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经费工作方案【优选3篇】

时间:2011-01-09 04:22:5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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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经费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个组织和机构对于预算经费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预算经费工作方案是一份详细规划和管理组织或机构资金的文件,有助于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本文将介绍一份预算经费工作方案的内容和步骤。

首先,在编写预算经费工作方案之前,需要明确目标和目的。组织或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短期目标,以及预算经费的目的,例如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等。明确目标和目的可以帮助制定合理的预算经费方案。

其次,预算经费工作方案需要包含详细的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是根据组织或机构的目标和目的,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的计划。预算计划应该包括各项费用的金额和时间安排,如人力资源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费用的预算,如应急费用和预防费用等。

然后,预算经费工作方案还需要考虑到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预算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如市场竞争、经济波动等。可以通过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来应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确保预算经费的有效使用。

最后,预算经费工作方案需要设定监控和评估机制。监控和评估机制可以帮助组织或机构对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评估。通过定期的预算经费执行报告和评估报告,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确保预算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预算经费工作方案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组织或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制定一份详细的预算经费工作方案可以帮助组织或机构合理分配和管理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和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预算经费工作方案的编制和执行,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竞争环境的变化。

预算经费工作方案 篇二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个组织和机构对于预算经费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预算经费工作方案是一份详细规划和管理组织或机构资金的文件,有助于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本文将介绍一份预算经费工作方案的内容和步骤。

首先,预算经费工作方案需要明确目标和目的。组织或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短期目标,以及预算经费的目的,例如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等。明确目标和目的可以帮助制定合理的预算经费方案。

其次,预算经费工作方案需要包含详细的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是根据组织或机构的目标和目的,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的计划。预算计划应该包括各项费用的金额和时间安排,如人力资源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费用的预算,如应急费用和预防费用等。

然后,预算经费工作方案还需要考虑到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预算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如市场竞争、经济波动等。可以通过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来应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确保预算经费的有效使用。

最后,预算经费工作方案需要设定监控和评估机制。监控和评估机制可以帮助组织或机构对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评估。通过定期的预算经费执行报告和评估报告,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确保预算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预算经费工作方案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组织或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制定一份详细的预算经费工作方案可以帮助组织或机构合理分配和管理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和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预算经费工作方案的编制和执行,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竞争环境的变化。

预算经费工作方案 篇三

【#策划# 导语】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整理的预算经费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预算经费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我校通过分析学校经济状况,完善财务制度,为实施素质教育铺平了道路。

  一、指导思想

  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内涵发展为主题,规范管理,均衡发展,强化后勤保障,做好学校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育人意识。突出创建节约型学校,资源节流,勤俭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科学理财,努力为推进我校科学和谐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后勤保障。

  二、具体工作

  (一)加大建设节约型学校力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

  1、增强办学绩效意识,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创设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首先,加强全校用水、用电管理、在全校进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的教育,学校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在自然光照足够的情况下,不使用照明灯具,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下班时要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的电源,防止电资源无效流失。其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竭力控制降低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限就餐陪同人数。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不搞超规格接待,不讲排场、摆阔气。再次,严格购物审批制度,本学期继续加强对学校物资购入、使用、管理、存储、更新、报废等环节,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做到配置合理、高效使用、确保安全完整。并对期初、期中、期末三检查。实行保管赔偿制度,健全手续,责任到人,做到物尽其用。对学校财产尽量发挥效用,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办学经费。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师生增强节约意识,培养良好的节约习惯,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切实降低学校运转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2、合理编制资金预算,规范安排经费使用。

  按照“精打细算、量入支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确保重点维持性和教学业务性支出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学校日常开支,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最后,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做好校园环境及绿化美化等工作。整修学校空地,使校园绿化美化面积逐步扩大,校园处处有生机与活力,达到一年四季有绿色,提升绿色学校与绿化先进单位的水平,充分利用校园环境对学生进行教育。

  (二)加强学校财务制度管理。

  我们要继续完善学校各种规章,加强财产管理,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教学设备,发挥更大的效益。严禁有偿带生、办班、补课等现象,并继续与班主任签订《严禁乱收费责任书》,杜绝各种理由的收费项目。

  在过去的一学期,我校经费基本满足了办公支出;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全力做好学校工作,以安全做保障,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精心打造教育品牌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二】预算经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保障各级工会工作的正常经费,依法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应缴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

  一、代征工会经费意义

  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代征工会经费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且已建立工会组织,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但应上交工会筹备金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包括按规定比例上解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的部分)的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征。

  三、征缴经费缴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厅(79)10号〕和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79)3号〕文件规定:“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省、市、县总工会百分之三十五;全总百分之五。”

  四、征缴工会经费方案

  (一)征缴基数。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征缴比例。缴费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不按上述比例上交的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凭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暂按其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征缴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地税部门每年分两次征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征缴期为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工会经费月上缴额=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40%。各单位按半年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由地税部门从缴费单位的涉税账户扣缴款项。少数工会经费数额较大的企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核准后,按季度申报缴纳。

  (四)征缴票据和财务处理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统一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行政拨给基层工会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由工会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凭上述票据在税前扣除。

  (五)处罚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企业、事业单位少拨缴或者拖延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税部门和工会负责催报、催缴。经催缴无效,地税机关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

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依据人民法院法释[20XX]11号司法解释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代征工会经费的划解以及拨缴

  地税部门在每个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月,将各单位征收情况报市总工会,并同时将代征的款项划解至市总工会的经费专户。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部分,仍由企业、事业行政直接拨款至本单位工会账户。

预算经费工作方案【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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