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 篇一
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节日,每年的3月15日都会举行一系列的活动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本文将介绍一种适合在消费者权益日举办的活动方案,旨在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活动名称:消费者权益宣传展览
活动目的:通过举办展览,向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活动时间:3.15消费者权益日整天
活动地点:市中心购物中心
活动内容:
1. 展览内容:在购物中心的指定区域设置展览展示区,展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介绍、典型案例等。展览内容既有文字说明,又有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2. 互动环节:设置互动环节,让观众参与到展览中来。可以设置问答环节,观众回答问题后有奖励;也可以设置体验环节,比如设置模拟购物场景,让观众亲身感受维权的重要性。
3. 购物中心合作:与购物中心合作,邀请商家提供优惠券、礼品等奖品,作为观众参与互动环节的奖励。同时,购物中心也可以在活动期间提供特别优惠折扣,吸引观众前来参观。
4. 宣传推广: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活动,包括社交媒体、电视、广播等。可以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吸引更多观众关注活动。
活动效果评估:
1. 观众参与度:通过统计参观展览的人数、参与互动环节的人数等来评估活动的吸引力。
2. 反馈收集:在活动现场设立反馈收集点,让观众提供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更多的反馈信息。
3. 社会影响力:通过媒体的报道和社交媒体上的讨论,评估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力。可以通过关注度、转发量、评论等指标来进行评估。
通过以上活动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能够增加购物中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商家与消费者的良好互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 篇二
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节日,旨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在这一天,各地都会举办一系列的活动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本文将介绍一种适合在消费者权益日举办的活动方案,以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活动名称:消费者权益日公益讲座
活动目的:通过举办公益讲座,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活动时间:3.15消费者权益日晚上7点至9点
活动地点:市政府大厅
活动内容:
1. 主题演讲:邀请相关专家、律师等进行主题演讲,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常见维权案例、维权技巧等内容。演讲形式可以是讲座、研讨会或小组讨论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 互动环节:在演讲结束后,设置互动环节,让观众提问、分享自己的维权经验或问题。可以邀请专家进行解答,或者进行集体讨论,以促进观众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3. 资源分享:在活动现场设置资源分享区,提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料、书籍、宣传册等,供观众免费获取。同时,也可以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维权服务机构等设置展台,提供咨询和服务。
4.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活动,包括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电视、广播等。可以邀请媒体进行报道,吸引更多观众了解和参与活动。
活动效果评估:
1. 参与人数:通过统计参加讲座的人数来评估活动的吸引力。
2. 反馈收集:在活动结束后,发放反馈问卷,收集观众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收集。
3. 知识普及度:通过观众参与互动环节的情况、提问的问题等来评估活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效果。
通过以上活动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通过专家的讲解和互动环节,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维权能力。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 篇三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XX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