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一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在面对地质灾害的威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文将探讨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
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这些灾害常常造成巨大的破坏和伤亡。因此,制定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至关重要。首先,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地质环境和灾害情况。通过对地质灾害的研究和预测,可以确定哪些地区存在较高的风险,进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搬迁。其次,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利益。搬迁可能会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在制定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调查和评估,以确定具体的搬迁范围和目标。其次,需要制定合理的搬迁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和资源保障措施,确保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搬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方案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其顺利进行。首先,需要进行充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灾害意识和应对能力。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搬迁管理机构和监测系统,确保搬迁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搬迁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支持。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因此,需要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质灾害的威胁。
总之,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通过充分考虑地质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利益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顺利进行,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二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是指在地质灾害威胁下,为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搬迁工作的具体操作计划。本文将探讨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点,以及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灾害调查和评估,确定灾害的类型、范围和危害程度。其次,需要确定搬迁的范围和目标,即确定哪些地区需要进行搬迁以及搬迁的目的和目标。然后,需要制定合理的搬迁计划和时间表,确保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和资源保障措施,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搬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制定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点。首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环境和灾害情况,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其次,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利益,确保方案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此外,还需要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质灾害的威胁。
在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方案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其顺利进行。首先,需要进行充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灾害意识和应对能力。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搬迁管理机构和监测系统,确保搬迁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搬迁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和支持。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因此,需要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质灾害的威胁。
总之,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通过充分考虑地质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利益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顺利进行,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三
为保护黄沙管委会煤矿采煤塌陷区域地质灾害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区域群众的居住隐患,推进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整体搬迁移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2.坚持自愿申请,政策扶持的原则。
3.坚持统筹安排,理事会运作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黄沙管委会新岭村黄金、廖屋、李屋、竹兴、下湾等五个村小组农户。
三、安置方式和地点
1.就地集中安置:可选择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黄沙管委会油茶站附近)宅基地建房安置。
具体安置办法见附件1。
2.进城进园安置:鼓励搬迁户选择进城进园购房安置,重点鼓励搬迁户到县引农进城进园移民搬迁试点项目(金塘花苑)购房。
四、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支持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房屋拆除补助: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拆除土坯房房屋(主房)按照占地面积补助60元/㎡,拆除水泥房房屋按照建筑面积补助120元/㎡。
3.建房、购房补助:
(1)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按一般户1.5万元/户、“四类人员”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2)就地集中建房安置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4875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3)进城进园购房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7500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20XX年3月31日前没有拆除本户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包含主房和所有厨房、厕所、猪牛栏、围墙、临时建筑等附属建筑物)的搬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搬迁,不享受上述任何政策扶持。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6月底)。
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意义,成立理事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建立搬迁户基本信息库。
2.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阶段(2014年6月—7月31日前)。
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选址安置区土方工程预算;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
3.组织实施,拆房建房阶段(2014年8月1日—20XX年3月31日前)。
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安置区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9月10日前进场土方施工;2014年10月10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外房屋拆除;2014年10月20日前进场建房施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方平整;2014年12月1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房屋拆除;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区一层以上房屋建设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XX年春节前地质灾害户搬入新居;20XX年3月31日前拆除地质灾害区全部房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黄沙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房办、县扶贫与移民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煤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理事从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选举产生,并依照理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及时调度,解决问题。
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和联席会制度。
每周由黄沙管委会牵头召开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建设调度会。
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细化措施,稳步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实际和工作一线,认真了解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的工作,确保稳定有序推进。
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要全程参与搬迁安置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行工作倒计时、责任倒排查。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1.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可在新岭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区内选择一块宅基地建房。
2.建房户型: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户型,分别为占地面积72㎡和88.8㎡两种户型。
3.户型选择: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以已公示确认的为准。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虽然在72㎡(含)以下,但因长期居住在新岭地质灾害区、无其他房源且人口较多等特殊情况的,经本户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可选择88.8㎡的宅基地建房。
超过72㎡面积部分,搬迁户应对理事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4.建房方式:集中安置的搬迁户由黄沙管委会会同理事会商议,选择有资质的建房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的模式,集中时间建设安置房基础及第一层房屋。
鼓励搬迁户对一层以上建筑部分集中一次性统一建设,相同建设要求的优先集中安排相邻区域建房用地。
所建房屋共基础共墙体或共基础各墙体。
5.选房原则:选择集中建房安置的搬迁户,按照签订弃房协议和缴交集中建房资金的先后顺序确定2个选房顺序,同一天的按照抓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搬迁户的2个选房序号的平均数顺序,选择新建房屋。
6.用地成本分摊:建房户须按建房占地面积150元/m2的标准,分摊部分土地征用成本,分摊外的征地费用由黄沙管委会负责。
附件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1.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所在地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出,予以注销。
另选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作为新的宅基地。
2.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统一规划,按72㎡和88.8㎡两种户型面积的宅基地,提供给搬迁户建房安置。
3.根据《集中安置办法》,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4.搬迁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与新选择安置建房用地面积不一致的,面积欠缺方应按所欠缺面积以不超过560元/㎡的标准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金,具体价格由理事会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该补偿金全部用于补偿面积多余方,并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确定受补偿的价格。
5.搬迁户原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及土地证照必须全部收回,待房产和国土部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建房屋相关证照。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四
一、情况简介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
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
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
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
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
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
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原则
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五
蕉城区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位于虎贝乡西北面,共有28户122人。根据20xx年11月4日至5日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和蕉城区地质调查组的现场勘察甲地自然村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为了甲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搬迁异地安置。因此特制订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一、地灾点的状况:
滑坡体后存在一条长约40m,宽约60m,土方量约9600m3,滑坡方向98°,甲地自然村位于滑坡体的下方。
二、开展动员宣传:
召开甲地自然村全村户主大会,向群众讲解该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及后果,但在筹备动员搬迁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阻力是由于群众经济存在差异有的肯搬有的不肯搬,针对这种情况,把村两委成员和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分成三个动员小组,包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地质灾害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党委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经过动员群众都同意搬迁并与村委签订了协议书。
三、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文书,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村民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为组员的搬迁安置领导小组。
四、确定搬迁对象:
新亭甲地自然村28户122人。(具体名单附后)
五、筹集资金拼盘:
安置点的建设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据测算总投资应268万元,自筹200万元,缺口资金68万元。
六、搬迁计划安排:
搬迁时间为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4月底完成安置点的平整,7月底完成地基,10月底至少完成一层的建筑结构,12月底整村搬迁完毕。
七、搬迁安置点:
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在前甲地旁处安置,该安置点的土地是水田,“五通”比较方便。经规划拟建房层数统一为二层;第一层为砖混结构,第二层为砖木结构,同时做到人畜分开建设。
八、迁后土地整理:
整村整迁后进行旧村土地整理,实行复耕,预计可整理土地20余亩。
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篇六
为有效避开地质灾害威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我乡20XX年将实施对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避让搬迁治理,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情况简介
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白杨岭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们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白杨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南关村毛山村民组为移址地点。20XX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白杨岭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在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南关村毛山村民组。
白杨岭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距离217省道2km处,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X3349608、Y20644338,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将南关村白杨岭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版书乡南关村白杨岭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毛山村民组,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的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12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11月份为搬迁时间,由乡政府组织,南关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为使搬迁工作安全有序,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12月1日至12月26日为拆房时间,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乡政府主张农户自行拆除为好,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超过12月26日规定的拆房期限后,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在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的,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并将原住房(含附属房)在12月26日前拆除,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直至旧房拆除为止。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实施
乡政府专门成立了南关村白杨岭避让搬迁工作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南
关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职责:
(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
(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
(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综合协调组职责:
(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
(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
(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
(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建筑材料供应渠道,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
搬迁、拆房组职责:
(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
(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
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的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