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精彩4篇】

时间:2018-09-02 04:31: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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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一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随着人们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日益增加,文化遗产日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宣传平台。为了更好地推广和传承文化遗产,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宣传活动方案。

一、主题展览

在文化遗产日当天,我们将举办一场主题展览,展示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包括传统艺术品、文物、古代建筑等。通过展览,观众可以亲身感受到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加深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

二、文化遗产讲座

在展览期间,我们还将组织一系列的文化遗产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行演讲。他们将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讲解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方法,引导观众更深入地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

三、互动体验活动

为了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文化遗产,我们将组织一系列的互动体验活动。例如,我们可以设置一个手工艺品制作区域,邀请专业手工艺人现场展示制作过程,并让观众亲自动手制作。这样可以增加观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提高他们对于文化遗产的兴趣和关注度。

四、文化遗产影像展播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我们将在活动现场设置文化遗产影像展播区域。通过播放文化遗产的影像资料,观众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文化遗产的魅力和独特之处。同时,我们还将邀请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展示自己拍摄的文化遗产照片,以此激发更多人对于文化遗产的关注和保护意识。

五、社交媒体宣传

为了将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延伸到更广泛的群体,我们将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我们将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传播,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日的活动。

六、校园宣传活动

为了培养青少年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我们还将在学校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例如,我们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来校园进行讲座,组织学生参观文化遗产展览,举办文化遗产知识竞赛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培养他们对于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意识。

通过以上的宣传活动方案,我们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和传承文化遗产,共同保护和传承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二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主题展览

在文化遗产日当天,我们将举办一场主题展览,展示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包括传统音乐、舞蹈、戏剧、绘画等。通过展览,观众可以亲身感受到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加深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

二、文化遗产讲座

在展览期间,我们还将组织一系列的文化遗产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行演讲。他们将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讲解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方法,引导观众更深入地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

三、互动体验活动

为了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文化遗产,我们将组织一系列的互动体验活动。例如,我们可以设置一个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区域,邀请专业手工艺人现场展示制作过程,并让观众亲自动手制作。这样可以增加观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提高他们对于文化遗产的兴趣和关注度。

四、文化遗产影像展播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我们将在活动现场设置文化遗产影像展播区域。通过播放文化遗产的影像资料,观众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文化遗产的魅力和独特之处。同时,我们还将邀请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展示自己拍摄的文化遗产照片,以此激发更多人对于文化遗产的关注和保护意识。

五、社交媒体宣传

为了将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延伸到更广泛的群体,我们将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我们将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传播,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日的活动。

六、校园宣传活动

为了培养青少年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我们还将在学校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例如,我们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来校园进行讲座,组织学生参观文化遗产展览,举办文化遗产知识竞赛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和关注文化遗产,培养他们对于文化遗产的热爱和保护意识。

通过以上的宣传活动方案,我们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和传承文化遗产,共同保护和传承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三

  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为在全社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文化遗产日前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函〔2016〕188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政函〔2016〕482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6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适时组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遗产日有关宣传展演活动。

  (二)举办主场活动。2016年6月11日上午,自治区文化厅、固原市政府主办,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承办,在固原市区博物馆广场举办全区2016年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有: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资助优秀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固原市级非遗传承人授牌及发放以奖代补经费;文化遗产特色艺术演出;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代表性传承人技艺表演展示;文物基础知识讲解、品鉴等。

  (三)举办分场活动。各市、县(区)文化局,宁夏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设立活动分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展演、讲座、咨询、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其他市、县(区)文化局要紧扣本次文化遗产日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分别制定并实施好主场和分场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文化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于6月3日前分别将主场活动方案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和自治区文物局。

  (二)请五市文广局分别推荐4名非遗保护先进工作者,2个先进保护单位(文化馆、非遗中心),2个优秀传承基地(自治区级),于6月3日前将推荐表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

  (三)各市、县(区)要把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传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制播专题片、采访报道、印发资料、传送信息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四)请各市、县(区)文化局,宁夏文化馆、宁夏博物馆、固原博物馆、宁夏考古研究所、宁夏岩画中心于5月27日前将确定的活动统计表分别报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自治区文物局。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的实践,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二)宣传口号

  1.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2.为文化遗产点赞为美丽中国添彩

  3.文化遗产千秋传承保护弘扬万代受益

  4.珍惜定格的历史爱护不朽的.文明

  5.心与梦的石刻你和我的大足

  三、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到6月下旬。

  四、活动安排

  (一)文化部将在河南省召开全国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开展书香中国——文房四宝制作技艺展、传统戏剧展演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座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启动“中国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二)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成果展、中国传统村落摄影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先进典型事例推介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请各地围绕上述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活动安排,加强策划组织,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五、有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及早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突出主题、讲实际、重实效。文化文物系统的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统筹谋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征集宣传口号,设置宣传专栏专刊,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将文化遗产日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三)贴近实际,讲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行动和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强化价值导向,注重宣传效果。要善于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能力,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辐射效应。

  (四)多方合作,协调联动。各地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出版、广电、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

  请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20xx年“文化遗产日”活动安排,并于6月22日前报送本地区“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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