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篇一
采购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在商业活动中,采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还能够保证买方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相应的付款方式。
一份完整的采购合同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包括规格、品牌、数量等;价格和付款方式,包括货款总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交货日期和方式,包括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质量和包装要求,包括质量标准、检验方式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交易的各个方面都有清晰的认识。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审阅,并在有疑问或异议的地方进行商讨和修改。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能正式签署合同。
一旦采购合同签署完毕,双方就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供应商应按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确保其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买方的要求。买方则应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相应的付款方式,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收到款项。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解决争议。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总之,采购合同对于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还能够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双方应重视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
采购合同 篇二
采购合同是现代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益和义务,促进了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在采购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了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和付款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份好的采购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合同的内容应明确、详细,确保买卖双方对交易的各个方面都有清晰的认识。商品或服务的规格、品牌、数量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其次,合同应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避免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再次,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最后,合同应具备可变性和灵活性,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方式,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变化的市场需求。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交易的各个方面都有清晰的认识。双方应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审阅,并在有疑问或异议的地方进行商讨和修改。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能正式签署合同。
一旦采购合同签署完毕,双方就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供应商应按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确保其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买方的要求。买方则应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相应的付款方式,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收到款项。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手段解决争议。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总之,采购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益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促进了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采购活动时,买卖双方应重视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
采购合同 篇三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425硅酸盐散装水泥 ( 海螺牌白马山水泥 )
技术指标:符合国标4.25号水泥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供应水泥一个月。
三、数量:
每月约 500 吨,乙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需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五、取样、化验及计量:
1、取样:交货后甲方在乙方司机见证下取样。
2、化验:以甲方化验室检验结果为准。
3、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为准,如有误差,须双方协商解决。
六、价格:
采购单价的确定:为海螺水泥厂出厂单价+运费29 元/吨(包含税),如水泥出厂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海螺水泥厂书面调价通知,双方协商确定。
七、结算和付款:
1、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于次月23~30日核对实际过磅数,根据每车检测结果计算总货款。
2、每月10日前付上批次货款不少于60%。
3、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由国税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八、货物运输:
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倘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它约定:
1、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区,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货,不向乙方及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版本号:A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三条:交货地点:厦门市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15107—20xx《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六条:责任条款: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甲方为“”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2、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税号: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账号:
税号:
开户行:
日期:
采购合同 篇五
1、双方当事人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2、由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汽车产品,协商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3、验收标准交车地点:按厂方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验收。 交车地点:
4、结算方式及期限:
5、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需方自提。
6、违约及解决方式: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仲裁。.
7、其他约定事项:厂方对改装部分“三包”一年,售后服务凭电话或传真联系,安排“三包”服务人员24-48小时到位。终身售后服务。底盘部分由当地中国重汽斯太尔技术服务站负责维修保养。
8、本合同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珠宝、黄金制品等货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甲方从乙方处采购的货物为珠宝、黄金制品,货物详情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附件一《订单》为准。
二、《订单》
2.1 甲方具体每次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编号、品名、型号、单价、税额、总金额等,以具体的《订单》为准。当《订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订单》上约定的货物明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及时交付货物。若因故需要提前或延后交货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三、陈述与保证
乙方同意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3.1 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且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义务、法律法规等。
3.2 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存在针对或危及甲乙方的,将对本协议项下甲方权利构成影响的索赔、留置或诉讼。
3.3 货物不存在设计上、材料上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符合本协议的保证、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等。
四、包装和标记
4.1 乙方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如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均是原厂正规标准包装。
4.2 甲方对货物的包装有任何其他附加要求的,乙方必须全面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4.3 每件货物必须配备证书?
4.4 货物质量标准:
五、价格及结算
5.1 合同单价及总价是货物的固定不变的含税价格。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收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及总价中;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款项。
5.2 甲方应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以银行三个月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正式发票,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5.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 乙方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确认是否收到变更通知。银行账户变更自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后生效,在生效日之前,甲方仍应将本协议下的款项支付至原来的银行账户,由此带来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六、货物的交付和验收
6.1 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时,双方应共同检查包装、外观、数量等货物外在表现。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在表现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货物外在表现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内在品质/质量的认可,亦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2 乙方更换的货物经甲方外在表现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接收货物。若再检验不合格的,甲方将一律予以退货,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6.3 货物在甲方检验时被确定批量不合格的(不合格率大于%的,视为批量不合格,而无论是货物外在形式不合格还是内在品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回该批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6.4 若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的,双方同意地处深圳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为货物质量唯一检测机构,双方认可该中心的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送检方先行垫付,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有责任方承担。
七、风险转移和保险
7.1 在货物实际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前,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将承担其所交付的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交付前的所有运输、保险等费用。
7.2 在甲方接收货物后,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然而若因货物包装或质量问题引起的毁损灭失风险则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时,若甲方查出乙方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关联公司间报价应申明)、故意低价中标后恶意涨价、围标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当期招标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下游客户或消费者的赔偿、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等(以下简称所有损失)。
8.2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因换货导致的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的交货日期三十日仍无法交货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逾期货物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3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批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总价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4 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
如果一方因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执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证明。同时,该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迟延。不可抗力发生时,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如果该方违约行为在先,则该方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为由而要求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廉洁自律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廉洁自律条款:
10.1在招标、投标、议价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流程规范执行。
10.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工作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信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或安排另一方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娱乐消费,或为另一方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安排工作等等。
10.3 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另一方有权立即停止与该方的合作,取消所有未执行完的订单。同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双方已合作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解释。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2.1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任何第三者。
12.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12.3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裁判机构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且这种无效或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任何被裁定为仅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
12.4一方免于追究另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不得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不予追究。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条款责任追究的一次放弃并不意味着放弃追究另一方其后违反该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
12.5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而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2.6本合同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框架性基础协议。本合同的签订不得视为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最低采购量、或乙方为甲方独家供应商等任何承诺或保证。
12.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