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全体师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提高评选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通知,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规范评选标准和流程
1.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应明确、公正、科学,符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评选标准应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为主要依据,避免过分强调外在因素和个人关系。
2.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应透明、公开、公平。评选过程中应保证评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干预。评选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和质疑。
二、加强评选组织管理
1.建立评选组织机构:学校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评选活动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相应的评选组织机构,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进行。
2.明确评选职责:评选组织机构应明确各个职责的分工和权限,确保评选活动的规范与高效。同时,评选组织机构应加强对评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评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
1.确保投票平台的公平性:学校将建立公共投票平台,确保每个参与投票的人员只能投一次票,并避免恶意刷票和作弊行为的发生。投票平台的技术人员应加强对投票系统的监控和维护,保证投票过程的公正和安全。
2.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评选活动相关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评选活动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或被篡改。
四、加强宣传和监督
1.加强宣传力度: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师生关注和参与。同时,学校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师生通报评选进展和结果。
2.建立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评选活动的监督机制,任命专人负责监督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师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监督人员反映问题和提出质疑,监督人员将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请全体师生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参与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共同维护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校园评先选优活动组织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全体师生:
为了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提高评选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特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通知:
一、评选标准要明确
评选标准是评选活动的核心,直接关系到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选标准应明确、公正、科学,符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评选标准应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为主要依据,避免过分强调外在因素和个人关系。
二、评选流程要公开透明
评选流程应透明、公开、公平。评选过程中应保证评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干预。评选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和质疑。评选活动组织方应向全体师生公开评选流程,使师生能够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加强评选组织管理
评选组织机构应建立,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进行。评选组织机构应明确各个职责的分工和权限,确保评选活动的规范与高效。同时,评选组织机构应加强对评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评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确保投票平台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学校将建立公共投票平台,确保每个参与投票的人员只能投一次票,并避免恶意刷票和作弊行为的发生。投票平台的技术人员应加强对投票系统的监控和维护,保证投票过程的公正和安全。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评选活动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或被篡改。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评选活动相关信息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加强宣传和监督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师生关注和参与。同时,学校将建立评选活动的监督机制,任命专人负责监督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师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监督人员反映问题和提出质疑,监督人员将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校园评先选优活动组织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三
教思政厅函[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部分地方和学校将网络人气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先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拉票投票。类似活动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呈现泛滥趋势,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加强对教育系统举办相关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积极健康、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范围。要深入研究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适用的内容和范围,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学生社团、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对于教育系统之外其他组织和个人针对在校师生所开展的类似活动,除有特别依据,如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一般不倡导,不支持,不宣传。
二、切实加强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管理。坚持从严管理、宁缺勿滥,落实“一事一报”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把好“入口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过程管理和环节监控,保证程序正义和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积极营造诚信友善、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三、科学评估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结果应用。要研判评估网络投票对于校园评先选优的价值和影响,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的开展先进典型培养和选树。要积极发挥网络的传播优势和辐射功能,科学使用各类校园网络平台特别是“两微一端”,加强对先进事迹、典型人物、优秀案例的宣传推送,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中的相关经验做法报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