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精彩5篇)

时间:2013-01-04 04:47: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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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篇一

近年来,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为了有效解决贫困问题,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扶贫政策和实施方案。本文将以“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为题,探讨我县在扶贫中的举措和措施。

首先,我县将建立完善的扶贫政策体系。政府将制定一系列的扶贫政策,涵盖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人口、特困人群等不同群体。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其次,我县将加大产业扶贫的力度。通过发展农业、畜牧业、林业等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政府将提供补贴和贷款支持,帮助农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同时,政府还将组织培训班,提供技术指导,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此外,我县还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将投入资金,改善农村的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教育和医疗设施的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改善农村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最后,我县将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力度,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我县的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扶贫政策体系、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化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举措。通过这些措施,相信我县能够有效解决贫困问题,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

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篇二

贫困问题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为了有效解决贫困问题,我县制定了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我县的扶贫举措和措施。

首先,我县将建立健全的扶贫政策体系。政府将制定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人口、特困人群等不同群体的扶贫政策。政府还将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其次,我县将加大产业扶贫的力度。通过发展农业、畜牧业、林业等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政府将提供补贴和贷款支持,帮助农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同时,政府还将组织培训班,提供技术指导,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此外,我县还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将投入资金,改善农村的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教育和医疗设施的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改善农村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最后,我县将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力度,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通过这些举措和措施,我县相信能够有效解决贫困问题,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一定能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篇三

  为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全县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统战职能和社会力量资源优势,将统战工作目标与做好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统战力量参与社会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做到“三个一批”(重点发展一批特色产业,解决一批贫困户劳动就业,落实一批公益捐赠项目)、“四个精准”(帮扶对象精准、帮扶内容精准、帮扶方式精准、帮扶成效精准)。

  通过广泛动员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参与产业精准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爱心公益捐赠和助医助学活动,大力实施“同心温暖工程”、“思源教育移民班”、“大别山教育移民班”、“红十字会义诊”等一批民生项目,促进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整体脱贫。

  二、帮扶模式

  (一)实施产业精准帮扶工程。

  动员一批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参与我县五大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帮扶对象,大力推进产业精准帮扶工程,发展壮大一批特色产业,促进一批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大力实施“同心温暖”培训工程,组织农村贫困对象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达到以产业发展提高生产技术、带动贫困农民增收的目的。

  到20xx年,帮助78个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完成全县贫困劳动力培训3000人次。

  (二)开展公益捐赠活动。

  广泛宣传动员,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企业家、民主党派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捐赠,捐助款项注入县政府设立的医疗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

  建立统战成员爱心帮扶制度,开展统战成员爱心帮扶活动,实行“一对一”联系贫困户帮扶计划。

  (三)广泛开展助医活动。

  争取各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资源支持,广泛开展助医活动,并投入一批对口帮扶资金,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到20xx年,帮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6个,投入帮扶资金30万元,开展大型医疗义诊活动3场次,免费问诊赠药2000人次。

  (四)大力实施助学工程。

  通过实施“思源教育移民”、“大别山教育移民班”等项目,资助一批农村贫困大学生,解决贫困户子女就学的后顾之忧,达到以知识改变命运、以促进就业带动家庭脱贫的目的。

  到20xx年,资助贫困大学生不少于1000人,每人不少于20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结合统战职能,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

  加强与中华职教社、民主党派、工商联、非公经济企业家等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争取关注和支持,积极引导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二)帮扶对接。

  通过座谈走访、实地调查,确定帮扶项目和帮扶主体。

  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工商联参与,动员非公经济人士、企业家、民主党派等社会力量开展资金捐赠、参与“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组织实施。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启动实施相关项目,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和全程服务工作,实现帮扶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目标。

  (四)检查验收。

  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牵头,制定考核评估细则,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帮扶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组织考评结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扶贫攻坚指挥部成立社会扶贫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由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联主席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把社会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社会扶贫工作卓有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民营企业、中华职教社等统战成员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各相关参与单位要切实履行精准扶贫职责,强化责任分解,实行责任上肩、任务到人,做到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精准服务和督促检查“四到位”。

  (三)严格督办考核。

  将社会扶贫工作考评纳入全县精准扶贫考核体系,由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日常考评和检查督办由县社会扶贫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可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本项工作。

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市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全面打好我县“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战,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三年脱贫,两年巩固”总体要求,举全县之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8年全县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摘帽目标。

  再经过2年时间脱贫巩固,到2020年,全县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9.1万贫困人口减贫目标:2015年脱贫1.9万人,20xx年脱贫3.5万人,20xx年脱贫2万人,2018年脱贫1.7万人。

  2019年和2020年对极少数的返贫人口进行脱贫巩固。

  (二)70个贫困村出列目标:20xx年出列22个,20xx年出列25个,2018年出列23个,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三)贫困县摘帽目标:到2018年全县总体达到脱贫标准。

  二、重点工程

  按照省、市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的决策部署,结合“一个关键环节”、“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一)实施产业脱贫工程

  1.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

  围绕经果林、蔬菜种植、特色养殖等我县传统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开展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每年建设20多个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示范点。

  到2018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发展光伏扶贫。

  继续鼓励和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三年内实现全县70个贫困村和10000个贫困户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国土房产局、县规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3.发展乡村旅游扶贫。

  编制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加强经营人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养生度假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农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4.发展商贸流通扶贫。

  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大力发展贫困村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

  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相对接,推行电商扶贫,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以农村淘宝为纽带,完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推进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经信委、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农委,各乡镇。)

  5.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国土房产局、县林业局、县农委,各乡镇)

  (二)实施就业脱贫工程

  加大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确保全县每个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

  支持本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优先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就地就业。

  以盐化基地为龙头,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我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

  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建立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机制,鼓励贫困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农委、县科技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工程

  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好乡村建设,抓紧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

  对江巷水库淹没区、盐矿采空区等贫困人口,尤其是已经省发改委和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3432贫困户、11915贫困人口,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

  以县城投公司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统一规划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投公司、县国土房产局、县扶贫办、县规建局、县环保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各乡镇。)

  (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

  大力支持贫困乡村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加大贫困乡村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乡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美好办、县气象局、县国土房产局、县农委、县发改委,各乡镇。)

  (五)实施智力脱贫工程

  1.加强教育扶贫。

  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全面落实多元

扶持与资助政策,推动城乡老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帮助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努力办好特殊教育。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提供不高于8000元助学贷款或一定数额助学补助。

  到2018年,全县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7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残联、县规建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2.加强人才科技文化扶贫。

  开展科技特派员 “包村联户”扶贫服务。

  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

  建立完善贫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农委、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各乡镇。)

  (六)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

  1.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共享信息平台,20xx年实行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

  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2.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

  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

  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3.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

  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

  到20xx年底,完成全县70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责任单位:县规建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国土房产局、县地震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七)实施健康脱贫工程

  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全面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到20xx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总院、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

  (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工程

  1.实施全县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积极争取省交通厅加大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全县乡镇、建制村和撤并建制村以及贫困村内40户以上住户的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以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

  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国土房产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2.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

  积极推进江巷水库工程项目落实和进度,强化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养护,重点打通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到20zz年,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全面提高。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委,各乡镇)

  3.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全县农村的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到20xx年底,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基本解决满足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各乡镇 )

  4.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提升贫困乡村互联网服务水平。

  到20xx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

  (九)实施金融支持脱贫工程

  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县农发行要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县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乡村信贷投放。

  全面落实扶贫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

  加快县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设立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大力推行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县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

  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探索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财政局、县农商行、县农发行、县农行、县邮储银行、县扶贫办 )

  (十)实施社会帮扶脱贫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进一步完善领导联系和单位帮扶贫困乡村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

  充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助、参与扶贫开发。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机制。

  一是落实责任机制。

  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格局,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共同担任组长,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扶贫开发职责。

  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直接责任人,要立足行业资源,切实按照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

  “十大工程”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作用。

  各统计调查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合作,做好农村脱贫人口核查工作,确保脱贫成效精准。

  二是建设基层组织。

  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

  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三是完善帮扶机制。

  在全面落实贫困村“双包”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每位县领导联系1个乡镇、1个贫困村、5个贫困户,每个县直单位要有三分之一干职工参与联系帮扶贫困户,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包村单位、所有贫困户都有包户干部“两个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调查队、县扶贫办等,各乡镇。)

  (二)强化推进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开发。

  今后三年,县级整合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各项惠民政策投入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

  二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

  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实行“两必进、五不准”(五保户、低保户必进,干部家庭、村干家庭、有车家庭、公司和小老板家庭、“小洋楼”家庭不准纳入贫困户)的原则,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一步深化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成果。

  推行“一册两表”(扶贫手册和贫困户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明细表、贫困户按月帮扶登记表)台账制度,对建档立卡信息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做到“五清”,即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和任务清。

  三是进一步强化项目支撑。

  向上争取将我县更多脱贫攻坚项目纳入省、市大盘子,获得省、市更大支持;向下谋深谋细谋实项目安排,筛选一批针对性强、效果好、可持续的项目,充实项目库,实现与“五个一批”对接聚合。

  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完善扶贫资金分配、监管、绩效评价机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投向精准、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等。

  (三)强化考核机制。

  一是分解细化任务。

  立足建档立卡数据,把脱贫时限具体到年,把脱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脱贫对象具体到村到户到人。

  二是完善考核指标。

  进一步明确指标范围,增加考核权重。

  把减贫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增加贫困村集体收入作为考核乡镇的重要指标;把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力度折算成资金,量化考核县直帮扶单位, 实行加分制。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

  比照秸秆禁烧、计划生育等重点项目调度办法,严格开展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

  对扶贫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

  对没有完成扶贫开发任务的包村单位和帮扶单位,暂停干部提拔使用,单位继续履行原包村帮扶职责,直到完成任务为止。

  对完不成脱贫任务、违规安排使用和管理扶贫专项资金、以及在建档立卡工作中优亲厚友、不公开透明、不规范程序等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对提前脱贫的农户,在完善相关程序之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并在脱贫攻坚期内让其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贫困村不出列、工作队不撤出,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

  (四)强化宣传机制。

  以10月17日“扶贫日”宣传活动为平台,每年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和专业扶贫表彰,充分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县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增强脱贫攻坚的合力,坚定脱贫攻坚的必胜信心,努力实现扶贫宣传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各乡镇。

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总书记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

  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县20xx年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

  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

  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

  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

  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

  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

  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2020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

  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

  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20xx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20xx-20xx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

  二是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

  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精准摸底。

  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

  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

  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

  在贫困村中,区分出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

  在扶贫对象中,先区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3、建档立卡。

  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

  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精准施策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

  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

  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

  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

  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

  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

  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

  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到2018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

  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

  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

  (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

  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

  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

  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

  (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

  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

  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

  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

  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

  到2018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对“十二五”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

  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

  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

  力争2018年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20年完成全县108个行政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网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2015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90%。

  力争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网络全覆盖。

  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

  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

  (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

  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到20xx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

  (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

  五、帮扶方式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

  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

  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

  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

  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

  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网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1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

  (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

  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

  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

  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

  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

  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

  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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