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红荔观后感 篇一
南平红荔,这座美丽的城市,以其独特的红荔花而闻名。我有幸在春天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来到了南平红荔园,欣赏了这片红荔花海的壮丽景色。
一进入红荔园,我就被无数盛开的红荔花所吸引。那些红色的花朵如同火焰般绚烂,散发出浓郁的花香,令人陶醉其中。红荔花树高大挺拔,枝叶繁茂,花朵密集,一朵朵红色的花朵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艳丽。站在红荔园的高处,俯瞰整个花海,红色的海洋一直延伸到远方,美不胜收。
在红荔园的小径上漫步,我不禁被这里的宁静和优美所打动。小路两旁的花坛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各种颜色的花朵竞相绽放,组成了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微风吹过,花香袭来,让人沉醉其中。不时有蝴蝶飞舞而过,给整个园区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除了欣赏红荔花的美丽,这里还有许多休闲娱乐项目供游客选择。我参加了一场荔枝摘取比赛,体验了一把采摘红荔花的乐趣。站在高高的云梯上,我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花树的枝叶中,摘下了一朵朵鲜艳的红荔花。虽然有些艰难,但这种亲身参与的乐趣让我更加珍惜这片红荔花海。
在红荔园的一角,还有一个红荔文化展示馆。展示馆内陈列着各种与红荔花有关的文物和图片,介绍了红荔花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我了解到,红荔花在南平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被誉为“红荔之乡”。它不仅是南平的象征,也是南平人民坚韧不拔的象征。
南平红荔园是一片美丽的花海,也是一座文化的殿堂。在这里,我不仅欣赏到了红荔花的美丽,还了解到了红荔花的文化内涵。这次观赏红荔花的经历让我对南平这座城市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热爱。我相信,南平的红荔花定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赏,也会成为南平更加美丽的名片。
南平红荔观后感 篇二
南平红荔,这座城市的名字就与红荔花紧密相连。我有幸参观了南平红荔园,亲身感受到了这片红荔花海的独特魅力。
来到红荔园,我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无数盛开的红荔花如同一片红色的海洋,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绵延至远方。红荔花树高大挺拔,枝叶繁茂,花朵争奇斗艳。它们的红色鲜艳而夺目,仿佛是大自然给人们带来的一份珍贵的礼物。漫步在红荔花海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心情愉悦而欢快。
除了红荔花的美丽,这里还有许多娱乐项目供游客参与。我参加了一场荔枝采摘比赛,感受到了采摘红荔花的乐趣。站在高高的云梯上,我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一朵朵鲜艳的红荔花,那种亲手采摘的满足感让我难以忘怀。此外,我还参观了红荔文化展示馆,了解了红荔花的历史和文化内涵。这些活动丰富了我的经历,使我对红荔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来到南平红荔园,我不仅感受到了红荔花的美丽,还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南平以红荔花为傲,将其视为城市的象征。红荔花不仅美丽动人,还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代表着南平人民坚韧不拔的精神。观赏红荔花的过程中,我也更加了解了南平这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这次参观红荔园的经历让我对南平有了更深的了解和热爱,也使我更加期待再次来到这座美丽的城市。
南平红荔观后感 篇三
昨晚,我们教师党员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电影以一座闽北乡村廊桥和南平斜拉桥作为烘托,描写法官詹红荔怎样在法官与少年犯及少年犯家长之间架起一座心灵之桥,事迹挺感人的。电影里没有过多的可称为故事的情节,却深深的打动了我们。詹红荔是一名平凡的基层法官,她以一颗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心和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开庭前她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她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教育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时常到监所主动关心在教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 “新生少年” 身上。她总结出“三不”工作法,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她用 “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难题;她组建 “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 ,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 并由此重塑对新生活的希望。她的高尚情操值得敬仰也值得我们学习。
影片带给我的感动不是一点点。通过对何刚、李成龙、方超3位典型失足少年的描写,突出詹红荔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情感态度,她说过:“少年审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法官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她是用“心”在对待这些失足少年,她是所有失足少年的“新妈妈”。她积极帮助失足少年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她把那些曾经犯过错的孩子聚集在一起,在舞台上表演节目,让那些无法抬头的孩子们重新找回自信,发自内心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当看到一个个失足少年笑中含泪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被感动了。
詹法官詹红荔与同事们总结出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影片中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大爱无声,爱的
天空宁静,因为它有了人间最真挚的情。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们相信明天会更美好,社会会更和谐。
南平红荔观后感 篇四
本片讲述了南平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红荔全心全意为少年犯为家属获得更好的生活做努力的故事。红荔不仅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官,更是一个懂得教育的特殊教育家,她对孩子的细心关注,用心帮助,绝不放手都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
未成年犯是个特殊群体,对于他们应当是教育重于惩戒。对他们不仅评判的是要要尽量轻判,之后更是不能松手对他们得教育。就如同我们看待现在所以的特殊儿童一样,评估鉴定的时候要尽量从好的方面来表现。
对于特殊群体的教育时我们应当融入他们,体会他们得生活与状态,而不是以一种高于他们的'视野去看他们,更是要从多种角度去帮助他们。
社会角度。特殊群体往往是不被理解和排斥的,大部分的人会以有色眼睛看待他们。社会不愿意接受这部分孩子,孩子又害怕被拒绝,这让特殊儿童和这社会形成了一种矛盾,而我们特殊教师以及相关的专业团队的人物就尽量的去化解这种矛盾,帮助特殊群体最好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我们特殊教育的目的不是说像普通教育一样让孩子在学校取得多好的成绩,而是通过在学校的教育训练,帮助孩子打好更好的基础,以便将来在离开学校后能更好的在社会上生活。同时我们应推进包容性社会的建设,构造与特殊群体平等与帮助的社会文化。
学校角度。如同影片里詹红荔说的一样“案件了解,但我们的任务却并没有结束??更重要的是当这些孩子出狱后如何让他们融入这个社会。”,特殊学校和我们每一个特教老师的任务应当不仅仅只限于特殊儿童在校期间,更应当是在孩子离校后社会生活状况的跟踪、观察与帮助。“我不可能一辈子将他们捧在手里”我们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爱心为他们搭起一座桥,更好的链接未来的社会。
家庭角度。每一个父母都是最疼爱自己的孩子的,特殊儿童的家长也不例外。而且特殊儿童的家长往往会更关注着急自己的孩子,但这种关注到后来却可能会变得无力。就如影片中李成龙的案例体现的一样,“我常会遇到这样的母亲,百般无奈之后,她们会在孩子面前妥协、容忍、放弃??”。这其实我们在教育特殊儿童的时候也要注意对特殊儿童家长的教育,给他们信心,指导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毕竟在孩子的一辈子里在家里的时间才是最多的,父母的教育也是最重要的。
特殊个体的角度。每一个孩子都是可塑的,孩子生来并没有错,他们都有改变自己,渴望得到爱,渴望融入这个社会的愿望。从影片中又体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特殊儿童毕业进入社会后,标签问题对他们的伤害。这歧视了我们在教育同时要注意孩子隐私的保护,同时也要呼吁改变社会环境对特殊群体的歧视。影片中,方超最终受不了社会的歧视与固定式的认识,最终跳楼亲生。这种现象是否也存在我们未来的教育对象中呢?我们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
南平红荔观后感 篇五
“为法官者,应当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观看电影《南平红荔》后,詹红荔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
詹红荔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倾心挽救失足少年,用自己的职业维护着一方少年的心灵净土,展现了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貌。影片故事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无情,人有情的大爱涵义。
开庭前,詹红荔总是认真细致地了解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法庭上,詹红荔情理结合,运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独特的工作艺术,感化失足少年;法庭下,她主动关心在监所的未成年犯,并把这份关怀与帮助延伸到刑后回归社会的他们身上。她及时挽救了一批迷途少年,用“母亲”的温暖与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她组建“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与快乐,重塑新生活的希望。
影片中使我最震撼的是方超。方超出狱后,经过詹红荔的劝说,他决心重新做人。当他在饭店打工被冤枉,拿了顾客的手机时,任凭他怎么解释,没人相信,只是因为他曾经偷窃入狱。一气之下,方超决定去福建,他觉得离开了这个地方,就不会一直戴着偷窃的帽子,他信心满满的跟“詹妈妈”说他一定会干出一份事业的,“詹妈妈”十分支持他。而当詹红荔再次接到方超的电话时,他已经站在了16层楼的楼顶,脸上没有了往日的笑容与信心,取而代之的是绝望和凄凉。他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方超说出这句话后詹红荔震惊了,她驾驶着车在高速路上疾驰,最终慢慢地停下了,她想和时间赛跑,想抓紧时间挽留住那个鲜活的生命,但是她的爱心只是根纤细的线,终究比不过社会这把锋利的大锯。那样鲜红的生命,那样花季的少年,最终没能打败社会的势力与无情。从十六楼上跳下去的方超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会告诉我们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会了,而社会却又不认账了?
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詹红荔只是众多法官中的一个,相信有很多像詹红荔一样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法官,希望你们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为有你们,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