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教师代考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时间:2013-06-09 03:17:1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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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江都一男子汤某雇用大学女教师章某替女朋友考研,仅开考10分钟,开发区民警就将汤某等人抓获。昨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广陵法院当庭一审判决被告人汤某、章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并缓刑一年。因考试作弊被判刑,这在扬州尚属首例。

  男子为女友铤而走险

  2007年年初,24岁的汤某为了帮女友小月(另案处理)通过国家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在网上寻找*“枪手”,为此认识了在广州某学院任教的24岁女孩章某。同年10月,汤某和小月在上海与章某会面,“你长得真像我女朋友小月,英语这么棒,*这事准成。”

  2007年12月,汤某和章某最后

“拍板”*一事,并到杭州花3000多元购买了纽扣式摄像头、隐形耳机、对讲机、无线电发射及传输装置,用于在考试过程中“沟通”。在杭州,汤某还雇用了3名高校教师,分别帮女友*政治、数学及专业课。

  开考十分钟“栽”了

  2008年1月19日,国家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政治科目开考,章某拿着小月的身份证、准考证走进考场,衣服上装有摄像头,背上夹着发射器,耳朵里藏着隐形耳机……可谓是“全副武装”。

  当日8:30,章某在考场内拍摄考题传送给汤某,躲在砚池小区的汤某通过安装在汽车上的接收器,将考题输入笔记本电脑,小月用汽车载着专门负责做政治题的刘某、陈某等人赶来。

  开考不到5分钟,负责在该考点监测的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就查到从汤某轿车内传出的可疑电磁信号。10分钟后,开发区警方将汤某当场抓获,小月等人也陆续落网。为了不惊动其他考生,民警等到第一场考试结束后才出现在章某面前。

  女“枪手”痛哭忏悔

  在庭审中,章某数次失声痛哭,她在陈述中表示,从小学开始自己就是学校的优等生,由于家境贫寒,在金钱面前一时误入歧途,请法庭再给自己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经审理,法院认为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在考试结束前系国家机密级资料,两被告以非法手段获取国家秘密,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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