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优选6篇)

时间:2019-01-05 06:22: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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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 篇一

房租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在签订房租租赁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明确房屋租赁的各项条件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份有效的房租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点:

1. 合同双方的信息:合同应明确标明房东和租户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2. 房屋的描述:合同应清楚地描述房屋的地址、类型、面积、房间数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租户了解租赁的房屋情况。

3. 租金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日期,以便租户按时支付租金,房东也能够准确地收取租金。

4. 租赁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及是否可以续租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这样可以避免租户在合同期满后无法继续居住或提前解除合同时面临的困扰。

5. 押金和退还: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需要支付的押金金额,以及在合同期满后如何退还押金的条件和流程。这样可以确保租户在退房时能够顺利地收回押金。

6. 房屋维修和损坏:合同应明确规定谁负责房屋的维修和保养责任,以及租户在居住期间如何处理可能出现的损坏或维修问题。

7.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和房东在合同期间违反合同条款的责任和后果,以确保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8. 其他条款:合同还可以包含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条款,如房屋使用规则、停车位安排、物业管理等。

签订房租租赁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双方应及时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房租租赁合同 篇二

房租租赁合同是租赁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件,它确保了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规范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房租租赁合同中,有一些关键条款需要双方特别注意:

1. 租金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房东应提供租金收据,租户应按时支付租金,并保留相关支付凭证。

2. 租赁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如果双方希望继续租赁,需要在合同到期前沟通并签署新合同。

3. 押金和退还: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需要支付的押金金额,并规定在合同期满后如何退还押金。退还押金时,房东应对房屋进行检查,如无损坏和违约情况,应及时返还全额押金。

4. 房屋的使用和维护: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对房屋的使用规则和维护责任。租户应保持房屋的清洁和整洁,并按时缴纳相关公用事业费用。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和房东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后果。例如,如果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损坏房屋,房东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

6.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发生重大违约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签订房租租赁合同是保障房东和租户权益的重要步骤。租户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应及时与房东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房租租赁合同 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优先权包括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要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所谓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原租赁期间届满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于他人承租房屋的权利。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无须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优先购买权发生的前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

  (2)出租人的通知义务。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

  (3)优先购买权发生的要件。承租人仅仅是在同等条件之下才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

  (4)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仅仅明确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对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没有加以明确。我们认为,优先承租权在司法实践中也应当得到承认。原因在于: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价值取向在于保护承租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那么在涉及承租人基本生存权的保护之时,法律就应当继续贯彻这一立法价值取向,承认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房租租赁合同 篇四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气 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定: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租租赁合同 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洗车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洗车房经营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洗车房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洗车房面积120平方米位于清原客运站院内西侧(西大门)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洗车房租赁期共三年。自20_年月日起至20_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洗车房仅作为经营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洗车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及其它费用支付方式

  1、该洗车房第一年年租金为12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二年年租金为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为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2、洗车房租金支付方式如下:自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120_元(大写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并同时交纳抵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待合同到期后,洗车房验收完毕返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一次租金,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交纳。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交纳。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卫生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金额按乙方实际使用水表数、电表数和自来水、电业部门规定价格计费,每月30日前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室内相连设施的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的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按照清原县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和劝告。

  4、乙方在使用期间,车内及棚内严禁吸烟,不得放贵重物品,应保管好自己在洗车房内的所有物品,如发生丢失、偷盗、抢劫、火灾等其它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洗车房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洗车房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置对洗车房有影响的设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应保持原样无偿留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洗车房或所提供洗车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洗车房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洗车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洗车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洗车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洗车房结构。

  (3)损坏承租洗车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洗车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洗车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7)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在履行合同中因上客运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执行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洗车房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洗车房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洗车房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要进行赔偿。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

  3、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洗车房,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洗车房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洗车房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洗车房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5、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8、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车辆辽D06888、辽D62589、辽D62595、辽D62590每月义务清洗次,并达到乙方经营时清洁车辆的标准。

  2、承租期内。每天乙方需尊守时间。每日5.30分前清理好洗车房,以做为甲方两辆车车库存使用,保证甲方车辆在5.30分进库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租租赁合同 篇六

  签订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住房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 乙方承租 仅作住房使用。

  二、xx年住房租赁合同租期 ,自 起至 止。

  三、月租按 计收,( 元/月),年租金 元。

  四、xx年住房租赁合同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 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 元/度,水费 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 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合同范本《住房租赁合同》。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 ,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使用甲方物品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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