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审计报告(精彩4篇)

时间:2019-07-03 09:15: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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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审计报告 篇一

净资产审计报告是指对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的报告。净资产是指企业或机构所有者权益的余额,是企业或机构的净值。净资产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对企业或机构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后所做出的结论和意见,旨在为用户提供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的保证。

净资产审计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对象:指明被审计的企业或机构的名称和审计年度。

2.审计目的和范围:明确审计的目的和范围,即审计师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审计范围和目标。

3.审计方法和程序:说明审计师采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包括对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的审查、内部控制的评估、财务数据的抽样检查等。

4.审计发现和意见:列出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审计师的责任和独立性:说明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以及审计师独立性的保证措施。

6.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意见:总结审计师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审计结果,并给出审计师的结论和意见。

净资产审计报告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提供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增强用户对企业或机构财务状况的信心。

2.发现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中的问题和风险,帮助用户了解企业或机构的真实经营状况。

3.评估企业或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供对企业或机构内部控制的建议和改进方向。

4.为企业或机构的所有者、管理层、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5.提供给监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等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总之,净资产审计报告是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具有重要作用。企业或机构应积极配合审计师的工作,确保净资产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从而保障企业或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发展。

净资产审计报告 篇二

净资产审计报告是一份对企业或机构的净资产进行审计的报告,旨在为用户提供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净资产是企业或机构所有者权益的余额,是企业或机构的净值。

净资产审计报告通常由审计师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对象:指明被审计的企业或机构的名称和审计年度。

2.审计目的和范围:明确审计的目的和范围,即审计师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审计范围和目标。

3.审计方法和程序:说明审计师采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包括对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的审查、内部控制的评估、财务数据的抽样检查等。

4.审计发现和意见:列出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审计师的责任和独立性:说明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以及审计师独立性的保证措施。

6.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意见:总结审计师对企业或机构净资产的审计结果,并给出审计师的结论和意见。

净资产审计报告的编制需要审计师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对被审计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全面的审计。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审计准则,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净资产审计报告对于企业或机构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净资产审计报告提供了对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增强了用户对企业或机构财务状况的信心。其次,净资产审计报告可以发现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中的问题和风险,帮助用户了解企业或机构的真实经营状况。最后,净资产审计报告为企业或机构的所有者、管理层、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总之,净资产审计报告是保障企业或机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工具。它对于企业或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企业或机构应积极配合审计师的工作,确保净资产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从而为企业或机构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净资产审计报告 篇三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截至X年X月X日止净资产的财务报表,包括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X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表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已审计完毕,情况报告如下:

  三、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国有资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作作、集体、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私营、个体等),成立年月,工商登记注册号、主要投资者、实收资本、法人代表、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子分公司情况),所执行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财税隶属关系、上年度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以及反映企业特点或与本次审计相关的重要情况。

  四、审计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审计的范围

  1、母公司

  2、子公司

  (二)审计的重点

  企业在一定时点的资产、负债的真实状况以及损益审计调整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审计的方式:就地审计或送达审计。

  五、应予调整的事项

  (一)涉及税收的调整事项

  (二)损益类调整事项

  (三)不涉及损益的重分类事项

  (四)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

  (上述调整事项应逐一列出内容,金额和调整分录)

  以上调整共应增(减)利润(轧抵后净额)X元。

  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审计

  1、资产的审计

  逐个科目说明。

  2、负债的审计

  逐个科目说明。

  3、所有者权益的审计

  逐个科目说明。

  4、损益情况的审计

  逐个科目说明。

  七、净资产鉴证

  审计前:企业资产总额为 元

  负债总额为 元

  净资产为 元

  经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为 元

  负债总额为 元

  净资产为 元

  如考虑潜盈、潜亏和不实资产因素,则净资产应为X元。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之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任会计师 潘久文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年×月×日

净资产审计报告 篇四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旅游”)拟收购的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水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以下简称“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及其附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是环城水系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桂林旅游2010年2月28日的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审计报告仅供桂林旅游收购环城水系公司相关资产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件:1、拟收购环城水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主体的模拟资产负债表 2、拟收购环城水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主体的模拟附注 3、拟收购环城水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清单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炜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雷超

  2010年3月31日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

  模 拟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附注 四(1、)

  四(2、)四(3、)

  四(4、)四(5、)

  四(6、)

  四(7、)

  500,273,736.06685,587,869.02

  518,927,711.00700,656,749.55

  316,192,521.38

  320,716,100.00

  184,081,214.68

  198,211,611.00

  185,314,132.96

  181,729,038.55

  2,123,948.07180,188,049.83

  2,399,695.15175,388,609.12

  59,524.08756,156.68

  76,533.921,360,221.00

  2,186,454.30

  2,503,979.36

  2010年2月28日

  2009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罗桂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桂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瑾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资产主体 模 拟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0年2月28日 2009年3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四(8、)594,897.562,772,014.24预收款项 四(9、)7,334,752.123,335,204.52应付职工薪酬 四(10、)1,219,874.911,119,919.76应交税费 四(11、)-396,828.89-77,289.92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四(12、)77,459,580.1676,570,068.6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6,212,275.8683,719,917.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86,212,275.8683,719,917.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13、)599,375,593.16616,936,832.26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9,375,593.16616,936,832.2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5,587,869.02700,656,749.55法定代表人:罗桂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桂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瑾

  拟收购经营性净资产明细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简介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旅游”)拟收购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水系公司”)拥有的经营性净资产(以下简称“拟收购净资产”)。

  1. 被收购方公司简介

  环城水系公司系由桂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桂林市土地管理局、桂林市财政局拨款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已于1998年12月21日领取了(企)450300110226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漓江、桃花江及榕湖、杉湖、桂湖、铁佛塘的建设工程及开发、水上旅游业务。

  2. 拟收购净资产情况

  桂林旅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和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安排,以及桂林旅游与环城水系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合同书》,桂林旅游拟向环城水系公司收购其整体经营性净资产(含下属公司股权),同时承继福隆园房地产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整体收购“两江四湖”环城水系项目的旅游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之目的。桂林旅游具体拟收购的经营性净资产(以下简称“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范围主要包括:

  1、与旅游业务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 (1)直属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2)水上游乐分公司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3)所属印刷厂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4)全资子公司桂林市木龙湖不夜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5)全资子公司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桃花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环城水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两江四湖引水渠道管理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6)环城水系特许专营权。

  2、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

  (1)全资子公司桂林市环城水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经营性净资产; (2)“福隆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环城水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的财务状况。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证监发[2006]136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报表调整。本模拟报告所载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2月28日之财务信息已按证监发[2006]136号文规定的原则确定, 相关资产交割认定价值以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09)第69号评估报告为基础。

  3、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度,即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以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6、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分类: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贷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A、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B、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C、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D、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期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

  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A、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

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坏账的确认标准:凡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的应收款项。

  (2)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合理的估计。

  (4)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及个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余额百分比法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6%计提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分为开发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计量: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A、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A、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B、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经济使用年限扣除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率3%或5%)计提折旧。但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建筑物 机械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5)固定资产减值的处理:

  年末公司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0、无形资产的核算 (1)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A、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B、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C、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期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资产主体”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主要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及年限如下:

  11

  项 目

  木龙湖景区土地使用权 两江四湖特许专营权

  (3)无形资产减值的处理

  使用年限(年)摊销年限(年) 摊销方法

  直线法 直线法

  年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计价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12

  (2)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确认:

  A、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B、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采用权益法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C、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A、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公司期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B、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年末按单个投资项目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三、税项

  1、流转税及其他附税:均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并由税务部门核定计缴,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 种 营业税 城建税

  税率(%)

  5 7

  应纳流转税额

  计税依据

  水上游船收入、木龙湖景区门票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

  13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防洪费

  2、所得税

  3 1 0.1

  应纳流转税额 应纳流转税额 营业收入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中从事旅游资源开发主业的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国发〔2007〕39号文《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拟收购的环城水系经营性净资产主体”中从事房地产主业及其他主业的企业法定所得税率为25%。

  四、拟收购净资产明细表项目注释

  除特别注明外,明细表项目注释期初指2009年3月31日,期末指2010年2月28日。 1、货币资金 项 目 现金 银行存款 合 计

  2、应收账款 项 目 应收账款 合 计

  3、预付款项 项 目 预付款项 合 计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注:期末预付临桂银谷公司苗木培植款600,000.00元。

  14

  4、其他应收款 项 目 应收款项 合 计

  5、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原材料 周转材料 开发商品 开发成本 合 计

  期末数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额

  期初数

  跌价准备

  期末数

  期初数

  注:其中福隆园项目开发成本期初为166,741,193.72元,期末为168,020,720.97元。

  6、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类 别

  一、原价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二、累计折旧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198,211,611.00124,465,720.0072,566,491.00期初数 270,787,244.00149,422,580.00118,812,164.001,542,300.001,010,200.0072,575,633.0024,956,860.0046,245,673.00713,400.00659,700.00

  14,416,096.32285,700.00本期增加 285,700.00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9,563,101.8355,742,811.87899,011.13786,804.49

  15

  类 别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期初数 828,900.00350,500.0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注:期末不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之情形。

  7、无形资产

  类 别

  木龙湖景区土地使用权 两江四湖特许专营权

  合 计

  期初数 201,916,100.00118,800,000.00320,716,100.00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注:期末不存在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之情形。

  8、应付账款

  项 目

  应付账款

  合 计

  9、预收款项

  项 目

  应付账款

  合 计

  期末数

  7,334,752.12 7,334,752.12

  期初数

  3,335,204.52 3,335,204.52

  期末数 594,897.56594,897.56

  期初数 2,772,014.242,772,014.24

  注:其中预收芦笛8-9#楼房预售款为4,525,113.00元、芦笛8-9#楼房办公层预售款为1,500,000.00元、芦笛8-9#楼一层门面预售款1,130,000.00元。

  10、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合 计

  8,253.60347,557.29374,739.351,219,874.91

  143,099.40348,049.92547,368.671,119,919.76

  期末数

  489,324.67

  期初数

  81,401.77

  16

  11、应交税费 税 种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防洪保安费 职工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金

  合 计

  12、其他应付款 项 目 其他应付款 合 计

  期末数 77,459,580.1677,459,580.16

  期初数 期末数 -218,474.58-15,338.17-145,531.66

  983.692,393.52-88,565.575,496.23-4,547.9743,853.9222,901.70-396,828.89

  期初数 11,392.25797.48-63,393.00

  240.221,255.20-46,710.00

  324.657,087.269,142.712,573.31-77,289.92

  注:期末收取桂林市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房地产公司支付的“福隆园”项目开发定金7300万元。

  13、拟收购净资产 项 目 拟收购净资产 合 计

  期末数 599,375,593.16599,375,593.16

  期初数 616,936,832.26616,936,832.26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无

  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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