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篇一:了解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性
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融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签订一份合适的融资租赁合同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租赁合同中的关键要素,以及如何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一、租赁合同的要素
1. 租赁物:租赁物是指出租人将其所有权归还给承租人的资产,通常是设备、机器或车辆等。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物的描述和规格,以及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等要求。
2. 租金:租金是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通常以每月或每季度支付。租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包括租金的起止日期、递增方式、支付方式等。
3. 租期:租期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即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段。租期的长短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租赁物的使用寿命来确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 保证金:保证金是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出租人的一笔金额,作为租赁物的抵押或保证。保证金的金额和使用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保障出租人的权益。
二、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 合同的明确性: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要素需要清晰明确,避免模糊和歧义。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等。
2. 法律合规性:融资租赁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应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和法律风险。
3. 保密性和保护性:合同中需要包括保密条款和保护条款,确保双方商业机密和商业利益的保护。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
4. 签订和交付: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在合同生效前进行交付和确认。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和同意合同内容。
总之,融资租赁合同是企业进行商业融资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租赁双方权益和减少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当全面了解合同要素,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利益。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篇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利与弊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融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既有利处,又存在一些弊端。本文将探讨融资租赁合同的优势和劣势,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与选择。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优势
1. 资金流动性: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了一种快速获得资金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取所需设备或资产,而无需一次性支付高昂的购买费用。这对于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现金流管理具有积极的影响。
2. 税务优势: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安排,租金支付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这对于企业的税务优化和财务规划有着积极的影响。
3. 更新换代: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具有较短的租期,这使得企业可以在租期结束后选择更新更先进的设备或资产。这有助于企业保持竞争力和提高生产效率。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劣势
1. 高总成本:与购买相比,融资租赁合同的总成本通常较高。租金支付加上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使得企业在长期租赁过程中可能支付更多的费用。
2. 限制性: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对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设备或资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对于企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有一定的限制。
3. 无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无法拥有租赁物。这对于企业未来的使用和处置可能带来一些不便和风险。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劣势,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和需求。合理的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流动性和税务优势,但也需要注意总成本和使用限制等问题。企业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仔细评估和比较各种方案,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篇三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的房屋所有权无权利瑕疵。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安徽合肥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是合同约定由甲方修缮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否则造成财产损失或是人身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恢复原状或承担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中途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房屋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占用费用。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3、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