观察庭审过程,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法庭是公正裁决的场所,法官需要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以作出公平的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我还注意到了律师们的辩论技巧和法律知识。他们通过提问、质证等方式展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通过这次法院社会实践,我对法律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公正的判断力和辩论技巧。在实践中,我也体会到了法院工作的繁忙和压力。法院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工作环境,但也是一个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提供保障的重要机构。
通过这次实践,我对法律职业充满了兴趣和热情。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职业的责任。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做好准备。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新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篇二
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通过参与实践,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院的工作和法律的运作。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院社会实践活动,这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宝贵的经验。
在实践中,我参观了一家当地的法院,并了解了法院的组织结构和职能。我了解到,法院是一个庄重严肃的工作场所,法官和工作人员们都对自己的工作充满责任感。法院的工作分为不同的部门,包括民事部门、刑事部门、行政部门等。每个部门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相应的案件。我还了解到,法院的庭审程序是一个严格的程序,需要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以作出公正的判决。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官们的责任和权威。
在实践中,我还有机会观摩了一些庭审过程。我参观的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庭审现场庄重而庄重,法官和律师们井然有序地进行辩论和质证。通过观察庭审过程,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法庭是公正裁决的场所,法官需要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以作出公平的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我还注意到了律师们的辩论技巧和法律知识。他们通过提问、质证等方式展示了自己的观点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通过这次法院社会实践,我对法律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公正的判断力和辩论技巧。在实践中,我也体会到了法院工作的繁忙和压力。法院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工作环境,但也是一个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提供保障的重要机构。
通过这次实践,我对法律职业充满了兴趣和热情。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律职业的责任。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做好准备。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新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篇三
最新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xx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xx区人民法院坐落于xx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
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朽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