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简3篇】

时间:2012-07-03 09:44:40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逐渐扩大,资产也逐渐增多,资产清查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合理使用以及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一、目标和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真实、准确、完整。在实施资产清查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审慎原则: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公开透明原则: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公开透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公开和权益的保护。

3. 依法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4. 高效原则: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资产清查工作流程

1. 筹备阶段:确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和范围,制定清查工作计划,并组建清查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权限。

2. 数据准备阶段:收集和整理资产相关数据,包括资产台账、财务凭证、购置申请单等,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

3. 资产核对阶段:按照清查计划,对资产进行逐一核对,比对资产的实际情况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发现差异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4. 资产计量阶段:对资产进行计量,包括固定资产的估值、资产的使用寿命等,确保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准确记录。

5. 资产处置阶段:对于无效、报废或闲置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

6. 结果整理阶段:整理资产清查的结果,编制清查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保障措施

1. 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产清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 人员保障:对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4. 法律保障:依法保护资产清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故意妨碍清查工作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责。

通过制定并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能够保证资产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发[2006]51号)精神,确保全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底数。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从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各单位应以统一时间点实行倒轧帐的办法进行资产盘存和清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三、资产清查内容

  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2007年5月底基本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机构,抽调人员,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各单位组织

自查。

  (二)复查审计阶段(2007年3月31日至2007年4月20日)。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三)汇总报告阶段(2007年4月21日至2007年5月1日)。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基础表数据报表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将资产清查结果统计表汇总报财政部门。

  (四)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5月2日至2007年5月31日)。各清查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核实有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各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的资产管理手续。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市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本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内,联系电话:3025303。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此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门统一确定。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过做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不重不漏,清查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专项核查审计必须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三)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要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培训工作,组织力量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自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核,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要建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这次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资产清查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简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