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精彩3篇】

时间:2012-07-07 04:12: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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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篇一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存在不交社保的情况,给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面对这种情况,职工是否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而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单位不交社保显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之一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位不交社保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对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之一是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单位不交社保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之一,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如果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职工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阻力。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单位的监管,确保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保护职工的权益。

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篇二

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实际情况出发,探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行性。

首先,单位不交社保给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社保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不交社保等于是剥夺了职工的社会保障。如果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交社保的行为,并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并对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协助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单位不交社保可能会导致劳动关系的恶化。如果单位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选择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单位拒绝协商,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这个过程中,职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最终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面临一段时间的经济压力。因为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将失去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职工应该提前做好经济准备,确保自己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生活稳定。

总的来说,单位不交社保给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职工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寻求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单位的监管,确保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保护职工的权益。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篇三

关于单位不交社保的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不交社保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仿佛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在企业和员工中激起层层波澜。一些企业领导因误解、误读新法而忧心忡忡,劳动者对自己的合同和权益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焦虑。为解决读者们的诸多疑虑,本报特开设答疑热线,读者如有疑问、建议、投诉,可拨打本报热线66538155告诉我们,我们将请有关专家为您答疑解惑。单位要我们重签合同合法吗

  陈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劳动合同法》马上要实施了,但是现在单位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要求我们终止现有合同后和劳务公司签定合同,这样合法吗

  专家指导: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严格依照现行的《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发生一些突击性的裁减人员的做法,有些是不妥当的,比如解雇那些从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作,中断他们的劳动关系;有些是比较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还有的是没有到期,就劝员工自动辞职,把以前的工龄归零。对照现在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是规模性裁员,就应当依照《劳动法》关于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工会发现有不妥当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该予以纠正。劳动者本人如果认为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寻求司法救济,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出现的这些情况有些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些是对《劳动合同法》中比如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农民工的利益将如何保证

  农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体是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将如何保证农民工的利益

  专家指导: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劳动法》有了很大的扩大,包括了所有的单位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受本法调整。农民工虽然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但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中的一部分。农民工的一些权益问题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

  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厂等单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公司黄先生:在公司上班4个月了,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待遇约定也不明确,怎么办

  专家指导: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此种情形将有明确法律可依,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劳动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新法,用人单位未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为职工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保安公司陈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单位没给购买过社保,能解除劳动合同吗专家指导: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不能成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陈先生:自己一直与单位一年一签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将续签第三次合同,到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

  》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要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此前续签的次数不算。

  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

  市民何先生:现在与单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单位在20xx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要分段计算

  专家指导: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应当分段计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计算按当时规定执行,20xx年1月1日之后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执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签定合同,不签的这几个月有没有经济补偿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因没订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解雇了这个员工,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到解雇时,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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