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优秀3篇】

时间:2012-09-03 02:22: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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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满足广大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需求,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决定开设一年级招生。下面就是关于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的简章。

一、招生计划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本学年计划招生100名学生。

二、招生范围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海珠区内的居民,不限户籍。

三、招生条件

1. 出生年份: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

2. 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正常学习和生活;

3. 家庭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生程序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报名地点: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办公室;

3. 报名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3)学生近期照片2张;

4. 报名费用:每名学生报名费为50元;

5. 录取方式:按照报名顺序进行录取,名额满后,其他学生将进入候补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入学准备:录取学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准备活动,包括购买学习用品、办理入学手续等;

2. 学费标准: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费标准为每学期1000元;

3. 学校地址: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位于海珠区XX街XX号,交通便利。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的简章,欢迎符合条件的家长们前来报名,我们将竭诚为您的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篇二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对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的关注和支持!为了满足广大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需求,我校决定开设一年级招生,并制定了以下招生简章,供您参考。

一、招生计划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本学年计划招生100名学生。

二、招生范围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海珠区内的居民,不限户籍。

三、招生条件

1. 出生年份: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

2. 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正常学习和生活;

3. 家庭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生程序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报名地点: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办公室;

3. 报名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3)学生近期照片2张;

4. 报名费用:每名学生报名费为50元;

5. 录取方式:按照报名顺序进行录取,名额满后,其他学生将进入候补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入学准备:录取学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准备活动,包括购买学习用品、办理入学手续等;

2. 学费标准: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费标准为每学期1000元;

3. 学校地址: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位于海珠区XX街XX号,交通便利。

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校的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期待您的孩子能在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度过一个美好的学习时光!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篇三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欢迎大家的关注。

  2022年海珠区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展,我区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5年9月1日(含)至2016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入学的儿童。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至房产所在地址,使“人户一致”。

  (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与流程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按照“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1.网上报名。2022年5月6日至1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审核材料。根据疫情防控关于减少聚集的要求,请监护人于5月6日至10日(以邮戳为准)快递寄付报名材料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进行审核,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其他安全便民的方式指引家长递交材料。

  具有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特殊儿童,按上述流程网上报名,或直接到广州市属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有入读本区特殊教育学位需求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报名时须提交残疾证及特殊教育学位申请书,经区教育局组织学习能力评估后统筹安排学位。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5月23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或以上)医院医生诊断书等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15日(以邮戳为准)快递寄付报名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学校初审后,对有需要复核原件或补充材料的,由学校预约监护人错峰前往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符合2022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规〔2022〕1号)和《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二)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所需材料,于8月25-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前往区教育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接待大厅办理补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有关事项说明


  (一)法定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二)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推荐采用快递寄付(不支持到付)或由学校指引家长分批错峰到校递交材料。邮寄材料只收取复印件。如在核查过程中需家长补充佐证材料的,由学校联系家长及时补充,请家长支持配合。

  (三)建议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适龄儿童及时办理,以便学校为适龄儿童办理学籍。

  (四)公办小学对个别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网上报名协助,法定监护人可在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小学指定时间到校操作。

7.附件: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说明


  一、监护人递交材料

  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监护人须亲笔签名),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给学校审核。根据疫情防控关于减少聚集的要求,请监护人于5月6日至10日(以邮戳为准)快递寄付报名材料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进行审核,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其他安全便民的方式指引家长递交材料。学校初审后,对有需要复核原件或补充材料的,由学校预约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错峰前往学校现场审核。

  二、报名材料的整理要求

  A4纸规格复印(双面更环保),图文需清晰。相关材料请按以下顺序依次整理,用A4纸大小的信封装好,信封面写上“XXX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XXX(适龄儿童姓名)”。采取邮寄方式的,收件人为“XXX小学教导处”,并在信封面注明“新生报名材料”。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全责。

  三、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清单

  1.《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用A4纸打印《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并由监护人亲笔签名。

  2.户口簿复印件:(1)户籍地址页;(2)父母页;(3)儿童页;(4)户主为父母以外人员的,需提交户主页(须在复印件注明与适龄儿童的关系,监护人签名);(5)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需分别提交父母双方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页。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复印件。

  4.已办理个人身份证的适龄儿童,建议同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适龄儿童为单亲监护的,需提交法律上认可的、体现适龄儿童抚养权的材料(如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的复印件,相关证件的所有页均需复印。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及备案等的复印件(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2.房产持有人的户口簿页复印件。

  (三)本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租住政府公租房的提供:《广州市直管房租赁合同(住宅)》。

  单位集体户租赁所在单位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工作合同或工作证件复印件,单位有效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佐证材料。

  租赁私有住宅的提供:本区的住宅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情况,承租人非适龄儿童父母的,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四)非本区户籍、以本区租住的住宅作为居住地的穗籍适龄儿童需提供:

  2021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本区的住宅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期限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承租人非适龄儿童父母的,须在复印件注明适龄儿童与房产持有人关系,监护人签名)。

  (五)实际在本区居住的临时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复印件。

  2.原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有效佐证材料。

  (六)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海珠区户籍材料复印件。

  2.至2022年8月31日在本区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佐证材料(监护人在本区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复印件)。

  3.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5.监护人为港澳居民的,还需提交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材料的复印件)。

  说明: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适龄儿童参照上述清单准备材料,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照顾类别材料。2.核查过程中需监护人补充佐证材料的,由学校及时联系监护人补充,请监护人配合提供。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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