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17-05-06 07:41: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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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办案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凸显。然而,我们也面临着办案安全工作的挑战。为了保障办案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首先,我们对办案场所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我们检查了办案场所的门窗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以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门窗存在漏洞,容易被破坏,消防设施有些过时,需要进行更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修复了门窗漏洞,并更新了消防设施,确保了办案场所的安全。

其次,我们对办案人员的安全进行了检查。我们检查了办案人员的防护装备是否完善,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和演练。通过自查,我们发现有些办案人员没有佩戴防护装备,或者没有及时进行培训和演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防护装备,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此外,我们还对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进行了检查。我们检查了办案过程中的电脑、手机等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有人泄露了办案信息。通过自查,我们发现有些设备存在漏洞,需要进行修复和加固。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人员泄露了办案信息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设备进行了修复和加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和警示,加强了信息安全的管理。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但是我们也意识到,办案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视,不断提高办案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办案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二

办案安全工作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安全工作的水平,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并总结了以下情况和问题。

首先,我们对办案场所的安全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办案场所的安全设施比较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门窗的防护措施不够严密,容易被破坏。同时,部分办案场所的消防设施需要进行更新和维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加强了对办案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办案场所的安全。

其次,我们对办案人员的安全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办案人员的防护装备比较完善,但仍有一部分人员没有佩戴防护装备或者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此外,我们还对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办案过程中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存在病毒攻击的风险,或者存在泄露办案信息的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办案信息的安全。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但是我们也意识到,办案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办案安全工作的水平,确保办案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三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5件,涉及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人,结案21件,处分21人,其中党纪处分19人(开除党籍13人,留党观察1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3人),政纪处分9人(开除4人,撤职2人,记大过2人,警告1人),双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共对4名涉案人员使用了“两规”措施。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既对腐朽分子严惩不怠、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又始终把办案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做到了严惩腐朽案件与安全文明办案相统一,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确保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执纪办案和政治、经济、社会效应。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办案安全意识

  在查办案件中,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重案件查办、轻办案安全的现象,把办案安全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特别是中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xx〕12号)、《关于六起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通〔20xx〕3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后,市纪委及时召开由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办案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常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认真组织学习,特别强调“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对安全文明办案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具体的办案工作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首先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两规”、“两指”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分析一些在办案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为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完善机制,不断强化办案安全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两规”期间陪护工作守则》、《纪检监察机关陪护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两规”“两指”谈话值班制度》、《办案点管理制度》、《“两规”“两指”案件审查与陪护分离制度》等制度规定,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市纪委与办案负责人及陪护人员签订严格的办案工作责任书,在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及陪护人员均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一名办案人员为安全监督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同时,对每一起使用了“两规”、“两指”的案件,委、局主要领导经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办案安全管理

  对违纪违法人员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前,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在选择“两规”、“两指”场所上,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即选择“环境安静、地点安全、信息畅通、就诊便利”的地方作为办案场所,缺其一不可。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三查三看”,即查“两规”、“两指”办案点各项安全措施,看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室内硬质器皿是否撤销,电源线、插头、插座是否裸露,卫生间各悬挂点是否消除和锁栓是否处理等;查“两规”、“两指”对象所带物品和送进物品,看是否有违禁物品带入室内;查陪护制度落实情况,看陪护人员是否在岗,陪护措施是否到位,室内有无异常情况等,切实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身上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特别是针对“两规”、“两指”对象思想斗争激烈、感情变化起伏、心理状态复杂的情况,要求办案人员密切注意其异常举动和特殊要求,及时采取法律教育与情感教育、政策教育与心理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疏导,有效避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条件,从严审慎使用办案措施

  “两规”、“两指”措施是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得当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使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陷入骑虎难下的窘境。因此,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我们坚持从严、审慎原则,严格确定使用条件,严格界定使用对象,严格执行使用程序。在确定必要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市纪委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向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后,填写《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呈批表》,报省纪委批准后实施;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对辖区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和解除“两规”、“两指”措施的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案管室上报备案;乡(镇)纪委及市、县、区直机关纪委(纪检组)不得使用“两规”措施,切实增强了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严肃性。在具体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既坚持铁面无私、严肃执纪,又做到与人为善、文明执纪,不诱供逼供,不侮辱打骂,尊重被调查对象的生活习惯,维护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前提,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场所及设备投入不足,加大了办案风险和办案人员的工作强度及难度。二是安全文明办案的机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健康深入推进。

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四

  县纪委召开“严守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电视电话会后,我镇认真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以来的办案情况

  20xx年办案一件:具体案件情况为:我镇璜村村璜村村小组党员郭显能,男,1949年3月生,小学文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郭显能包庇其子及儿媳郭桃生与崔晓英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条例导致计划外生育壹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建议,给予郭显能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过查处此案件使郭显能认识到了错误,目前其现实表现良好。

  20xx年办案一件:具体案件情况为:我镇罗屋村张瀚海,男,1977年9月生,初中文化,20xx年6月入党,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任罗屋村民兵营长。经镇纪委查实,张瀚海在任村干部期间,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于农历20xx年5月13日与其妻又计划外生育壹胎女孩,属独男户超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给予张瀚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后,张瀚海认识到了错误,目前其现实表现良好。

  二、当前存在的办案安全隐患

  我镇当前存在的办案安全隐患为:

  一是办案安全的硬件设施较薄弱。没有加强办案安全谈话室的建设,没有设立专用标准的谈话室,谈话地点一般选在村委会办公室或镇纪委书记办公室;

  二是办案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认为所办案子是小案,片面认为不会出现安全事故,有时麻痹大意;

  三是镇纪委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业务素质有待加强。

  三、今后须抓实的工作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办案期间专门设置谈话室,并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检查。

  二是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与思想教育。一方面杜绝渎职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严格办案纪律,做到秉公、链接办案,严守办案机密。

  三是加强对被查对象管理。在办案中做到对被查对象重教育、重挽救、重感化。坚持依法执法、文明办案,做到对被查对象尊重随和友善文明。

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纪发〔20xx〕50号)要求,现将我乡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组织乡纪委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10〕3号)、《关于部分地区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纪办通报第2期)、省纪委《办公厅通报》(20xx年第14期)和xx市万源市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案款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7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中纪发〔2008〕3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各1次,要求大家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法纪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及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督查方案,乡纪委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杜林同志任组长,指导和督促自查工作开展,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要求。

  二、扎实工作,严格自查

  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部署,乡纪委针对依纪依法办案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分别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自查。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

  一是注重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政策法规学习。上半年开展各类学习4次。狠抓办案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培训1次、专题辅导2次、以会代训6次。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混淆的疑难问题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达到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和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做到不变相“两规”、违规“留置过夜”,确保了规范安全文明办案。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办案硬件设施。结合贯彻落实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查找的我乡纪委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重点落实了基本符合办案安全要求的谈话场所,并对规范案件调查谈话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乡纪委高度重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省、市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的工作要求。经查,我单位涉案款物的管理中无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问题存在。

  三、总结经验,建立制度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全面监督。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案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规范线索管理。

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六

  根据本报记者梳理,这些案例中既有来自中纪委、国资委、国土部等的通报,也有来自各省纪委的通报,还有来自各省党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的报道。其中披露的四风问题主要包括:旅游、吃喝、买高档烟酒等公款消费,违规购置或使用公车,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发放福利、上班打牌等。

  公车特权层出不穷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袁某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打开中纪委官网“曝光台”栏目,公车问题较为普遍,既有违规购车,也包括公车私用,以及酒后驾公车、违规使用特殊标识公车等现象。据本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公车问题在该栏目的比例占到两成。

  配备超标公务用车,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重点查处的现象,此前就有湖南省委书记带头清退越野车等行动。

  在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被省纪委约谈,并责成其将车拍卖;在山东,日照市人防办主任违规使用3辆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违规占用民营企业车辆,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同样备受关注。

  公款消费成重灾区

  记者统计后发现,公款消费在“曝光台”上的比例同样占到两成,是不折不扣的“重灾区”。

  首当其冲的是公款吃喝。尽管理由五花八门,如新任领导报道、合作交流、新办公场所搬迁等,但各地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很严厉,“党内处分”、“撤职”、“诫勉谈话”等成为对公款吃喝的主要处罚措施。

  公款旅游也屡见不鲜。考察学习、休年假、赴外地召开“务虚会”等,都成了公款旅游的“契机”,在辽宁抚顺市,某工商分局局长甚至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招待费和部分干部旅游,被查处后,收缴违纪款项近10万元,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用公款买高档烟酒甚至月饼券也多次曝光。

  “吃拿卡要”名目繁多

  “回门宴”、“办案费”、“好处费”、“升学宴”、“乔迁宴”、“保护费”、“满月宴”……在“曝光台”上,名目最五花八门、数量最多的当属各地的“吃拿卡要”现象,占比约三成之多。

  仔细分析这些名目的来源,不难发现,在理直气壮地索要财物的背后,都是手中的权力在作怪。例如,在“吃拿卡要”中出现较多的为子女摆婚宴大收礼金现象,涉事人员职位一般为某地或某部门的正、副职,握有实权。

  除了巧立名目“设局”收钱外,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财物也颇为严重。

  除上述三类主要问题外,在“曝光台”上的还有违规发放福利以及上班打牌、赌博、嫖xx等四风的典型问题。其中所通报的具体案例,各地均已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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