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优质3篇】

时间:2017-07-06 08:34: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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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摘要:

本报告旨在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背景和现状进行调研,并结合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本报告总结了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

废旧物资行业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重要的资源循环利用功能。然而,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制约了其健康发展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有必要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二、背景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进行的。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已成为发展的重要方向。废旧物资行业作为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其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促进绿色发展和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三、问题与挑战

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税负过重,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其次,税收政策不够差异化,没有充分考虑废旧物资行业的特殊性,导致行业内部发展不平衡。此外,税收政策对于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循环利用并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制约了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

四、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本报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应减轻废旧物资行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其次,应差异化制定税收政策,根据废旧物资的不同特性和循环利用能力,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应加大对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循环利用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利用。

五、结论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促进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和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通过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废旧物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明.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与发展研究[J]. 环境科学导刊, 2018, 37(12): 12-16.

[2] 张亮.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 环境保护, 2017(04): 34-38.

[3] 王磊.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研究[J]. 环境与发展, 2016(04): 25-28.

(字数:609)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摘要:

本报告旨在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现状和影响进行调研,并结合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本报告总结了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

废旧物资行业作为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环境价值。然而,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因此,有必要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分析

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主要包括资源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然而,由于废旧物资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有税收政策并不能完全适应行业的需求。其效果并不显著,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问题与挑战

当前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税负过重,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其次,税收政策不够差异化,没有充分考虑废旧物资行业的特殊性,导致行业内部发展不平衡。此外,税收政策对于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循环利用并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制约了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

四、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本报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应减轻废旧物资行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其次,应差异化制定税收政策,根据废旧物资的不同特性和循环利用能力,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应加大对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循环利用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利用。

五、结论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促进废旧物资的高效利用和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通过对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促进废旧物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明.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与发展研究[J]. 环境科学导刊, 2018, 37(12): 12-16.

[2] 张亮.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 环境保护, 2017(04): 34-38.

[3] 王磊.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研究[J]. 环境与发展, 2016(04): 25-28.

(字数:611)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篇三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

  废旧物资是指可以利用的、已被废弃的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可重新利用的废旧物资范围越来越广,用途越来越大,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国家于2009年1月1日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与原来的税收政策相比变化非常大,而且基本上是没有过渡甚至不相衔接的。为什么一个行业的税收政策调整频

  率这么快、变化又是这么大,由于每一次税收政策的改变就是一次经济利益的调整,对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利益分配有很大的影响,无疑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出台对税收管理将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思考。本文中,笔者结合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体会,对历年来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粗略盘点,并就政策执行中已见或尚未可见但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期能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的更趋合理与完善提供一定借鉴。

  一、2008年底以前执行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与缺陷

  2008年以前,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实行免税政策,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一个环节的利废企业凭票按照10%抵扣进项税。其中为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定经营企业在购进环节必须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在收购环节按照4%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策与行业特点脱节,没有遵循该行业的经营规律。本来废旧物资从产出到流通、生产再到产出是一个与社会循环同步的闭合链条,但由于地方、企业、部门的利益不同,管理的宽严程度也不一样,有的人为地将其割裂开来,如某地全国有名的废旧金属市场,凡是对外地销售一律不开发票,这样流通链条没有断开但发票没有随之循环,造成下道环节无法入帐,这在废旧物资经营行业属于普遍现象。但税收政策规定必须有发票入帐,如果开具收购发票要缴纳4%增值税,不论流通领域经过多少环节,由于不用开票、就可以少做收入甚至不缴纳税收,应该由前边环节缴纳的税收转嫁到流通领域的最后一个环节。所以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政策与现实脱节影响了税收的严肃性和合理性,给管理最后一道环节(从流通环节进入生产环节)纳税人的税务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2、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以矿粉和废旧物资相比较,二者虽然都是工业原材料,但行业特点是根本不同的。矿粉属于天然状态的资源,没有经过流通和生产领域,其成本仅仅包括开采费用和资源税,在其第一道开采环节不用支付购买矿粉本身的价款,所以矿粉本身含有增值税很少,这也是矿粉经营者税负特高的主要原因;而废旧物资就不一样,它是整个社会循环中的一个链条,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都含有增值税,而且是17%的增值税。但是税收政策只体现了对中间经营企业的照顾,实行免税,而用废企业应该抵扣17%而只能抵扣10%,高征低扣造成了用废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如某企业用废旧金属和成品金属能够生产出同样价格的产品,正是由于考虑到税负的原因,这家企业宁愿购进成品金属而舍弃利用废旧金属进行生产。税收制度不合理制约了企业利废的积极性。

  3、政策注重堵漏轻视疏导,造成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过重,企业负担过重。围绕废旧物资行业国家税收政策从2001年开始已经三次变革,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又配套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前围后堵,能用的方法基本上都用尽了。企业购销必须用台帐记清每天发生的每笔业务,要把销售方的地址、电话、身份证留下来以便税务部门核查,购销要通过银行结算等等;基层要进行大宗货物购进随时到现场查验,每月要进行评估和税负分析,出现问题税管员要承担责任等等;我们的措施要求过高甚至超出了常规,企业被逼进了死角无路可走,敢怒不敢言;基层整天神经紧张怕出问题而被拖的精疲力竭,谈“废”色变,没人愿意分管废旧物资企业。

  二、2009年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特点解读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不再实行免税,和其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按照17%缴纳增值税,利废企业按17%抵扣进项税,实行先征后返,2009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的70%返还,2010年返还50%。

  1、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解脱,风险降低。这是基层人员最大的体会,不用整天担心4%的缴纳问题,不用担心虚开的问题,更不用为了台帐、发票发售等事情而给企业发生争执了,只要开票按17%足额征收就完事大吉了,退税是财政部门的事,因此责任和风险问题也基本解脱了。

  2、利废企业税负大幅下降,成为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新的政策是下道环节凭票按17%抵扣进项税,抵扣率提高7%,这意味着利废企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基本上缴税很少甚至长期无税可缴,有利于调动利废企业用废的积极性。因此新政策对“一对一”企业最划算,利废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3、经营企业资金占用多,退税繁杂,经营受到影响。新的税收政策不会改变行业规律,从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来看,除了最后一道环节必须开票外,前边环节仍将难以取得进项税票,因此也无进项税可抵,这样经营企业必须先垫支17%的税收,按月经营额1000万元计算要先缴170万元的增值税,然后再去财政办理退税,资金占用多而且周转时间长,影响企业经营。虽然从政策角度算帐经营企业是有帐可算的,对方支付17%的增值税,只给国家缴了5.1%,自己多得了相应退税11.9%,而实际不是这样,据说有

的用废大户已经做出反应和对策,取得17%的发票但只支付5.1%的税,其余11.9%部分由经营企业向财政要返还,所以国家给经营者的政策优惠并没有真正完全自己享受,相反由于资金的'问题影响废旧物资中间商的经营。

  4、退税政策给虚开埋下了隐患,给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过去许多虚开案件都是买进项卖销项,得中间2-3%的差额,现在如果利用退税政策,缴5.1%的税不用再买票了,就可以卖票,而且比过去利益空间大的多,风险和麻烦程度却少了许多。因此基层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管理,防止新的虚开动向。

  5、2010年退税的减少对该行业经营影响更大,负担加重。明年退税比例降为50%,也就是实际税负达到8.5%,那么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将更加困难;“一对一”废旧物资经营和利废生产捆绑在一起的企业税收综合负担加重,因为虽然是两个企业但其产品价值却是一次实现的,即使利废企业税收是零,但综合起来8.5%的负担也是非常高的,超过企业正常承受能力;唯有利废大户(如钢铁生产企业)独自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利益。

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调研报告【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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