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篇一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在中国,农村人口占据了大部分人口比例,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农民生活条件仍然较为艰苦。因此,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乡镇移民搬迁方案可以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于农村地区人口分散,基础设施建设困难,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通过搬迁计划,可以集中农民居住,提供更好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同时也可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其次,乡镇移民搬迁方案可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落后,导致了农民收入的不稳定和农村经济的低迷。通过搬迁计划,可以将农民集中到一起,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农业产能和效益。同时,也可以引入工业和服务业等其他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此外,乡镇移民搬迁方案也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目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房屋老旧、卫生条件差等问题。通过搬迁计划,可以提供新建的住房,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同时也可以规划农村村庄,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公共空间,让农民享受到更美好的生活。
然而,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和利益,确保搬迁政策不会对农民造成不良影响。其次,需要提供足够的搬迁补偿和安置措施,确保农民在搬迁后能够顺利安置和维持正常生活。最后,需要加强对搬迁地区的规划和管理,保证搬迁后的地区能够有序发展,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总之,乡镇移民搬迁方案的实施对于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然而,搬迁计划的实施也需要注意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和利益,并提供足够的搬迁补偿和安置措施,确保搬迁计划的顺利进行。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开展移民扶贫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扎实做好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移民扶贫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民扶贫政策,改善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户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其脱贫致富的步伐。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年)》“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级实施”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移民扶贫工作是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
20**我乡年将重点抓好双田、秀水、洢溪、下沙、早禾田等9个村有移民搬迁愿望的搬迁工作,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移民扶贫搬迁任务。
三、移民搬迁地和移民安置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移民搬迁地应具备的条件
1、搬迁地移民户必须是常住农业人口的农户。
2、必须是在20**年上报的库区、深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调查范围内居住点且距离乡镇集镇较远,距常年通公路5公里以上,距学校、医院3公里以上,缺乏教育医疗网点,耕地少,耕地耕作难度大,生活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户。
3、必须是20**年1月1日至今仍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要求移民搬迁的农户。
4、有要求达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愿望。
(二)移民安置地的选择
今年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全部采取集镇集中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点设在山庄新街道桥头沙洲(20**年移民集中安置点马路对面),交通、医疗、教育、行政办事非常方便,并拟配套山庄乡中心幼儿园。
符合移民安置应具备的条件,实行小区管理,可供不同需求的移民户选择。
四、移民搬迁的审批程序
移民搬迁对象必须通过以下审批程序,方可确定为搬迁对象。
1、本人申请。
2、县移民扶贫办会同乡(镇)对申请人搬迁农户的迁出地条件进行实地核实。
3、迁出地和接纳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移民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书。
4、移民户书写移民搬迁承诺书。
5、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农业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指义务兵),“两劳”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享受),大中专在校学生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员并已上户的等]经县移民办核对,并将家庭人口经两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确认搬迁人口.
6、填写《安福县移民扶贫搬迁对象审批表》。
7、审批表经迁出地和接纳地所在乡(镇)、村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移民扶贫办审核批准。
8、移民户在当年建房竣工,经接纳地所在乡(镇)、村初验后,将乡(镇)村签署意见的材料和新房照片上交县移民办验收。
五、资金补助标准
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对搬迁至山庄乡案山佬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移民扶贫资金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
六、工作安排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1月26日)
1、宣传动员。
组织召开由移民扶贫实施村“三大头”及移民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全乡移民扶贫工作,各村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2、调查摸底。
各村对本辖区内深山区、库区以及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并对愿意搬迁至案山佬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统计。
3、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各移民扶贫实施村均成立理事会,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乡移民扶贫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7日—11月30日)
1、确定移民对象。
县移民扶贫办会同移民扶贫实施村对符合条件且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实地审核,移民户填写移民搬迁申请书、迁出与安置地所在乡镇政府与各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书,并填写好《安福县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经乡镇村审核后报县移民办审批。
2、实施移民搬迁。
(1)确定对象的移民户,来乡政府进行户型选择,房屋按移民优惠价平均为1345元/平方米,并根据选择的户型预交首付款6万元。
(2)集中安置点的土地为国有土地,按照小区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3)兴建房屋。
乡政府按照移民户选择的户型进行招标建设房屋,并保证当年完工验收。
房屋验收合格后,移民户将剩余的款项付清,当年可搬迁入住。
乡政府将按工程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转拨给移民户,并及时协助办理房屋集体土地证、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乡政府将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村的移民扶贫户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移民工作是扶贫工作方式的创新与突破,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应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应成立专门的移民扶贫理事会,具体负责本村的移民扶贫工作。
三要严格把握政策。
移民扶贫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移民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篇四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复20**年度上半年库区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移资金[20**]134号)和省财政厅、省移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黄龙滩水库后靠移民二次搬迁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移民自愿、以乡为主、部门把关、分段实施、分户扶持”及“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走以人为本、以土为本、以农为主、有土安置的路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及受库水浸泡影响部分后靠移民居住地滑坡险情加剧,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1、移民自愿,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移民自愿搬迁的基础上,选择滑坡范围广,严重影响移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移民生产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原迁移民。
2、坚持以人为本,有土安置的原则。
3、鼓励投亲靠友,实行库外、村外安置的原则。
4、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
5、坚持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的原则。
以自然村为单位,对需要二次搬迁的移民,按照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部搬迁到安全地区。
6、坚持核实移民身份,直接补贴的.原则。
对原迁移民进行认真调查,逐户核实,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张榜公布移民资金分配的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移民搬迁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搬迁范围、对象和任务
(一)搬迁范围及对象
黄龙滩库区庵场1组,塔坪村1组,官坪村2、4、6组,马岭村2、4组,白莲村1、3、4、5组,兴旺村1组,东钦村2、3组,滚子岭村4、5、7组。
以上 8个库区村、17个村民小组的部分移民,因受黄龙滩库水浸泡影响导致的、在长江委打桩定界的滑坡体上居住的、环境容量不足的、生产生活条件困难的并自愿申请搬迁的移民户。
(二)搬迁安置任务及办法
按照《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20**-20**)规划》及省移民局《关于下达黄龙滩水库20**年度3000人再搬迁安置预算的通知》(鄂移财[20**]182号)文件下达我县1000人再搬迁安置任务,重点解决库区生产资料严重不足及滑坡体上居住的移民。
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乡内集中安置250人。
楼台乡三台村2、3组集中安置250人。
2、鼓励移民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到库外条件较好的地方,异地安置移民750人。
(1)县内潘口乡小漩村安置94人,宝丰镇韩溪河村安置85人,城关镇安置145人。
(2)江苏、上海、武汉、河南、宜城、保康、钟祥、十堰等地安置426人。
三、补助资金兑现标准及办法
(一)补助标准
按照鄂财农发[20**]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6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用于移民房屋搬迁及建房费用支出。
该资金不得用于后靠移民搬迁所需土地等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居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抵扣其它任何欠款。
(二)兑现办法
1、集中建房安置补助资金分三期直接兑现到移民户:房屋基础完工兑付30%,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兑付40%,竣工验收并拆除原住房兑付30%。
2、自主外迁安置补助资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县移民局审查无误,一次性兑现到位。
需办理以下手续:
(1)移民外迁户书面申请;
(2)原户口本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3)迁入地出据的准迁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等证件;
(4)建房准建证或购房协议书;
(5)原住地村委会收回土地、菜园、山场及其它所有证件(复印件)证明;
(6)旧房及附属建筑物全部拆除清场证明;
(7)不再返迁的承诺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做好黄龙滩库区后靠移民二次搬迁工作,县库区移民集中安置领导小组要按照《关于黄龙库区楼台乡滑坡体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工作的会议纪要(竹专[20**] 1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办。
库区乡镇政府作为移民集中安置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库区乡镇做好库区后靠移民二次搬迁工作。
对项目实施不履行职责或不积极配合支持造成工作被动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