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开展,提升我市高中教育质量,特向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布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线上报名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线下报名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所在学校报名点进行报名。
二、报名材料及要求
1. 报名材料包括:《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户籍非上海的考生)、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
2. 报名时请仔细填写报名表上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报名表上的照片要求清晰、光亮,背景为白色或浅色。
4. 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报名者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缺失,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费用为200元,报名时请一并缴纳。线上报名的同学请在报名网页上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线下报名的同学请准备好现金在报名点缴费。
2.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更改,请认真核对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3. 考试时间、考点、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将在报名截止后发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4. 考试期间,请同学们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发布,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此次报名工作,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祝愿大家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自己的未来铺就坚实的基础。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15日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特向您发布此次考试的相关通知。
一、考试简介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学科知识和能力水平,为高中毕业生提供更好的升学和就业指导。考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线上报名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线下报名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所在学校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 报名材料包括:《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户籍非上海的考生)、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
2. 报名时请仔细填写报名表上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报名表上的照片要求清晰、光亮,背景为白色或浅色。
4. 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报名者负责,如有虚假材料或缺失,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费用为200元,报名时请一并缴纳。线上报名的同学请在报名网页上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线下报名的同学请准备好现金在报名点缴费。
2.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可更改,请认真核对信息后再进行报名。
3. 考试时间、考点、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将在报名截止后发布,请家长们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4. 考试期间,请学生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发布,请家长们耐心等待。
希望各位家长密切关注此次考试的报名工作,并与孩子共同准备好相关材料。相信通过此次考试,孩子们将更好地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15日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篇三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72号)文件,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三次考试一次完成报名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科目和时间
4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安排如下:
5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安排如下:
6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安排如下:
二、 报名与报考组织
1. 报名方式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通过登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组织本区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须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或结业)的报名和报考工作。
(1)在校生报名报考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相应
科目的报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
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报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报名报考和相关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3月9日至3月16日。各学校根据所在区安排的时间组织本校学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若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更改申请,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修改要求进行更正。
(2)社会考生报名报考
社会考生由本人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报名报考。
网上报名:社会考生可于2017年3月10日10:00至3月16日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首页(网址:http://.cn)“考生服务通道”中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信息,并在线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已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当年注册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或已获得的学业考报名号登录,登录密码使用证件号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数字。
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后,须进行报名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视为本次报名报考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0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请考生与家长持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证件和初中毕(结)业证书(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毕(结)业证书)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已参加过学业考的社会考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考机构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参加考试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后,取得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2. 报考要求
(1)2017年4月合格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
2017年4月合格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笔试科目。
高三在校生和已预报名参加2017年秋季高考的考生,若有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从未报考或成绩不合格,可选择报考对应科目;
其余凡报考过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也可选择报考对应的科目,但不能报考从未报考过的科目。
(2)2017年5月等级性考试报考要求
2017年5月等级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
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直接选择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进行报考。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尚未获得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选择同时报考4月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4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则本次等级性考试对应科目报考有效。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可在4月18日调整5月份等级性考试的报考科目。
考生首次参加秋季高考时,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出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2016年地理等级性考试缺考的考生,可再报考2017年地理科目的等级性考试,不可更换科目。
等级性考试成绩两年有效。高中在籍学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
(3)2017年6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2017年6月合格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7门科目。
高一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地理和生命科学合格考中至少选择1门报考。
高二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未参加过高一、高二年级考试科目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考合格性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
社会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笔试合格性考试。
若考生在4月份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未获得合格成绩,可在4月18日调整6月份合格性考试的报考科目。
(4)其他说明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可在获得成绩后2年内(休学学生的休学期不计算在内)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4月与6月均可),补考仅限一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 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选考6门科目(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是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国际课程班学生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报名报考后,学校、区须统一打印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签字后的报名报考确认表并由学校、区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
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统计本区报名、报考情况,打印报名、报考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3月21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三、外省市成绩认定
1.在校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9号)(以下简称外省市成绩转入管理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予认定,考生须报考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其已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不再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学生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在校生)(见附件2)。学校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2.社会考生
未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社会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转入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16日(9:00—11:00,13:00—16:00)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区招考机构于2017年3月16日前完成本区相关学生的申请和审核。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区招考机构于2017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并于3月24日前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社会考生)(见附件2)交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春季高考报名过程中已提交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社会考生,本次无须申请。
附件:
1.社会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2.外省市认定申请表(高中在校生,社会考生)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