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3篇】

时间:2012-05-03 09:44: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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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力度,通过政府补贴和购买补贴家电的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家电消费,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然而,随着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推进,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兑付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我单位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例如,有时在购买补贴家电时,我们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查,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也能够获得补贴。这对于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户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浪费了政府的财力资源。另外,在补贴家电的发放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工作人员存在不公正行为,将一些优质的家电留给自己或者转手出售,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公信力。

其次,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例如,有时我们在宣传补贴政策时没有详细说明申请条件和程序,导致一些农户对于自己是否具备申请条件产生疑惑。此外,我们也没有及时向农民公示补贴家电的品牌、型号和价格,导致一些农民购买了不符合要求的家电,浪费了补贴资金。

最后,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有时我们在补贴家电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中存在拖延、敷衍等现象,导致一些农民无法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此外,我们也没有及时向农民提供家电的使用说明和维护知识,导致一些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误操作,损坏了家电。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强对购买补贴家电的核查,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户才能够获得补贴。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他们进行不公正行为。再次,我们将完善宣传工作,向农民详细解释补贴政策和申请程序,做到信息透明。最后,我们将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农民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高的服务水平,推进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二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也逐渐成为了农民生活的一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我单位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存在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发现,有些农民虽然符合购买补贴家电的条件,但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没有获得相应的补贴。这对于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户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家电下乡兑付工作进展缓慢,导致一些农民无法及时享受到相关补贴政策。

其次,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信息不畅通的问题。有时我们在宣传补贴政策时没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导致一些农户对于自己是否具备申请条件产生疑惑。此外,我们也没有及时向农民公示补贴家电的品牌、型号和价格,导致一些农民购买了不符合要求的家电,浪费了补贴资金。

最后,我们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有时我们在补贴家电的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中存在拖延、敷衍等现象,导致一些农民无法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此外,我们也没有及时向农民提供家电的使用说明和维护知识,导致一些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误操作,损坏了家电。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家电下乡兑付政策的宣传,确保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和申请条件。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政策能够全面落实到位。再次,我们将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农民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关服务。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高的服务水平,推进家电下乡兑付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三

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我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的6月20日到29日对我县15个乡镇27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人口35.2万,农村人口约27万,到6月底在我县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48家,截止6月29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820台件,销售金额2940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6630台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97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3%。目前我县实行商家执付和乡审乡兑补贴方式进行兑付,通过商家垫付的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占整个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90%,通过乡审乡兑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为10%。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没有统一规范的.模式,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资料不统一,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三、 整改情况和对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取消了5家销售网点的网点垫付资格。发现一家销售网点对非补贴对象进行补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追回补贴资金2196元。

  2、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

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并计划于7月上旬再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的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3、我们在日常的补贴工作中发现,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 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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