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800字(优质6篇)

时间:2017-06-06 07:17: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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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 篇一:《红楼梦》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以细腻的文字描绘了一个宏大的家族,展现出了人性的复杂与深刻。每次翻开这本书,都仿佛进入了一个独特的世界,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首先,我被《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和命运轨迹,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多样性。贾宝玉是一个纯真而敏感的少年,他对美的追求让我感动;林黛玉是一个独立而坚强的女子,她的悲剧遭遇让我心痛;王熙凤是一个聪明而机智的女人,她的权谋手段让我叹为观止。他们的形象栩栩如生,让我仿佛与他们一同生活在红楼之中。

其次,我被《红楼梦》中的情节所折服。小说以贾宝玉的成长为主线,穿插了许多家族内外的纷争和爱情故事。这些情节错综复杂,引人入胜。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贾宝玉与黛玉之间的情感纠葛,让我为他们的爱情故事而感到心痛;作者以巧妙的安排展示了贾府的衰败与兴盛,让我为家族的命运而感到唏嘘。每一个情节都让我产生了共鸣,让我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最后,我被《红楼梦》中的意境所感染。小说中融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给人以美的享受。作者通过诗词的描绘,将一些情感和意境表达得淋漓尽致。例如,黛玉的《葬花吟》将她内心的孤独和苦闷表达得淋漓尽致,让我为之动容;贾宝玉的《金陵怀古》将他对故乡的思念和对历史的追忆表达得深情款款,让我为之陶醉。这些诗词歌赋不仅增加了小说的艺术魅力,也让我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红楼梦》是一本令人陶醉的小说。它的艺术魅力使我无法忘怀,深深地影响了我的思想和情感。每次读完这本书,我总能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让我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眼前的一切。我相信,《红楼梦》将永远是一本经典之作,陪伴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

读后感800字 篇二:《活着》引发的思考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小说。这本书通过一个农民的生活经历,揭示了人类的悲欢离合和生死循环。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对人生的思考。

首先,我被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所感动。福贵是一个平凡的农民,他的一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和不幸。他失去了父母、妻子和儿女,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和政治运动的残酷。然而,他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乐观的态度。他用自己的勤劳和善良,守护着家族的传统和尊严。他的坚韧和乐观给予了我巨大的力量和启示,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和坚持的重要。

其次,我被小说中的历史背景所触动。小说以中国近现代的历史为背景,通过福贵的生活经历,展现了那个时代的悲惨和荒诞。作者通过描写战争、政治运动和自然灾害等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历史对个人命运的影响。同时,这也让我反思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退步,思考了人类的命运和自由。

最后,我被小说中的人性描写所触动。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鲜明而真实,他们的言行举止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矛盾。例如,福贵的女儿小福子在贫困之中还能保持善良和纯真,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而福贵的儿子杨树才的冷酷和残忍,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这些人物形象的塑造让我思考了人性的本质和社会的道德。

总之,《活着》是一本令人深思的小说。它通过一个农民的生活经历,引发了我对人生、历史和人性的思考。它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宝贵和坚持的重要,也让我思考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退步。我相信,《活着》将永远是一本值得阅读和思考的经典之作,它将陪伴着我一直走下去。

读后感800字 篇三

  在诗歌课堂这样的栏目里为下一代讲讲现代诗歌,这当然是件极有意义的事,尤其编辑特告最好在中学教材所选作品内作评,其本意自然是为了切合孩子们的诗歌教育实际,我亦觉得颇为中肯而欣然领命。然而,当我遍寻了当下最为权威、使用也最为广泛的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全套教材后,我还是感到了些许无奈与为难。作为一个在中学和大学的课堂里讲了近二十年中文课程的教师,虽然我本人对国内现代诗歌教育的种种偏颇与失误早已有切实经验和足够认识,但时至今日几经改革后的“实验”教科书在现代诗歌篇幅上的匮乏、内空上的肤浅与课堂研讨环节设计上的平庸,仍然让我深感震惊和不安。出于对孩子们和对诗歌的责任,我不得不把绝大多数作品直接略过了,这里仅仅(艰难地)选出一首外国

诗歌作为今天讲评的对象,这就是美国诗人兰斯顿·休斯的《黑人谈河流》。

  《黑人谈河流》既是一首可以被归入爱国主义正统题材范畴的诗歌,同时也是这类题材中不多见的能够折射出现代诗歌某些特性的作品。事实上它的确被编入了“爱国思乡”那个单元里,诗歌中对美国的母亲河——密西西比河的由衷赞美(当然也延伸到了对所有孕育了黑人文明的其它几条大河如幼发拉底河、刚果河和尼罗河的亲切呼唤上),以及写到林肯去新奥尔良而隐含了对美国历史进程与社会进步的深沉慨叹,等等,都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国、对黑人乃至对全人类的真切热爱。这一点,也就是此诗的所谓思想内容方面,但凡有着爱国情操或民族情节的读者都应该容易理解,而且也大概是中学老师们的讲解重点,故此我就不再赘论了。我感兴趣的是此诗能够体现出的现代诗性的那些成分,它们虽然微小然而可贵,尤其是与同类作品进行对比的时候。

  要知道这首诗其实是休斯的处女作,是他十八岁时路经密西西比河时的偶感之作,正是这偶发之笔却成了后来的经典名篇,成为美国现代黑人诗歌的一个典范。客观地说,做到这一点,只靠澎湃如潮的爱国激情或民族豪迈感是远远不够的。我想说的是,一首诗首先必须是一首诗,然后才是它写了什么——实际上,也才能够真正写出什么;那些表面上看似一样的内容可以写成诗,也可以用日常语言说出来,但无论如何,无论后者的形式被修葺得多么像诗,也请不要冠以诗名,请不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这就是诗,或者,这才是好诗。那么,这首《黑人谈河流》中的现代诗歌成份到底是什么呢?它们所产生、所寓托的精神性的纯度与深度,到底与用白话来说出、或者用低级的“诗”的形式来表达的效果有什么不同呢?

读后感800字 篇四

  当然,类如意象、比喻、拟人、排比和反复的用法在诗中是较为明显的,它们的共同作用就是大大增强了抒情力度和情感强度,大大扩展了诗意的时空坐标,把黑人的苦难历程与坚强步伐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些修辞或表达手法无论在传统诗歌还是在现代诗歌当中都随处可见,虽然具体到本诗的情形,像灵魂变成河流、人类血管中流动的血液、河水催我入眠、我在河畔建造金字塔、密西西比河的浑浊胸膛等等抽象意象和混合诗意已经和标准的传统诗歌拉开了距离。而我真正想要强调的,则是此诗中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诗意上的互文性和诗感上的散漫气质。

  不知是因为少年休斯对黑人命运的透彻感悟,还是由于诗歌天才与生俱来的创造禀赋,《黑人谈河流》中的互文性既简洁清朗,又富有内倾性和延扩力——晨曦中的沐浴、茅舍里的入眠、建造金字塔的诸多影像和(听到)大河之吟、(瞧见)大河之肌成为完美的一体,几条河流成为一条河流,那就是黑人的生生不息的文明之河,那就是永恒流动的像河流一般深邃的黑人的灵魂。这样,通过几个看似孤立的抽象意象和隐喻成份,诗人把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的黑人历史汇入了一条河流,诗人自己也与他的民族融会为一体,成就了诗中的那个“了解河流”的大大的“我”。这里,互文性成为一个潜藏在字里行间的隐性纽带,它既存在于单个的意象里,又存在于宏阔的情思中,它既是文化和历史的,又是政治和社会的。

  另外,全诗语调的平和、节奏的舒缓、意象的简洁大气和措辞的不温不火,都有意无意呈现了一种散漫而庄严的智性,这种智性效果把诗歌的内在肌质与外在语感合而为一了。休斯的这首诗初步具有了这种散漫气质,那其实是现代诗歌在发展了许多年之后才在个别作品中达到的一种境界。对此,如果我们去读一读休斯的原文,可能会更加实在地体会到。

  但是,并不是说这首作品是足够精致和深刻的,事实上我个人认为这首诗写得并不完整,如果以一个较高的标准来衡量,它在许多地方本来还可以加以改进。诗人始终基于抒情传统,未能在现代诗歌的智性表达上再进一步,这也是休斯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一个民族诗人的原因。而不管怎样,在今天的中学教材里能够出现这样一首编者未必在意的初具现代气质的诗歌,终归可使我们收获聊胜于无的欣慰。

读后感800字 篇五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读后感800字 篇六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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