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生成方案 篇一
近年来,我国农村风气逐渐恶化,一些不良习俗和陋习屡禁不止。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树立文明乡风,我们决定开展以“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的活动。
一、活动目标:
1.树立文明乡风,倡导文明礼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2.消除陋习,改善农村社会风气,提升农民素质;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民的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文明乡风的重要性,倡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2)组织文明乡风宣传团队,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文明礼仪和社会公德;
(3)倡导农民学习文化知识,提供免费的文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
2.整治乡风:
(1)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垃圾堆放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农村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
3.扶持农民经济:
(1)推动农民转变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科技支持,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
(3)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活动计划:
1.活动时间:从今年5月开始,持续一年;
2.活动地点: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
3.活动组织:由农村社区、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
4.活动预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算安排。
四、活动效果评估:
1.通过问卷调查和观察统计等方式,对活动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活动策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影响力;
4.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活动经费的到位。
通过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我们将倡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促进农村社会风气的改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积极贡献。
“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生成方案 篇二
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风气逐渐恶化,一些不良习俗和陋习屡禁不止。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树立文明乡风,我们决定开展以“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的活动。
一、活动目标:
1.树立文明乡风,倡导文明礼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2.消除陋习,改善农村社会风气,提升农民素质;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民的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文明乡风的重要性,倡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2)组织文明乡风宣传团队,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文明礼仪和社会公德;
(3)倡导农民学习文化知识,提供免费的文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
2.整治乡风:
(1)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垃圾堆放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农村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
3.扶持农民经济:
(1)推动农民转变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科技支持,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
(3)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活动计划:
1.活动时间:从今年5月开始,持续一年;
2.活动地点: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
3.活动组织:由农村社区、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
4.活动预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算安排。
四、活动效果评估:
1.通过问卷调查和观察统计等方式,对活动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活动策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影响力;
4.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活动经费的到位。
通过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我们将倡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促进农村社会风气的改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积极贡献。
“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篇三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和载体。为深入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以及自治区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有效推动我区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自治区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城乡的陈规陋习破除掉,把新风正气树起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落细落小落地,不断提升城乡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实现移风易俗工作经常化。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群众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及互相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以“九大文明”创建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将核心价值观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融入教育教学、校风学风。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弘扬良好家风、公众人物做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的践行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地生根。
3、努力实现移风易俗“三个美起来”目标。广大群众思想认识明显提高,乡风民风明显好转,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努力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目标,为加快建设“四个惠农”提供思想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结合惠农区特点,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活动为载体,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2.深化“最美人物”“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村镇”“道德模范”等活动,抓好示范带动,推动最美现象由“风景”变“风尚”,用身边的最美人和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着力增强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3.大力宣传和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树立新型婚俗观、丧葬观和生活观。推进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建立和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互相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大力宣传殡葬政策,引导丧主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鼓励采用敬献鲜花等方式缅怀故人;大力弘扬“厚养薄葬”传统美德,不断增强群众孝老敬老意识。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4.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转变婚育观念,传播新型婚育文化。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家庭,以培育“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活健康、家庭幸福”的新型婚育文化为重点。宣传依法按政策生育,建设新型婚育文明;推广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家庭幸福。
牵头单位: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5.通过少队、团队、主题班会、故事演讲、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形式,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勤俭节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诚实守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影响,通过文明校园、文明班级“小手拉大手”,使广大青少年及家长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属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6.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合理消费、反对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盲目攀比现象;鼓励婚仪从简,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倡导青年干部率先举办自助式婚宴,提倡文明用餐、节约用餐。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二)开展系列活动,用先进文化鼓舞人教育人引领人
7.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移风易俗 破陈规陋习 树文明新风”万人签名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8.举办以“移风易俗树新风”为主题的惠农区2017年文明单位文艺汇演。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9.在各乡镇巡回举办惠农区首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场文艺演出。
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区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文化馆
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前
10.依托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结合实际开展系列活动,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1.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的书画展览。
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化馆、区文联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12.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前
13.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真正发挥文艺作品敦风化俗的作用,逐步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牵头单位: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14.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注重村容村貌及城市环境治理,用优美的环境滋养城乡精神文明。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长效机制
15.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带头简办婚丧事宜,带头进行文明祭扫;继续推进党员干部婚丧事宜报告制度落实,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推进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层层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及时督导考核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要成立移风易俗专门工作队伍,为开展移风易俗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
: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区文明办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文明村镇、星级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通过召开例会、情况通报会等制度,定期听取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和计划。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将移风易俗学习宣传纳入“三会一*”,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层层做好宣传教育,强化制度约束和管控,引导城乡移风易俗新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赵萍为组长,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叶尤刚、区政府副区长张明俊为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局、石嘴山电视台惠农频道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区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此项工作的开展。
2.明确职责,确保实效。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既要强调牵头部门责任,又要强化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组织实施,保质保量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将各自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联系人:刘泽强。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专题节目、文艺汇演、宣传手册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自身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当地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突破口,让工作开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增强广大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4.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区文明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体系中,指导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对各部门、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于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文明办,邮箱:szshnqwmb@163.com。
“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习俗,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转变。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美丽岳西为目标,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尊重民俗、抵制庸俗、拒绝粗俗,切实加强家风民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推进“六大建设”,打赢“五大攻坚战”,勇当“一个排头兵”和“四个先锋”,建设“四个岳西”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丰润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群众主体。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践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摸清摸准农村旧俗陋习现状,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围绕“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切中要害,有针对性地解决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正面引导。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正确导向,用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群众。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移风易俗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突出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指导,破立并行。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具体、措施有效、便于执行。在推进过程中,对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的,要及时修正、健全完善。
三、主要内容
以倡导推行“婚事新办、喜事廉办、白事简办、小事不办” 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各项创建活动,破除、根治旧俗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一)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委、县文明办、县广电中心、岳西周刊社参与配合,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文化墙(廊)、道德讲堂、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践行文明乡风。县委宣传部牵头出台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讲计划,使群众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群团组织要开展志愿宣传、“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县文化委牵头组织创作移风易俗主题作品,安排送戏下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持续组织开展“好邻居”、“好婆媳”、“五星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村镇、“最美岳西人”等推荐评选活动,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各乡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发挥家训家风育人化人作用,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黄赌毒”专项整治;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环境专项整治;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红白喜事低俗陋习专项整治;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县城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
(二)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标准。一是规范办事标准。县文明办按照简化程序、精简内容、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减轻负担的原则,出台红白喜事的操作办理规程,规范红白喜事办事范围、参加人员、待客标准、办事流程、礼金数额。二是健全办事制度。县民政局和各乡镇督促指导村(社区)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成立红白理事会,负责红白喜事情况的梳理、监督和引导,并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经验。三是倡导婚事新办。大力宣传婚事新办简办,提倡集体婚礼、旅游婚礼,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破除低俗陋习、杜绝奢华攀比,抵制高价彩礼、婚车乘串、鞭炮齐鸣。四是改革殡葬服务。县政府制定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殡葬改革和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减少祭奠次数、缩短治丧时间、减小治丧规模、控制鼓乐冥物,鼓励遗体火化和一次性入土安葬。鼓励各村规划建设集中墓地,规范祭祀活动。
(三)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研究出台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县人大、县政协研究出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移风易俗的管理办法。广大党员、干部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要求。县经科委和群团组织要大力宣传婚丧喜事简办的新风尚,引导广大企业员工带头移风易俗做文明新风的营建者,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做文明新风的先行者,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5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认真梳理、查找本地婚丧嫁娶等民风民俗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移风易俗新方法、新思路、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倡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则导则、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为常态长效推动移风易俗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5月—10月)。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同时,要注重培育若干典型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3月)。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行动与完善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当前存在的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徐昭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底和12月底报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191067,邮箱:yxxwmb@sina.com)。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对策思路和方法举措,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管理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旧俗陋习整治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