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放管服工作汇报情况 篇一
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号召,不断推进放管服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以下是我市开展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放权
我市充分认识到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核心任务,因此我们坚持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定,持续推进放权工作。首先,我们对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批不必要的审批项目。其次,我们通过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办事负担。同时,我们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市场竞争活力的释放。
二、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化服务环境。首先,我们建立了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线上办理,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其次,我们加强了政府服务培训,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此外,我们还建立了政府服务评价机制,通过对政府服务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管
在放管服改革中,我们注重强化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加强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加强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放管服改革,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我们积极宣传放管服改革的理念和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公众对放管服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了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共同探讨放管服改革的实践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案。
以上是我市开展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不断推进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我市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放管服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和提升工作水平。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打造更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开展放管服工作汇报情况 篇二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放管服为核心,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开展了一系列的放管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我市开展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放权
我们充分认识到放权是改革的核心,因此我们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放权。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我们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同时,我们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了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
二、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我们加大了优化服务的力度。一方面,我们通过建设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了政府服务培训,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政府服务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简化流程
为了推动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坚持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通过优化流程、整合资源,我们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办事速度。此外,我们还推行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化。
四、加强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放管服工作,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我们宣传放管服改革的理念和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我们还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参与,共同探讨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和问题解决方案。
以上是我市开展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不断推进放权、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和加强宣传,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放管服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和提升工作水平。我们将坚持不懈,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为打造更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开展放管服工作汇报情况 篇三
一、“放管服”改革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100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2016〕19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09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63519636.34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 “三证合一”平台,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放管服工作汇报情况 篇四
根据《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黔西南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