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国得到广泛推广和实施。为了全面了解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情况,我们在某乡镇进行了一次自查。以下是自查报告的内容。
首先,我们对该乡镇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乡镇的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我们了解到政府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上付出了很多努力。政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召开宣传会议等方式,向村民介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惠政策。不仅如此,政府还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网络渠道向村民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村民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有所了解,并对政府的宣传工作表示满意。
其次,我们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政府提供的数据,该乡镇共有1000户农户符合家电下乡政策的条件。经过核查,我们发现已有800户农户购买了符合政策要求的家电产品,并享受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购买的家电产品主要涵盖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常用家电。另外,政府还对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进行了资金补贴,提高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
最后,我们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效果进行了评估。通过调查和对比数据,我们发现家电下乡政策对乡镇经济和农民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首先,家电下乡政策促进了农村家电市场的繁荣,增加了农民的购买力。其次,家电下乡政策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了乡镇经济的整体实力。此外,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也享受到了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品质。从以上数据和调查结果来看,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通过对某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自查,我们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在该乡镇的宣传工作得到了村民的认可,政策的执行情况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信在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广下,乡镇经济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的生活也将得到更好的改善。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国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施。为了全面了解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情况,我们在某乡镇进行了一次自查。以下是自查报告的内容。
首先,我们对该乡镇的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乡镇的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我们了解到政府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上付出了很多努力。政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召开宣传会议等方式,向村民介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惠政策。不仅如此,政府还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网络渠道向村民宣传家电下乡政策。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村民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有所了解,并对政府的宣传工作表示满意。
其次,我们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根据政府提供的数据,该乡镇共有1000户农户符合家电下乡政策的条件。经过核查,我们发现已有800户农户购买了符合政策要求的家电产品,并享受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购买的家电产品主要涵盖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常用家电。另外,政府还对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进行了资金补贴,提高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效果。
最后,我们对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效果进行了评估。通过调查和对比数据,我们发现家电下乡政策对乡镇经济和农民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首先,家电下乡政策促进了农村家电市场的繁荣,增加了农民的购买力。其次,家电下乡政策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了乡镇经济的整体实力。此外,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也享受到了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品质。从以上数据和调查结果来看,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通过对某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自查,我们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乡镇家电下乡政策在该乡镇的宣传工作得到了村民的认可,政策的执行情况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信在乡镇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广下,乡镇经济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的生活也将得到更好的改善。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三
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布置各财政分局进行自查,并要求各财政分局对各销售网点执行家电下乡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2月25日,我区累计应兑付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资金11922.76万元,已兑付资金11066.27万元,未兑付资金856.49万元;已兑付资金11066.27万元中,实际收到上级拨入资金10327万元,我区垫付资金739.27万元,未兑付加垫付资金合计为1595.76万元。其中:汽车下乡已于20xx年正式结束,累计补贴车辆4634辆,金额1905.45万元。摩托车下乡累计补贴车辆4194辆,金额238.57万元。家电下乡截止2013年1月31日,累计补贴298459台,补贴金额8922.05万元。另外,由于家电下乡补贴资料数量较多,部分乡镇还未完全完成录入、审核等工作,因此截止2013年1月31日所上报的补贴台数及金额并不是完整的,需等各镇完成全部录入、审核工作后方能最终清算。
二、自查情况
从汇总的情况来看,我区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在补贴兑付的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买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分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接受
群众的监督。我区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根据省、市、区要求,围绕销售网点是否存在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问题,包括倒买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借用或购买农民身份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个方面对各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销售网点均能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合法经营,但仍发现有部分网点存在一些问题。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网点尚未及时撤除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
(二)部分网点存在未及时将补贴资料录入系统、送审资料差错率偏高、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由于上级补贴资金拨付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而镇财政资金又比较紧张,对经销商的垫付资金未能完全及时到位。
(四)个别家电下乡网点存在违规操作疑点,区财政、商务局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如存在违规操作,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对于未及时撤除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的网点,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其尽快撤除。
(二)督促各销售网点提高补贴信息录入效率,尽早完成补贴信息的审核工作,以便于日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经销商的垫付资金未能完全及时到位的情况,我们将在做好说服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市局对接,力争最短时间完成此项工作。
(四)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补贴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将其列入审核不通过对象,坚决不予以补贴。
(五)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最后一个月所发生业务的检查力度,严格筛查网点搭车将库存商品标识卡信息输入申报表,骗取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出,及时向市局汇报。
(六)建议市局在省抽查前抽调人员对我区家电下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四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我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的6月20日到29日对我县15个乡镇27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人口35.2万,农村人口约27万,到6月底在我县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48家,截止6月29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820台件,销售金额2940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6630台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97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3%。目前我县实行商家执付和乡审乡兑补贴方式进行兑付,通过商家垫付的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占整个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90%,通过乡审乡兑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为10%。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没有统一规范的模式,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资料不统一,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三、 整改情况和对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取消了5家销售网点的'网点垫付资格。发现一家销售网点对非补贴对象进行补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追回补贴资金2196元。
2、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并计划于7月上旬再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的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3、我们在日常的补贴工作中发现,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