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扶贫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扶贫对象的真实受益,我单位进行了扶贫项目的自查工作。以下是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我单位认真履行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准确拨付。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资金流向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包括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强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扶贫项目的实施是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扶贫成效和扶贫对象的受益情况。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评估。通过与扶贫对象的交流和实地考察,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情况;有些项目的设计方案与实际需求不符;有些项目的运营管理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加强了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三、项目成效评估
扶贫项目的成效评估是判断扶贫工作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依据。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已经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评估。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的效果不明显,扶贫对象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改善;有些项目存在资源浪费和效益不高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在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是保证扶贫工作公正、公开、公平的重要保障。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情况进行了评估。通过调查和咨询,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扶贫项目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有些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实施和扶贫对象的真实受益。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提升我单位的扶贫工作水平,为实现全面脱贫奉献自己的力量。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为了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单位进行了扶贫项目的自查工作。以下是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目标和计划
扶贫项目的目标和计划是实施过程的基础。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目标和计划进行了全面的审查。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的目标设定不明确,没有明确的衡量指标;有些项目的计划不合理,缺乏可行性研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制定了改进方案,确保项目目标的明确和计划的合理性。
二、项目组织和管理
扶贫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评估。通过与项目组织者和管理者的交流和实地考察,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存在组织混乱、责任不明确的情况;有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强了对项目组织和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项目执行和效果评估
扶贫项目的执行和效果评估是判断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效的重要依据。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执行和效果进行了评估。通过数据分析和实地考察,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的执行进度滞后,效果不明显;有些项目的效果评估不准确、缺乏科学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强了对项目的执行监督和效果评估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督
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是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的重要环节。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对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进行了审查。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踪和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的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浪费等情况;有些项目的资金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加强了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加大了对资金的监控力度。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扶贫对象的真实受益。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和分享好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单位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实现全面脱贫奉献自己的力量。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1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1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20**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的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年至20**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17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