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摘要:
本篇调研报告以乡镇机构编制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走访和相关数据的搜集与分析,对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乡镇机构编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编制过多、功能重叠、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优化编制结构。
一、引言
乡镇机构编制工作是乡镇政府组织结构的基础,对于乡镇政府的运行和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机构编制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推动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高效化发展。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实地走访和相关数据的搜集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我们对多个乡镇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了各个乡镇的机构设置、编制规模和运行情况。同时,我们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数据,对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三、调研结果
通过实地走访和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乡镇机构编制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 编制过多:部分乡镇存在编制过多的情况,导致机构冗杂、职能重叠,工作效率低下。
2. 职责不清:部分乡镇的机构设置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导致工作流程不畅、责任不明确。
3. 缺乏专业化:部分乡镇的机构编制中缺乏专业化和科学化,导致工作无序和水平不高。
四、改进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
1. 优化编制结构: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适度精简编制,优化编制结构,减少冗余和重复。
2. 明确职责:对乡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进行明确划分,避免职责不清、工作流程不畅的问题。
3. 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高效化发展,为乡镇政府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篇三
关于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镇位于浏阳北区,面积117.4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居), 12539户,人口4.6万。境内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2011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目前,该镇行政在编人员38人,其中党政班子成员10人,占2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3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
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
如在**镇就存在着国土资源所、农电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陆续收归市直管,人权、财权在市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镇行政编制38人,退居二线的就有7人,占18 %。严重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置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镇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乡镇政府是基层政府的一个级次或组成部分,作为联系“三农”最为密切的基层政府,其职能转变,不仅仅是经济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实施的要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将成为新时期基层政府工作的重点。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置。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