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通用6篇)

时间:2013-07-05 08:28:12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中的重点工作也越来越多。为了确保这些重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督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针对重点工作的督导工作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确定督导目标和内容

确定督导目标是督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制定督导计划时,需要明确重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以及督导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明确目标和内容,可以更好地指导督导工作的进行,确保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督导机制和团队

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督导机制和专业的督导团队。督导机制包括督导计划、督导流程、督导标准等,可以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督导团队的建立需要考虑成员的专业背景和技能,确保团队成员能够胜任督导工作,并能够形成合力。

三、制定督导计划

督导计划是督导工作的基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制定督导计划时,需要考虑重点工作的周期、进度和重点,合理安排督导工作的时间和资源。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重点工作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督导的方式和方法,确保督导工作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四、开展督导工作

在督导工作中,需要注重对重点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督导工作应包括对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及时反馈和指导,可以确保重点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督导结果评估和总结

督导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和提升工作效果,因此需要对督导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在评估中,应综合考虑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过程的改进等方面的指标,客观评价督导工作的成效。在总结中,应总结督导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督导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更好地进行重点工作的督导工作,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督导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只有通过有效的督导工作,才能够实现重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二

在现代社会中,各行各业都有一些重点工作需要督导和管理。为了确保这些重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督导工作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重点介绍一种针对重点工作的督导工作方案。

一、明确督导目标和重点

督导工作的第一步是明确督导的目标和重点。通过明确目标和重点,可以更好地指导督导工作的进行,确保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目标和重点可以从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虑,确保督导工作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二、建立督导机制和团队

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督导机制和专业的督导团队。督导机制包括督导计划、督导流程、督导标准等,可以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督导团队的建立需要考虑成员的专业背景和技能,确保团队成员能够胜任督导工作,并能够形成合力。

三、制定督导计划

督导计划是督导工作的基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制定督导计划时,需要考虑重点工作的周期、进度和重点,合理安排督导工作的时间和资源。同时,还应充分考虑重点工作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督导的方式和方法,确保督导工作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四、开展督导工作

在督导工作中,需要注重对重点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督导工作应包括对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及时反馈和指导,可以确保重点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督导结果评估和总结

督导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和提升工作效果,因此需要对督导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在评估中,应综合考虑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过程的改进等方面的指标,客观评价督导工作的成效。在总结中,应总结督导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督导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更好地进行重点工作的督导工作,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督导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只有通过有效的督导工作,才能够实现重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三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四

  一、职能目标

  1、坚持3天一督查,做好市中心城区69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督查、调度、协调服务工作。半月一简报;积极搞好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的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考评工作。

  2、排好工程进度表,组织实施局里负责的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及区间路建设工程、西一路建设工程、凤岗河公园建设工程、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公交枢纽站工程、历史名人诗词长廊、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安石大道至站前路)建设工程、南区水厂扩建改造工程等8个新开工和续建重点项目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省级文明公园2个、省级园林小区2个、省级园林化单位3个。组织各县(区)开展文明公园、园林小区、园林化单位创建活动。

  4、完成各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5、加强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6、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加快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推行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7、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上半年进行试点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8、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率98%进场交易率100%实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加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公示、查询,实现投标业绩无虚假的管理目标。

  9、建设工程依法备案率100%

  10、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11、做好小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和小城镇建设的融资贷款工作。

  12、督促指导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3、业务工作在全省各设区市中走在前列或位置前移。

  二、共性目标

  1、且当年实际进资达1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目标: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金巢经济开发区落户。

  2、争项目、争资金”目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

  3、确保本单位无群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现象。信访工作目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达标。

  5、其他工作目标: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或其他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五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通用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